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幼儿园制度(最新6篇)

时间:2019-07-02 09:49:31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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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幼儿园制度 篇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教育的不断关注,幼儿园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和完善。最新的幼儿园制度在教育理念、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方面都有了新的突破和变革。本篇文章将从这些方面介绍最新的幼儿园制度。

首先,最新幼儿园制度注重培养幼儿的综合素质。传统的幼儿园教育往往只注重知识的灌输,而忽略了幼儿的身心发展和品德修养。而最新的幼儿园制度提倡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社交能力、动手能力等,使他们在各个方面得到全面的提升。

其次,最新幼儿园制度强调个性化教育。每个幼儿都是独特的个体,他们有着不同的兴趣、特长和发展潜力。最新的幼儿园制度充分尊重幼儿的个性,注重发现和培养幼儿的特长。在课程设置上,幼儿园会根据幼儿的兴趣和特长进行个性化的安排,让他们在感兴趣的领域得到更多的发展机会。

再次,最新幼儿园制度注重亲子教育。幼儿园不仅仅是孩子们的学习场所,也是家长和孩子们的沟通桥梁。最新的幼儿园制度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活动,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和成长过程。幼儿园也会定期组织家长会、亲子活动等,增进家长和幼儿园的互动,共同为孩子的成长贡献力量。

最后,最新幼儿园制度注重教师专业化发展。教师是幼儿园教育的核心力量,他们的专业水平直接关系到幼儿园教育的质量。最新的幼儿园制度提倡教师的专业化发展,鼓励教师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教育能力。幼儿园会为教师提供培训机会、教学资源等支持,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开展教育工作。

综上所述,最新的幼儿园制度在教育理念、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方面都有了新的突破和变革。它注重培养幼儿的综合素质,强调个性化教育,注重亲子教育,同时也注重教师的专业化发展。这些改革和变革将有助于提高幼儿园教育的质量,推动幼儿的全面发展。

最新幼儿园制度 篇二

近年来,随着家长对幼儿园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幼儿园制度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最新的幼儿园制度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师素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升级。本篇文章将从这些方面介绍最新的幼儿园制度。

首先,最新的幼儿园制度注重培养幼儿的创造力和实践能力。以往的幼儿园教育往往只注重知识的传授,缺乏对幼儿创造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而最新的幼儿园制度强调培养幼儿的创造性思维和实践操作能力,注重培养幼儿的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其次,最新的幼儿园制度倡导多元化的教学方法。传统的幼儿园教育往往采用单一的教学方法,缺乏趣味性和互动性。而最新的幼儿园制度鼓励教师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如游戏教学、探究式教学等,使幼儿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和成长。

再次,最新的幼儿园制度注重提高教师的素质。教师是幼儿园教育的灵魂,他们的素质直接决定着幼儿园教育的质量。最新的幼儿园制度重视教师的专业发展,鼓励教师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教育水平和教学能力。幼儿园也会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指导,提供更多的教学资源和支持。

最后,最新的幼儿园制度注重家校合作。幼儿园教育不仅仅是幼儿园的责任,也是家长和社会的共同责任。最新的幼儿园制度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活动,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和成长发展。幼儿园也会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互动,共同为孩子的成长努力。

综上所述,最新的幼儿园制度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师素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升级。它注重培养幼儿的创造力和实践能力,倡导多元化的教学方法,注重提高教师的素质,同时也注重家校合作。这些改革和变革将有助于提高幼儿园教育的质量,为幼儿的全面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最新幼儿园制度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教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教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教职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教职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教职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教职员工劳动报酬、保护教职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教职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招用教职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教职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教职员工。

  第7条教职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教职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教职员工,不收取教职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教职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教职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教职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教职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对新录用的教职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单位招用教职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教职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教职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2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教职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3条单位与教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4条教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教职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教职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教职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教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盛市有关规定支付教职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教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7条单位与教职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教职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单位下列损失:

  (1)单位录用教职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教职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8条非单位过错,教职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知悉单位商业秘密的教职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教职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教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教职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教职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0条教职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1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教职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教职员工,向教职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2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教职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3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4条教职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根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

最新幼儿园制度 篇四

  1、每月开展教研活动不少于1次(园级)、教研组每学期不少于12次,业务学习每周1次。活动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无特殊情况下不请假。活动前准备好有关资料,认真讨论发言,做好活动笔记。

  2、活动要求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更新教育观念,优化教育行为,积极创新,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3、内容要求

  1)教研活动以《纲要为指导》,以贯彻《纲要》、进行教学研究为重点,以提高保教重量为目的。

  2)学习教育理论和本专业理论,不断充实现代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提高全园教师的理论修养。

  3)通过学习、观摩、交流、评议、讨论、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师将正确的教育观念转化为教学实践的能力。

  4)学习教育科研理论和方法,通过课题计划的交流,课题观摩、成果交流、评比推广,增强科研

意识,提高科研水平。不断完善教科研管理制度,加大科研实施力度,争创市级和嘉兴市级以上科研成果。

  5)根据要求或本园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教师教育基本功及技能技巧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技能。

  6)积极开展各类小、中、大型幼儿活动竞赛,(各班、各组每学期2次以上,园级1~2次)丰富幼儿生活,给每位幼儿提供参与的机会。

最新幼儿园制度 篇五

  1.政治学习:由书记或支部委员负责主持,全体教职工参加,以集体或小组的形式进行学习和讨论,每周一次。

  内容:根据上级要求,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文件、时事及请人做有关报告。

  2.业务学习:由业务园长、主任、年级组长主持,全体教职工分组进行学习。

  内容:

  ①系统地学习各类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

  ②以小组的形式开展研讨活动。

  教师组:每周一次,主任或副园长主持。

  保育员组:每周一次,保健医或保健员主持。

  炊事员组:每周一次,后勤主任或管理员主持。

  后勤组:每周一次,后勤主任主持。

最新幼儿园制度 篇六

  1.每日交接时要从口头上向接班的老师认真交待本班幼儿的情况。

  2.每日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记录幼儿出勤人数、健康状况、情绪状况、带药品名称及服用方法等。因传染病缺勤的必须交待清楚,如有发烧患儿必须记录体温、精神状况,如患腹泻的幼儿应记录大便的次数,提醒幼儿多饮水,供接班人注意。

  3.早班教师下班之前必须与晚班老师交接清人数后方可离园。

  4.交接之前或之后要对幼儿进行检查,做到有病情早发现、早治疗。

  5.在传染病期间的交接要注意交接清新发病幼儿的情况。

  6.要交接幼儿的意外事故及误伤,如摔伤、幼儿间抓伤、咬伤等,虽不严重也要交班,一是为了责任分明,二是便于向家长交待清楚,可解除家长的误会,提醒接班人注意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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