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

时间:2014-05-05 04:26:2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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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数据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各行各业都面临着数据泄露、数据丢失和数据篡改等风险。为了确保企业信息资产的安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应运而生。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保护数据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旨在保护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首先,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完善的数据分类和等级保护机制。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将数据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并为每个等级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例如,对于机密级别的数据,应采取严格的访问控制和加密措施,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和使用这些数据。对于非机密级别的数据,可以采取相对宽松的措施,以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权限管理和访问控制机制。只有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和修改数据,其他人员无权操作。企业应根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为员工分配相应的权限。同时,还需要建立审计和监控机制,对数据的访问和修改进行记录和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此外,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还需要制定数据备份和恢复策略。数据备份是指将数据复制到其他存储介质上,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对于重要的数据,应定期进行备份,并将备份数据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同时,还需要制定数据恢复策略,以确保在数据丢失或损坏时能够及时恢复数据,减少数据的损失和影响。

最后,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还需要进行定期的安全演练和培训。安全演练是指模拟各种安全事件和事故,测试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响应能力。培训是指对员工进行数据安全意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对数据安全的重视和保护意识。

综上所述,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是确保数据安全的重要手段和保障措施。通过建立完善的数据分类和等级保护机制、权限管理和访问控制机制、数据备份和恢复策略,以及进行定期的安全演练和培训,企业可以有效保护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降低数据安全风险,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近年来,数据安全问题在全球范围内成为一个严重的挑战。大规模的数据泄露事件层出不穷,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风险。为了应对这一挑战,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变得尤为重要。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或机构为了保护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首先,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网络安全是数据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加强对网络安全的防护,采取各种技术手段和措施,防止黑客攻击、病毒侵入和网络钓鱼等安全威胁。同时,还需要加强网络监控和入侵检测,及时发现和应对安全事件。

其次,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策略和规范。安全策略是指企业对数据安全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包括数据保护的原则、方法和措施等。安全规范是指对数据安全的具体要求和规定,包括密码策略、访问控制策略、数据备份策略等。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和需求,制定符合实际的安全策略和规范。

此外,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还需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是企业数据安全的重要环节和防线,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行为对数据安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企业应对员工进行数据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对数据安全的重视和保护意识,教授他们正确的数据安全操作方法和技能。

最后,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应急响应机制。应急响应是指在安全事件发生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损失和影响。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的流程和责任,建立紧急联系机制,以便能够在安全事件发生时,迅速组织应对和处置。

综上所述,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是保护数据安全的重要手段和保障措施。通过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安全策略和规范,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及建立应急响应机制,企业可以有效保护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降低数据安全风险,确保企业的稳定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使得在信息系统使用和维护过程中不会造成数据丢失和泄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术管理部及相关业务部门。

  第三条 管理对象

  本制度管理的对象为公司各个信息系统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和各个信息系统使用人员。

  第二章 数据安全管理

  第四条 数据备份要求

  存放备份数据的介质必须具有明确的标识。备份数据必须异地存放,并明确落实异地备份数据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 数据物理安全

  注意计算机重要信息资料和数据存储介质的存放、运输安全和保密管理,保证存储介质的物理安全。

  第六条 数据介质管理

  任何非应用性业务数据的使用及存放数据的设备或介质的调拨、转让、废弃或销毁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逐级审批,以保证备份数据安全完整。

  第七条 数据恢复要求

  数据恢复前,必须对原环境的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有用数据的丢失。数据恢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数据恢复手册执行,出现问题时由技术部门进行现场技术支持。数据恢复后,必须进行验证、确认,确保数据恢复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八条 数据清理规则

  数据清理前必须对数据进行备份,在确认备份正确后方可进行清理操作。历次清理前的备份数据要根据备份策略进行定期保存或永久保存,并确保可以随时使用。数据清理的实施应避开业务高峰期,避免对联机业务运行造成影响。

  第九条 数据转存

  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数据管理部门需与相关部门制定转存方案,根据转存方案和查询使用方法要在介质有效期内进行转存,防止存储介质过期失效,通过有效的查询、使用方法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转存的数据必须有详细的文档记录。

  第十条 涉密数据设备管理

  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本公司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设备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送修前,需将设备存储介质内应用软件和数据等涉经营管理的信息备份后删除,并进行登记。对修复的设备,设备维修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验收、病毒检测和登记。

  第十一条 报废设备数据管理

  管理部门应对报废设备中存有的程序、数据资料进行备份后清除,并妥善处理废弃无用的资料和介质,防止泄密。

  第十二条 计算机病毒管理

  运行维护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经常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发现病毒及时清除。

  第十三条 专用计算机管理

  营业用计算机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准安装其它软件、不准使用来历不明的载体(包括软盘、光盘、移动硬盘等)。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技术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一、目的

