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精选6篇)

时间:2015-08-02 03:28:1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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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篇一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重要性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是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一种评估方式,对于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工作动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具有重要意义。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实施,能够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提高工作人员的绩效水平,进而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首先,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改进。在考核过程中,对于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从而激发其工作动力,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对于表现不佳的工作人员,可以采取相应的培训措施,提高其工作能力,提升整体工作效率。

其次,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可以激励工作动力。考核评估结果的公开透明,可以让工作人员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工作表现和不足之处。通过奖惩机制的建立,可以激励工作人员更加努力地工作,争取更好的成绩。同时,考核评估结果还可以作为晋升、职称评定等重要依据,对于工作人员来说,有了良好的绩效表现,就有更多的机会获得晋升和提升。

再次,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可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对绩效考核的引导和管理,可以形成一种良好的工作氛围,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这种氛围下,工作人员会更加主动地思考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推动事业单位的发展。同时,绩效考核的公平公正也能够增强工作人员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事业单位的发展、工作人员的绩效提升以及整体工作效率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绩效考核的引导和管理,可以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激励工作人员的工作动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因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并认真执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和优化考核评估机制,为事业单位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作者:XXX)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篇二

构建科学公正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工作动力、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构建科学公正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绩效考核的指标应该与事业单位的目标和任务相匹配,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工作人员的绩效表现。考核指标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能够被工作人员所理解和接受。此外,考核指标还应该能够反映工作人员的全面能力和综合素质,避免片面追求某一项指标而忽视其他重要工作。

其次,要确保考核程序的公平公正。绩效考核的过程和结果应该是公开透明的,任何人都有权利了解和监督。考核评估的标准和方式应该明确规定,避免主观评价和随意性。在考核过程中,应该注重听取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同时,对于考核结果存在异议的工作人员,要给予申诉和复核的机会,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

再次,要建立奖惩机制,激励和约束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结果应该与工作人员的晋升、职称评定等相关,形成一种激励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应该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晋升机会,激发其工作动力。同时,对于表现不佳的工作人员,应该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并给予改进的机会,促使其提高工作绩效。

最后,要加强考核管理的监督和评估。绩效考核管理的实施情况应该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对于考核指标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考核程序的公正性和公开性,考核结果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应该进行全面评估。同时,还应该加强对考核评估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评估水平和专业素养。

综上所述,构建科学公正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是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工作动力、促进事业单位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应该注重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确保考核程序的公开透明,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考核管理的监督和评估。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发挥绩效考核的促进作用,推动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作者:XXX)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篇三

  绩效考核是指考核主体对照工作目标和绩效标准,采用科学的考核方式,评定员工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员工的工作职责履行程度和员工的发展情况,并且将评定结果反馈给员工的过程。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精选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篇四

  为健全完善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内部活力,按照上级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结合局台实际,对20XX年绩效工资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服从服务于局台中心工作为主线,以管理与业务工作为重点,坚持按劳分配、效益优先,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建立分管领导主抓,部门自我管理,局台分类考核的绩效挂钩机制,促进广电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绩效工资构成

  在国家规定的现行工资基础上,个人拿出部分工作性津贴,与按一定比例提取的部门劳务费,构成月度绩效工资。

  其中承包部门拿出个人工资总额,其它部门个人拿出800元用于绩效考核;

  部门劳务费,全额拨款部门、经费补助部门、经费自给部门分别为400元、500元、600元。

  绩效工资同时与经济效益相挂钩,按照经费渠道,经费自给、经费补助部门的绩效工资全部由部门负担。

  三、部门分类

  1、按职责分类:宣传部门;技术部门;管理部门。

  2、按经费形式分类:承包部门;经费自给部门;经费补助部门;全额拨款部门。

  四、考核内容

  (一)宣传部门

  考核内容包括部门管理、业务质量、经济效益三项指标。

  1、部门管理:包括制度管理、党建、精神文明、教育培训、作风纪律、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爱国卫生、节能降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全局性工作。

  2、业务质量:包括节目质量、对上报道、获奖创优、收听收视率和广告吸纳量、设备管理等。

  3、经济效益:包括创收任务完成情况、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等。

  (二)技术部门

  考核内容包括部门管理、业务质量、经济效益三项指标。

  1、部门管理:包括制度管理、党建、精神文明、教育培训、作风纪律、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爱国卫生、节能降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全局性工作。

