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通用6篇)

时间:2017-09-01 08:18:4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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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 篇一

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的重要性及作用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它的建立对于促进学校与家庭的紧密联系,提高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的建立,不仅可以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还可以促进家长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决策,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

首先,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有助于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家长委员会可以作为一个平台,让家长们更加了解学校的教育理念、教学目标和教育改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也可以让学校了解到家长们的关注和需求。通过家长委员会的定期会议和交流活动,学校和家长之间可以及时沟通,共同解决学生学习和成长中的问题,促进学校与家庭的良好合作关系。

其次,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可以促进家长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决策。家长作为学生的第一任教师,对于学校的发展和教育质量有着直接的关注和需求。通过家长委员会的建立,可以让家长们更加深入地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决策,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家长委员会可以参与学校的规划和决策,制定学校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共同推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最后,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对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对于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有着直接的影响和作用。通过家长委员会的建立,可以让家长们更加深入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问题,共同探讨解决方案,提供支持和帮助。家长委员会还可以组织各类教育活动和讲座,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能力,促进家庭教育的有效开展。通过家长委员会的积极参与,可以为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综上所述,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的建立对于促进学校与家庭的紧密联系,提高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家长委员会的建设,学校和家长之间可以加强沟通和联系,促进家长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决策,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同时,家长委员会的建立还可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为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因此,我们应当重视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为学校和家庭的良好合作关系做出积极的努力。

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 篇二

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的建设与发展

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是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紧密联系的重要机制,其建设与发展需要学校和家长共同努力。在建设与发展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建设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需要明确目标和职责。家长委员会的目标是促进学校与家庭的良好合作关系,提高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家长委员会需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如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决策、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和社区服务等。只有明确了目标和职责,家长委员会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推动学校与家庭的良好合作。

其次,建设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需要注重培养家长的意识和能力。家长委员会的成员应具备一定的教育意识和管理能力,能够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决策,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因此,需要通过各种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管理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同时,学校也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为家长委员会成员的学习和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第三,建设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需要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学校应主动与家长沟通,了解家长的关注和需求,及时回应家长的问题和建议。学校可以通过定期的家长会议、家长讲座和家长代表会等形式,与家长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互动。此外,学校还可以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如微信群、电子邮件、学校网站等,与家长进行线上交流和互动。通过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联系,才能更好地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推动学校与家庭的紧密合作。

最后,建设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需要注重学校和家长的互信和合作。学校和家长是教育的共同主体,只有互相信任和合作,才能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和教育环境。学校应尊重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家长的作用和优势,与家长共同探讨学校的发展和教育改革。家长也应理解学校的管理和决策,积极参与学校的活动和社区服务,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学校和家长真正实现互信和合作,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才能得以顺利建设和发展。

总之,建设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是促进学校与家庭紧密合作的重要机制。在建设与发展过程中,需要明确目标和职责,培养家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联系,注重学校和家长的互信和合作。只有学校和家长共同努力,才能建设出真正意义上的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为学校和家庭的良好合作关系做出积极的贡献。

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 篇三

  1、为切实搞好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一体化教书育人的工作,在学校的指导下,成立家长委员会。

  2、本委员会旨在配合学校,抓好子女的校外学习,共同探讨新时期子女教育的新特点和新方法,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把子女培养成为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新世纪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3、本委员会系学生家长自愿组织,受学校统一领导和安排。

  4、本委员会组成成员由学校、班主任与家长协商提名产生,计委员若干人,其中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主任和副主任由委员会民主推举产生。

  5、本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凡属委员会的统一活动,须经委员会共同研究决定。

  6、认真听取学校对家庭教育和家长的要求,按学校部署组织好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教育网,为学校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促进校园文明建设,推进素质教育。

  7、认真听取家长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学校,并对学校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8、全面关心子女的思想和学习,督促子女认真完成老师每天布置的作业和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教育子女要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有关管理规定,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的文明学生。

  9、努力营造教育子女的良好环境,相互交流教育子女的经验,注重心理健康教育,探索科学的教育方法,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要教育子女成才报国,为配合学校培养新世纪接班人而共同努力。

  11、本制度经委员会讨论通过,自即日起试行。

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 篇四

  一、目的

  为切实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育人功能,促进家庭、社会对学校工作的了解、配合和监督,各年级在学校的指导下设立学生家长委员会。

  二、宗旨

  通过学校与家长、社会各界间的横向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由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整体教育网络,拓展育人的多种渠道,建立多元教育体系。

  配合学校抓好子女的校外学习,共同探讨新时期子女教育的新特点和新方法,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把子女培养成为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新世纪合格建设者。

  三、任务

  1、认真听取学校对家庭教育和家长的要求,按学校部署组织好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教育网,为学校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2、认真听取家长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学校,并对学校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全面关心子女的思想和学习,努力营造教育子女的良好环境,相互交流教育子女的经验。

  4、促进社区教育,做好学生的保护工作,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热心支持学生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实践,为学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5、多方面关心和支持学校工作与建设,发动家长共同解决办学中的困难,为促进教育改革,提高社会声誉而努力。

  四、组织

  1、本委员会是社会群众监督机构,学生家长自愿参加,受学校统一领导和安排。

  2、凡在校学习的学生家长,经学生所在班级推荐和学校研究,聘为委员会委员,如学生毕业,家长自动离职。

  3、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委员若干,主任和副主任由委员会民主推举产生,委员会成员的推举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4、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会议1次,听取学校工作汇报,反映家长意见。

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 篇五

  1、成立“‘丝雨’志工联盟”。“联盟”由多个志工团组成,各志工团之间加强联合,开展工作,志工团成员从家长委员会成员及广大家长中间产生。

  2、志工在每学期开学前根据调查表进行报名,在家委会的安排下轮流开

展服务。

  3、志工在开展服务前要进行必要的研习培训,以掌握科学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

  4、志工精神是奉献,可根据自身的特长选择服务的时间、服务的项目。在依法治校、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学生德育基地建设、学生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学生社团活动等方面,积极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

  5、志工服务是没有报酬的,开展工作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时间奉献时间的”原则。

  6、学校家委会初步由四支家长志工团组成“‘丝雨’志工联盟”。

  ⑴“书香家长志工团”,协助学校管好用好学校图书馆,有效地开展亲子阅读活动;

  ⑵“家长‘路队’志工团”,协助学校管理好家长有序地接送学生,确保学生安全;

  ⑶“社会实践家长志工团”,协助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⑷“家长教师志工团”,利用家长自身特长以及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走进校园,走进课堂,做“家长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与技能。

  7、根据学校的发展和工作的 实际情况,志工团可以扩大或作必要的调整。(一般在每学年开学前)。

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 篇六

  一、银湖学校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德育室牵头,学校团支部、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内组织。其作用是发挥社区、家庭和学校相结合的综合教育功能。

  二、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的一体化。努力实施义务教育法,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全面健康发展,促进学校“立德、启智、争上游”办学思想的贯彻落实。

  三、家长委员会成员本着推荐和自愿相结合原则,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家长委员会成员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协助学校搞好有关的教育工作,监督学校的收费情况,代表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均由学生家长代表担任。

  五、家长委员会每学期活动三次。(一般为开学初、期中和期末)

  六、家长委员会活动内容:

  1、学习有关教育的理论和要求精神,了解教育动态。

  2、听取学校教育教学的有关工作要求精神。

  3、商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配合、协调。

  4、参与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如听课、评课等)

  5、监督学校的收费情况,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6、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一学年调整一次。

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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