  1.1为了提高公司网络系统的安全性,最大限度的防止资料流失。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2.1电子文档向外发送时遵循此规定。

  三、定义

  3.1向外发送的数据:包括对外光盘的刻录,因工作需要向外发送的电子文件及通过其它途径传递的资料。

  3.2有效数据:指工作所需的和各种文档,不包括音乐、影视、生活图片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文件。

  四、权责

  4.1计算机使用:各部门经(副)理指定人员;

  4.2数据安全监管:人力资源部指定之人员;

  五、作业内容

  5.1所有申请使用电脑办公的同事需经过人力资源部网络中心的相关培训,培训日期按年度培训计划执行。考核合格后,网络中心分配相应的电脑使用权限,准许使用电脑办公。

  5.2人力资源部根据办公系统的使用情况,将不定期的组织临时性的专项培训。

  5.3公司对外的电子文档输出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包括刻录光盘,向外发送文件等。所有部门如有上述需要,请填写统一的《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或直接上级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相关岗位处理。

  5.4电子邮件的使用由操作员自己负责。网络中心在总经理同意后,有权在不发布公告时对电子邮件系统进行监控。

  5.5除总经理批准或有特殊用途的电脑外,锁定所有电脑的USB接口,拆除或禁用软驱、光驱。

  5.6除人力资源部指定岗位外,所有电脑禁止安装刻录机或相关设备。

  5.7除签订《资料保密协议》的同事外,未经事业部总经理同意,不得使用U盘、移动硬盘等设备,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记小过一次。

  5.8未经允许,员工不应将不属于公司的电脑整机或配件带入公司使用,也不允许接入公司网络系统。违者记大过一次。并对其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后归还给当事人。

  5.9所有的电脑操作员最多每6天向服务器备份一次有效数据。人力资源部指定岗位每月3日前必须将所有数据备份到光盘存档。具体备份方式另行通知。

  5.10在公司办公场所内需上网的同事请按正常程序申请,在学习公司的<>后开通相应上网权限。禁止利用公司电话拔号上网,一经发现,当事人记小过一次,电话责任人记警告一次。

  5.11在公司范围内不允许启用笔记本电脑自带的无线网卡。以避免对网络系统造成电磁干扰。

  5.12员工应有相当强的保密意识,不允许将公司资料以任何形式发布到Internet上。一经发现,报总经办处理。并且公司保留送交公安机关的权利。

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一、为了提高我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电子政务应用水平,加强数据管理,明确数据传输、数据检查、数据库管理、数据安全工作的责任,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数据传输是指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批量信息数据或规定信息数据的发送、接收过程;数据检查是指对要发送数据和已接收数据的正确性、完整性、逻辑性检查;数据库管理是指对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所属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数据库的管理;数据安全是指对于数据传输和数据库的信息安全管理。

  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信息中心(含信息化归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信息中心)负责牵头实施数据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工作部门应加强数据录入、数据更新工作,不断提高数据应用工作水平,配合做好相关数据管理和质量保证工作。

  四、数据传输

  (一)信息中心应落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网络维护人员,明确管理责任,每日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如实记录网络运行日志,发现网络运行故障及时予以排除,确保工商行政管理网络通畅运行。网络运行日志应包括运行日期、各个端口运行状况、服务器工作状况、通信设备工作状况、故障处理排除情况、责任人员签名等内容。

  (二)网络维护人员对要发送信息、数据应进行最后检查,对有缺、错、漏项的应要求录入部门进行补正,对违反网络安全有关规定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拒绝发送。信息数据发送完成后,应及时通知接收方查收。

  (三)接收方网络维护人员应及时对接收数据进行检查,发现数据益出、数据断点、接收失败应及时排除问题并通知发送方重新发送,确保数据库的完整。

  (四)不经过网络维护人员处理的直报信息、数据,由发送部门和接收部门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处理,网络维护人员应给予技术帮助。

  (五)在启动应急预案时,网络维护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确保网络畅通并及时发送、接收信息数据。

  五、数据检查

  (一)各级信息中心应按照《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数据质量检查制度》规定的办法,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数据质量检查,通过坚持不懈的开展这项工作,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数据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数据检查项目,应根据上级金信工程建设要求和本地开展电子政务建设的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具体拟订。

  (三)对于在数据检查中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通报相关单位进行补正和重传,相关单位接到通报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正和重传工作,确因工作量大等原因,不能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应及时报告上级信息中心,并组织力量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补正和上传工作。

  (四)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擅自改变数据指标体系,擅自违反或扩大数据指标逻辑内涵进行处理的数据,应比照前款规定及时予以纠正和补传。

