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管理制度(通用6篇)

时间:2012-04-07 07:18:3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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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金管理制度 篇一

备用金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了应对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而设立的一种资金储备。备用金管理制度是指对备用金的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约束的制度。一个完善的备用金管理制度能够保证备用金的有效利用,提高企业或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备用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合理性原则:备用金的设立和使用应当具有合理性,即备用金的金额应当与企业或组织发展的实际需要相适应,备用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紧急情况的实际需要。

2. 公开透明原则:备用金的管理制度应当公开透明,备用金的设立和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向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通报和公示。

3. 风险防范原则:备用金管理制度应当设立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确保备用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防止备用金被挪用、浪费或滥用。

4. 责任追究原则:备用金的使用应当有明确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对于未按照规定程序使用备用金或滥用备用金的行为,应当追究相应责任。

备用金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 备用金的设立和管理程序:包括备用金的设立依据、备用金的金额和来源、备用金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等。

2. 备用金的使用范围和条件:明确备用金的使用范围和条件,规定备用金的使用对象、使用方式和使用限制等。

3. 备用金的监督和审计:建立备用金的监督和审计机制,确保备用金的使用符合规定和要求。

4. 备用金的报告和公示:备用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报告和公示,确保备用金的使用公开透明。

5. 备用金的调整和补充:备用金的金额和使用条件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确保备用金的有效利用。

一个健全的备用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提高企业或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证备用金的有效利用,是企业或组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企业或组织在建立备用金管理制度时应当注重制度的合理性、公开透明性和风险防范性,确保备用金的使用符合规定和要求,提高备用金的管理水平和效果。

备用金管理制度 篇二

备用金是企业或组织为应对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而设置的一种资金储备,备用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企业或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至关重要。在建立备用金管理制度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备用金的设立应当具有合理性。备用金的金额应当与企业或组织发展的实际需要相适应,不能过高或过低。设立备用金的依据应当明确,备用金的来源应当合法合规。

其次,备用金的使用范围和条件应当明确。备用金的使用应当紧密围绕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展开,不能滥用备用金。备用金的使用对象、使用方式和使用限制等应当在备用金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

第三,备用金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应当明确。备用金的管理机构应当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备用金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备用金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备用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备用金的使用和监督。

第四,备用金的监督和审计应当完善。建立备用金的监督和审计机制,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备用金的使用符合规定和要求。监督和审计的结果应当及时向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报告和公示。

第五,备用金的调整和补充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备用金的金额和使用条件应当根据企业或组织发展和突发事件的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确保备用金的有效利用。

一个健全的备用金管理制度能够保障企业或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备用金的管理水平和效果。因此,企业或组织在建立备用金管理制度时应当注重合理性、公开透明性和风险防范性,确保备用金的使用符合规定和要求。同时,备用金的管理制度应当与企业或组织的其他制度相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只有这样,备用金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企业或组织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有力的支持。

备用金管理制度 篇三

  目的:备用金的设立是为了一些部门或个人因为业务的特殊性而出现的,为了保证备用金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特拟定以下制度。采购员、收银员、出纳员、司机等要熟悉并遵守此制度。

  1、备用金的申请

  (1)要求设立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需先填好借支单,说明原因。

  (2)财务部对此进行调查和审核,如果确因业务需要,财务部请示总经理审批。

  (3)经过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可到财务部出纳处领取备用金。

  (4)申请人领取备用金,我部即可确认其为备用金保管人(简称保管人),保管人负责备用金的完整和安全。

  2、备用金的保管使用

  (1)设立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必须对备用金专款专用,不得出现占用、挪用备用金的情况。

  (2)财务部可对设有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盘点,盘点时财务人员和保管人一起清点备用金,并填制备用金盘点表,双方签字确认。

  (3)在对备用金的盘点当中,如果发现备用金有被占用、挪用、短缺等情况,必须由保管人立即补上,有长款情况则要求保管人解释原因。

  (4)任何人不得对保管人提出借用备用金的要求,否则,财务部有权对此行为进行处罚。

  (5)如果备用金一直都发生短缺、占用、挪用等现象,我部有权对保管人进行经济及行政处罚(经济处罚是短缺、占用、挪用款的2—5倍。行政处罚是口头、严重警告、最后警告等处罚)。

