药店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优质5篇】

时间:2013-07-09 04:28:24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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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篇一

药店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药店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是指药店为了规范和管理药品采购过程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它对于药店的经营和运营具有重要意义,能够保证药店能够正常经营,同时也能够保障患者和顾客的权益。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药店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首先,药店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能够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药店作为销售药品的场所,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是至关重要的。药店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能够明确药品的采购流程和标准,保证从正规渠道采购药品,避免假冒伪劣药品的流入。同时,药店要求供应商提供药品的质量证明和检测报告,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要求,保障患者和顾客的用药安全。

其次,药店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能够合理控制采购成本。药品采购是药店的重要经营环节,采购成本的控制直接关系到药店的盈利能力。药店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能够明确药品的采购渠道和价格,避免因为供应商之间的差异而导致采购成本的不确定性。同时,药店能够通过与供应商的合作建立稳定的采购关系,争取到更有利的采购条件和价格折扣,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

第三,药店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能够提高采购效率。药店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能够明确采购流程和责任分工,避免因为流程不清晰而导致的采购延误和错误。药店能够通过制定采购计划和预测库存需求,合理安排采购时间和数量,避免因为药品断货或过多库存而影响药店的正常运营。同时,药店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能够通过电子化采购系统和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采购信息的传递和处理效率,减少人工操作和错误。

综上所述,药店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对于药店的经营和运营具有重要意义。它能够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合理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药店应该重视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为药店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药店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篇二

药店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药店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是药店为了规范和管理药品采购过程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药店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首先,药店应该建立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药店的规模、经营范围、经营模式等都会对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建立产生影响。药店应该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明确采购流程、责任分工和权限管理等内容。同时,药店还应该根据药品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采购标准和要求,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其次,药店应该加强对采购人员的培训和管理。采购人员是药店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执行者,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药店应该加强对采购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采购技能。同时,药店还应该建立健全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采购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三,药店应该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和沟通。供应商是药店药品采购的重要合作伙伴,他们的供货能力和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药店应该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药店还应该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和采购需求,争取到更有利的采购条件和价格折扣。

最后,药店应该建立有效的监督和反馈机制。药店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需要进行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药店可以通过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和外部监督机构的评估,对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药店还应该建立顾客投诉和意见反馈的渠道,及时了解顾客的需求和反馈,对采购工作进行改进和优化。

综上所述,药店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对于药店的经营和运营具有重要意义。药店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加强对采购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和沟通,建立有效的监督和反馈机制。只有做好这些工作,药店才能够规范和管理药品采购过程,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药店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篇三

  (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二)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六)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七)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的`质量条款内容。

  (八)定期对时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店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篇四

  1、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员工上班时着装要统一、整洁,精神要饱满,服务要热情、周到,挂牌上岗;

  2、全体员工必须遵守药店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如上班迟到罚款10元;利用上班时间做私活、看病、打针等,作早退处理,罚款20元;无故早退作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请假,应先书面提出申请,事假1天交柜长批准后方可,2天以上交经理批准后方可,否则做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50元。旷工二次则自动除名;

  3、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以前必须过早、更衣完毕,早班人员8:00准时上班,中班人员14:00时上班,违者作迟到处理;午饭时间除特殊情况严禁喝酒,轮流吃饭时应在指定地点进行,违者罚款10元;

  4、员工每天做好半小时的交接班工作,对当天本班的进货入库情况一定要与对班交代清楚,如果发现问题应该及时反映并及时解决;

  5、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上网、玩游戏、听歌等,违者罚款10元,超过三次者予以开除;

  6、遵守卫生制度,早班上班前应做好店堂及卫生间的清洁卫生。经理负责作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工作,如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店长罚款10元,柜长必须督促当班员工做好每天清洁卫生工作;

  7、当班员工必须每天检查自己管理货架上的药品存放情况,做到随时整理货架,随时补充货源,如果发现当班员工库存有货,不及时补充,对已销售完的普药不造计划或顾客需要的药品明明库存有但说没有的情况,视情节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药品上柜一定要做到先进先出,如发现远期批号先售出而柜上还摆放近期批号或者两种批号都有者,追究柜台实物负责人的经济损失;

  8、每天由店长拟定进货计划,交经理核实后统一进货;

  9、货架上的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必须通过药店经理核实批准后,才可撤消或更改;

  10、对于效期药品(3-6个月内的药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数,有计划,有步骤的促销,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损失,如可推销的效期药品不及时进行促销,造成损失药店与工作人员各赔偿一半;

  11、如发现员工与顾客发生口角,无论什么原因,吵架的一律罚款50元;员工在店堂内吵架,现场各罚款50元,如不服从管理者予以开除。

  12、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受产品促销,一经发现予以开除;

  13、促销礼品一律交收银台统一存放,并如实登记。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动用,违者罚款10元;

  14、如遇到顾客退换货,要认真对待,核实情况后交经理签字及时解决(无论哪个班卖的药品,小票核实认可后必须及时解决),不得相推托,否则每人罚款20元;

  15、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我们在月评后给予50到100元奖励。以上规章制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如严重违反制度予以辞退处理。

药店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篇五

  1、根据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药库保管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及分管院长批准后,由采购员执行,采购计划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2、药品采购员负责全院中成药、中

药饮片、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的采购工作。

  3、药品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4、药品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入新品种,急救药品、急用药品例外,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临时用药申请手续。

  5、医院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购、自制、自销。

  6、药品采购员应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药政管理的各种法规。严格执行药品的进货程序:由药品采购员向供货企业索取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GSP或GMP证书复印件、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加盖企业原印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登记事项如有变更,应索取相应的变更材料。认真审查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审核供货单位生产(经营)方式和范围及其质量信誉(证照齐全、供货品种质量好,价格合理,重合同,守信誉,售前售后服务好)。

  7、购进首营药品时,药品采购员应及时索取相关资料。

  8、采购特殊药品、新药和危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口药品必须保留《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和首次进口的《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

  9、新药采购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制度和程序采购。

  10、集中招标品种按有关规定采购。

  11、特殊用药、抢救用药、独家经营品种,本院现有供货渠道无经销者,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可另辟渠道临时采购,并备案登记,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纳入常规供应商名单。

  12、对不合格药品、数量短缺或破损品种,应及时与供应商或生产商联系退货或协商处理解决。

  13、药品采购员必须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和供货信息,熟悉了解临床用药情况,把市场供应与临床用药有机结合起来。

  14、药品采购员应注意改进采购工作流程和标准,定期向药剂科主任提交采购报告。对首营药品或缺货药品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和相关临床科室,并不定期向药剂科主任上报《首营药品登记表》和《拟淘汰药品汇总表》。

  15、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医院制定的有关规定,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贿赂,严禁违法违纪行为。

  16、药品采购员应接受院长、纪检人员、审计人员对药品采购活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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