  (五)各有关部门对于数据质量检查和补正上传工作应当积极配合,不得设置人为障碍或无故拖延。

  六、数据库管理

  (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信息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数据库的管理,数据库管理人员应明确管理职责,定时对数据库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应记入运行日志。

  (二)数据库管理人员应视工作量情况,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每1~5天进行一次数据备份。不得因数据备份不及时、不完整造成工作损失。

  (三)数据库管理人员发现数据库不安全隐患或病毒威胁时,应采取措施加以预防或制止,必要时可以切断用户接入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安全隐患或病毒威胁消除后,应及时将切断用户接入。

  (四)计算机使用人员应自觉接受数据库管理人员的监督,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录入、传输、查询、保存涉密信息数据,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安装、运行涉密程序、软件,不得使用非涉密计算机联接、访问涉密信息网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下载、安装、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程序、软件。

  (五)数据库批量录入、查询必须做好书面记录,如实记载录入查询的时间、数量、录入查询人姓名等有关情况。

  (六)数据库中的过期、冗余数据每半年进行一次清理,清理中发现需要删除的数据,应书面报省局信息中心,经核对批准后方能进行。未经正式批准,不得擅自删除数据。

  (七)数据库上传和接收数据,按照本规定第四条办理。

  七、各级信息中心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工商行政管理数据标准的贯彻执行。在应用中发现数据指标体系有不满足、不适应工作需要的问题,应及时书面报省局信息中心,由省局信息中心统一做出修改。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或改变数据结构。

  八、数据管理责任

  (一)因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许可出现过错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出现过错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因违反上述第四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造成泄密的,依据国家安全保密和计算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除以上情形以外,如违反上述规定,视情况每次扣减该单位绩效分1~5分,个人责任的追究办法,由被扣分单位研究决定。

  九、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各类信息数据管理。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

  通过对沟通管理、信息管理、数据管理,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及反馈有关信息,开展数据统计和分析,识别改进的机会,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和有效。

  2、范围

  适用于对内、外部信息的管理以及对数据分析的管理。

  3、职责

  3.1总经办是本公司信息和数据分析的管理归口部门。负责有关质量管理体系的信息管理、外部有关信息数据收集和分析管理。

  3.2各职能部门根据其职能管辖范围,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数据,并实施管理。

  4、程序

  4.1沟通管理

  4.1.1总经办是公司信息管理中心,依此建立的信息网络构成了内、外部沟通的系统,通过内外部沟通实现本公司质量管理活动。

  4.1.2各部门负责按本规定要求,开展内外部沟通活动,实施信息管理和数据分析、处理和利用。

  4.1.3内部沟通

  a)内部沟通的形式:

  纵向沟通:适用于在行政、业务管理中上下级之间的信息流传递。主要沟通形式有员工大会、经理例会、工作会议、请示汇报、文件、报表;

  横向沟通:适用于在业务管理中同级之间的信息流传递。主要沟通形式有内部网络、电活、内部刊物、工作联系;

  员工大会——向全体员工通报公司经营活动信息、传达各项政策法规、下达经营工作和质量管理工作的要求、实施思想意识教育、宣传满足法律、法规和顾客要求的重要性;

  经理例会——总经理了解各分管副总经理及各部门的阶段工作内容和工作进展情况,布置工作任务、处理落实措施、检查贯彻执行

  工作会议——向下属传达公司政令、工作要求。布置阶段工作任务、处理问题、障碍,落实实施方案、检查实施效果;

  请示汇报——超出自已的职责权限范围,需要得到上级指示后才能进行工作的,应向上级请示。下级应当向上级汇报下列事项:上级布置的工作及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在质量活动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难点、经验教训及改进建议。请示汇报的方式有口头或书面请示汇报;

  内部网络——发布共享信息,实现行政、业务管理沟通;

  内部刊物——是公司信息交流平台,传布企业文化、宣扬公司经营理念、发布行业信息,开辟内部论坛,提供综合信息;

  文件沟通——总经办以行政文件的形式向各部传达有关政策、董事会或公司的工作要求。实现上下信息的传递沟通;

  表式文件沟通——公司的表式文件根据其作用不同,可分为业务报表和体系表式二大类,执行《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设计并规定业务报表及其传递要求,实现业务和体系信息的沟通和传递。

  4.1.4外部沟通

  通过外部沟通,了解和掌握顾客的需求、市场需求和市场动态,并及时将顾客的需求转化为对服务质量控制的要求。

  4.2信息

  信息是以事实为依据,实施质量管理、进行决策的基础资源,信息由量化信息和非量化信息构成。

  4.2.1信息源的分类

  a)内部信息源:来自公司内部的信息;(管理活动、内部沟通的信息)

  b)外部信息源:来自公司外部相关方的信息(供方、顾客、合作者或社会等方面的信息)。

  4.2.2外部信息主要包括:

  a)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

  b)市场情报和业内动态的信息;

  c)相关方的信息:

  供方的信息(物资供方、施工方、提供服务供方的资信、能力、业绩)

  投资商、业主、社会的信息(需求、期望、社会发展及趋势)

  d)顾客对本公司提供的工程产品、营销服务的评价信息(顾客满意、顾客投诉、顾客建议)。

  4.2.3内部信息主要包括:

  a)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贯彻、实施方面的信息;

  b)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方面信息(内审、管理评审);

  c)工程产品质量的监测及其分析、处置方面的信息;

  d)营销服务过程及服务质量的监测及其分析、处置方面的信息;

  e)开发项目调研、策划方面的信息;

  f)工程产品特性、服务特性实现及其开发策划方面的信息;

  g)工程产品质量动态、销售动态分析及其控制方面的信息;

  h)持续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及实施方面的信息;

  i)员工的信息(员工满意及合理要求);

  j)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信息。

  4.3信息的管理

  4.3.1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各自职责范围内相关的信息。

  4.3.2信息的识别

  a)信息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材料及其他介质形式;

  b)对收集的信息,收集部门应进行核证,把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失真信息筛选剔除,保证传递信息的真实性。

  4.3.3信息的分类

  根据信息的特征及其对质量活动的影响程度,信息可分为常规信息和异常信息。

  a)异常信息

  重大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包括施工单位)

  突发性事件且构成对公司的声誉和形象影响的事件;

  违反有关管理规定构成的责任事故(质量、安全);

  顾客投诉或抱怨并已构成严重不合格事件;

  体系发生严重不合格。

  b)常规信息

  经营活动、质量活动中获取的大量的非异常信息。

  4.4信息的受理和处置

  4.4.1常规信息的受理和处置

  a)常规信息发生后,应按相关质量活动的规定进行沟通和传递。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并作好记录;

  b)对于本部门无法处理或必须跨部门衔接的,信息获得部门应以'信息单'报总经办,由总经办组织协调处置;

  c)信息的沟通和传递

  由上向下传递的信息: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层层向下传递,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由下往上传递的信息: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向上传递,由职能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横向传递的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按质量活动规定的沟通渠道,在相关部门间交流。

  4.4.2异常信息的受理和处置

  由信息获取部门编制'信息单':

  a)顾客投诉——报营销部受理处置;

  > b)工程质量、安全质量事故——报工程部处置,处置部门必须在二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工程部应即时报总工办、总经理;

  c)其他信息——由总经办受理处置。异常信息处置部门必须在受理后24小时内进行处理;

  d)异常信息的全部处置资料必须报总经办备案。

  4.5数据分析

  数据即量化信息。对量化信息的开发和利用,应采用数理统计技术,从中寻找数据变化的规律。

  4.5.1数据的范围

  数据主要来自对市场的调研和预测、体系运行过程的监视和分析、工程建设管理营销过程的监测和分析、工程产品和服务结果的监测及分析、顾客反馈的统计和分析等活动。

  4.5.2数据的收集

  通过信息网络渠道,系统地收集数据,应做到:准确、完整、及时。使数据能如实地反映客观事实的特征及变化情况,便于及时分析、有效地确定并采取改进措施。减少或避免损失。

  4.5.4数据的分析和利用

  执行《统计技术的应用》的相关要求,对收集的各类数据正确运用数理统计技术进行数据分析,寻求数据变化的规律,以便在以下方面提供证实或应用;

  a)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识别体系持续改进的机会;

  b)销售趋势以及对营销策略的调整;

  c)顾客满意程度与公司管理目标的符合性,以及识别顾客的期望并转化为管理和工程技术控制要求,持续提高工程产品质量;

  d)质量意识、经营理念与市场规律的符合性,以及企业文件建设;

  e)持续改进的有效性的必要性;

  f)对供方控制的有效性,以及战略上的调控;

  g)经营活动的决策。

  4.5.4信息、数据管理有效性评价

  a)部门应定期向职能管理部门提交各类报表、分析报告。职能管理部门应进行汇总、分析、提炼、积累素材,呈报总经办备案,提供高层领导决策;

  b)总经办应于每年十二月份定期评估信息管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找出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信息管理工作。

  4.6有关信息及数据按《记录控制程序》,由相关部门予以保存。

  5、相关文件

  5.1记录控制程序dh/qp-4.2.4

  5.2与顾客有关要求的评审程序dh/qp-7.2

  5.3统计技术的应用dh/qc-8.4-01

  6、相关记录

  6.1信息单qr/zb-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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