  (6)保管人在使用备用金时,可用符合财务制度的单据到财务部报销,经过报销后到出纳处领取相应的报销金额。

  3、备用金的归还

  (1)保管人因业务关系不需要可随时将备用金归还财务部,财务部开出收据给保管人以证明其已将备用金归还。

  (2)财务部在盘点备用金过程中,如发现保管人不需要备用金或备用金使用量不大,有权要求保管人在限期内归还部分或全部备用金。

备用金管理制度 篇四

  1、本公司各部门零用周转金的划拨采取定额式,各部门划拨1 000元,以供日常零星开支之用。

  2、各部门的备用金限用于购置消耗性文具用品及事务性临时开支,其余购置器具修缮或金额较大的开支,均应先行呈准后始得办理。

  3、各部门应于每周六抄报本周诸项费用开支,限次周星期一送会计科审核,次周星期三由会计科按各单位核准金额划拨,但开支申请金额较少者,合并至下周统一划拨。

  4、各部门按周抄报该部门费用时,应按次序编号填制备用金报表,一式两份,一份自行留底存查,一份送会计科凭以核对。

  5、各部门申请核拨时,应将发票或收据贴于原始凭证粘贴页上,在粘贴页右下端应有部门主管、申请人签章证明。

  6、索取发票或收据时,应注意本公司抬头、厂家及负责人签章品名、金额、数量等。

  7、会计科审核各部门备用金申请,须会同有关单位按其授权范围审核各项费用,并通知单位。

  8、各部门备用金账务处理以不设立账簿记载为原则,仅以备用金周报表代替。备用金(现金)报表代替现金簿,备用金(各项费用)明细表代替费用明细账。

  9、各部门各项费用应于发生当月报销。

  10、本办法未定事项,按惯例或会计一般处理原则办理。

备用金管理制度 篇五

  为了加强公司对有关部门及各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有项目部。

  二、备用金范围

  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4、项目兼任财务人员备用金;

  5、其他备用金。

  三、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两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单,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况,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备用金额度

  1、采购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单笔超过10000元的采购,必须按照工程部制度规定,走合同审批程序采购。

  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3、各工程项目备用金,视各项目情况不同,备用金额度暂定为每周1万—5万。特殊情况,需由项目经理提前向总经理说明情况,予以审批。

  4、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金额。

  六、备用金使用审批权限

  备用金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责任人。

  七、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八、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两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一、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备用金管理制度 篇六

  各预算单位领取的备用金应按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单位所发生的经济往来,除规定的范围可使用现金外,其他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备用金管理包括借支管理和保管管理。

  借支

  1、企业各部门填制“备用金借款单”,一方面财务部门核定其零星开支便于管理;另一方面,凭此单据支给现金。

  2、各部门零星备用金,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若遇特殊需要应由企业部门经理核准。

  3、各部门零星备用金借支应将取得的正式发票定期送到财务部门备用金管理人员(出纳员)手中,冲转借支款或补充备用金。

  保管

  1、备用金收支应设置“备用金”账户,并编制“收、支日报表”送经理。

  2、备用金定期根据取得的发票编制备用金支出一览表,及时反映备用金支出情况。

  3、备用金账户应做到逐月结清。

  4、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各种与备用金相关的各种票据。

  备用金的管理不论采用何种办法,都应严格备用金的预借、使用和报销的手续制度。

  定额

  (一)定额管理

  定额管理是指按用款部门的实际需要,核定备用金定额,并按定额拨付现金的管理办法。用款部门按规定的开支范围支用备用金后,凭有关支出凭证向财会部门报销,财会部门如数付给现金,使备用金仍与定额保持一致。一般对用于费用开支的`小额备用金,实行定额管理的办法;对用于销售找零用的备用金,按营业柜组核定定额,并拨给现金。各柜组可从销货款中经常保留核定的找零款,不存在支出和报销的问题。

  非定额

  (二)非定额管理

  非定额管理是指用款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财会部门领款的管理办法。在凭有关支出凭证向财会部门报销时,作为减少备用金处理,直到用完为止。如需补充备用金,再另行办理拨款和领款手续。对用于收购农副产品的备用金,在集中收购旺季时一般采用非定额管理的办法,在淡季零星收购时则采用定额管理的办法,实行交货补款。

  总而言之,无论实行哪种管理办法,都要建立健全备用金的领用、保管和报销等手续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经管备用金。经管人员发生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以明确经济责任。

  备用金的核算,可在“其他应收款”账户内核算,也可单独设置“备用金”账户。它属于资产类账户,借方登记增加数,贷方登记减少数,余额表示库存的备用金数额,并按照领用单位或个人设明细分类账户核算。

  制度

  1、设置批准制度

  对哪些部门、哪些业务实施备用金管理,应建立一个规范的申请、批准制度。

  2、定额管理制度

  对批准使用备用金的部门,必须根据需要事先核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备用金定额。

  3、日常管理责任制度

  使用部门必须对备用金指定专人管理,并明确管理人员必须执行的现金管理制度、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和开支权限使用、接受财会部门的管理及定期报帐等各项责任制度。

  4、清查盘点制度

  财会部门必须对备用金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清查盘点,防止挪用或滥用,保证备用金的安全完整。

  5、审查入帐制度

  对备用金使用部门报销的所有票据,财会部门都要象对

其他原始凭证一样,进行严格的审核后方能付款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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