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精彩6篇)

时间:2013-09-02 04:30:4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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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 篇一

药品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进销存管理制度的完善对于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本文将从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内容以及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等方面进行探讨。

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首先,药品是涉及人们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其质量和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监控药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其次,药品市场竞争激烈,假冒伪劣药品屡禁不止。通过建立健全的进销存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控制假冒伪劣药品的流通,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最后,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的完善还可以提高药品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效益,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药品的生产管理,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申领和管理、药品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药品生产设备和生产场所的合规要求等。其次是药品的流通管理,包括药品流通许可证的申领和管理、药品流通环节的监控和追溯、药品流通企业的经营行为规范等。再次是药品的销售管理,包括药品销售许可证的申领和管理、药品销售环节的监控和追溯、药品销售企业的经营行为规范等。最后是药品库存管理,包括药品库存量的监控和统计、药品库存的定期盘点和报废处理等。

在实施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首先是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执行不力,导致管理制度的实施不到位。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对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的立法和修订工作,同时加大对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遵守规则的能力。其次是行业监管部门职责不明确或者执法不严,导致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不佳。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行业监管部门的组织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监管水平和执法效果。最后是药品企业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导致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不理想。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对药品企业的监督和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同时加强行业协会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管理制度的落实。

综上所述,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的完善对于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共同推动管理制度的落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药品。

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 篇二

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是保障药品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措施。本文将从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的意义、具体措施以及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分析。

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质量和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监控药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其次,药品市场竞争激烈,假冒伪劣药品屡禁不止。通过建立健全的进销存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控制假冒伪劣药品的流通,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最后,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的完善还可以提高药品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效益,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药品生产管理,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申领和管理、药品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药品生产设备和生产场所的合规要求等。其次是药品流通管理,包括药品流通许可证的申领和管理、药品流通环节的监控和追溯、药品流通企业的经营行为规范等。再次是药品销售管理,包括药品销售许可证的申领和管理、药品销售环节的监控和追溯、药品销售企业的经营行为规范等。最后是药品库存管理,包括药品库存量的监控和统计、药品库存的定期盘点和报废处理等。

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是评价其有效性的重要指标。通过实施管理制度,药品质量和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假冒伪劣药品的流通得到了明显遏制。药品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效益也得到了提升,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得到了推动。同时,管理制度的实施还促进了药品市场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提高了消费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也面临一些问题。首先是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执行不力,导致管理制度的实施不到位。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对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的立法和修订工作,同时加大对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遵守规则的能力。其次是行业监管部门职责不明确或者执法不严,导致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不佳。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行业监管部门的组织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监管水平和执法效果。最后是药品企业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导致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不理想。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对药品企业的监督和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同时加强行业协会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管理制度的落实。

综上所述,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的完善对于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共同推动管理制度的落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药品。

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 篇三

  为了规范诊所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药品是指取得国药准字号的物品。包括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耗材是指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消毒产品等。

  二、购进审核管理:购进药品、耗材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三、验收管理: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它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进购。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四、存储管理:在常温(温度为0-30C)、阴凉(温度不高于20C)、冷藏(温度为2-10C)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保存在45--75%之间。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

  五、使用管理:必须凭本店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药品、耗材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拆零是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应当做好详细的记录,至少保存一年。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六、应急管理: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后,应当立即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清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原因,如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案件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 篇四

  一、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进行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按照药品招标的中标目录和本院基本用药目录采购药品,保持相应库存量,以满足临床用药需要。

  五、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六、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七、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不得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置中、西药品

  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九、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库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库房保管员、采购人员必须每月向监管部门汇报本月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 篇五

  为了满足来我院诊疗的门诊或住院患者因病情治疗所需,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且无替代药品时,将采用以下临时购药方式。

  一、所需药品由患者主管医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需要的剂型、含量和数量。

  二、申请人将书面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

  三、药剂科凭领导审批的书面申请及时组织采购药品。

  四、为避免过期失效等损失,申请人要负责所申购药品的使用。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按治疗指南和专家组指定的品种采购。

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 篇六

  为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特制订本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如下:

  1、医院药剂科是唯一授权从事医院药品采购业务的部门。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药品采购业务。

  2、采购药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审核经营(生产)企业的相关证照,不得从无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

  3、药品采购渠道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

  4、医院药品网上采购必须经过《山西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5、所采购药品必须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临时急救药品除外。新引进药品应符合医院新药引进规则。

  6.所购药品应及时如实填写入库单。采购人员、入库验收人员均应在购药发票上签名,并经科主任审核后办理财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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