  2、业务质量:包括设备运行、设备维护、设备管理、设备检修、技术服务、服务质量、技术创新、安全播出等。

  3、经济效益:包括创收任务完成情况、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等。

  (三)管理部门

  考核内容包括部门管理、业务质量二项指标。

  1、部门管理:包括制度管理、党建、精神文明、教育培训、作风纪律、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爱国卫生、节能降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全局性工作。

  2、业务质量:包括工作态度、服务意识、管理水平、履行岗位职责和创新工作情况。

  五、考核办法

  局台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实行二级考核的办法,其中局台考核部门为一级考核,部门考核到个人为二级考核。

  根据职能分类由牵头部门负责一级考核。

  一级考核具体内容包括如下:

  (一)宣传部门

  考核内容量化为100分,其中部门管理占30分,业务质量占70分,由牵头部门根据实际制定相关考核细则(见附件四)。

  (二)技术部门

  考核内容量化为100分,其中部门管理占40分,业务质量占60分,由牵头部门根据实际制定相关考核细则(见附件五)。

  (三)管理部门

  考核内容量化为100分,其中部门管理50分、业务质量50分,由牵头部门制定相关考核细则(见附件六)。

  部门考核等次,以部门管理和业务质量(包括经济效益)的量化总分值为基数,原则上按分数取前1-2名为A,后1-2名为C,其它为B,特殊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如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可直接定为C。

  发生“一票否决”情况的,部门主任、分管副主任和当事人,扣发当月绩效工资,本部门其它人员只发放个人津贴部分。

  根据经费形式,部门绩效工资按照A、B、C三档分别上下浮动100元。

  部门绩效工资总额,以提取的工作性津贴和部门劳务费为基数,按照考核等次绩效工资值计算,公式为:

  部门绩效工资总额=部门考核等次绩效工资值×部门总人数

  六、发放办法

  1、网络中心、承包经营部门只参与一级考核的部分项目,具体按照与局、台签订的责任合同,自己制定考核办法,自行发放。

  其他部门自行制定部门内部的量化考核细则,结合一级考核结果,对人员绩效工资予以量化,由台统一发放。

  2、经费自给、经费补助部门的绩效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指标挂钩,由计财中心负责审核,累计完成不足50%的,不发放绩效工资;累计完成50%-80%的,按80%发放绩效工资;累计完成80%以上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年底累计完成达不到100%的,绩效工资扣发部分不予补发。

  3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量化完成情况实行二次发放,发放明细按时报送人事教育科,严禁平均发放,否则将在下次考核时全部扣除部门管理分。

  4、本办法适应范围是局、台在岗的正式人员,不参加工作考核的正式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不适用。

  5、二次发放中有关考勤、考纪等方面的规定。

  工作人员每月按22个工作日,无迟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旷工行为,视为全勤。

  请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两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批;部室主任、局台领导请假由局(台)长审批;工作人员请事假一周以上、病假半个月以上,由部室主任报局(台)长。

  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

  事假每天扣月全额工资的工作日平均数额,全年累计超过20天,取消年薪假。

  病假每天扣月绩效工

  资的工作日平均数额;超过二个月,工龄十年以下的发基本工资的90%,十年以上的发基本工资;超过六个月的,工龄十年以下发基本工资的70%,十年以上的发基本工资的80%。

  无故迟到两小时以上视为旷工,旷工每天扣200元,连续旷工15天,按规定予以辞退。

  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按照有关规定到局办公室备案执行,病假、事假及安全保卫部提供的考勤记录经公示、核实无误的,由各部门按规定扣罚个人,扣罚金按照50%返还部门用于考核。

  带薪休假到人事教育科备案,结合工作实际执行。

  违反工作纪律,有擅离岗位、玩电脑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现象,及违反局办公楼管理规定、不佩戴胸卡或不服从管理的,每人次扣50元;工作日无接待任务,中午喝酒一次扣50元,酗酒一次扣200元,并通报批评个人和所在部门。

  由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安全保卫部等相关部门提供,计划财务中心落实。

  由单位派出参加会议、学习、考察、培训等事项,须到局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视为在岗,按其日平均基数发放考核工资。

  七、其他

  1、部门副职以上领导干部的考核。

  部门正副职除承包和任务合同明确规定者外,以本部门平均奖为基数,副职奖金系数为1.2,正职奖金系数为1.4;局、台领导以局台中层部门正职的平均奖为基数,奖金系数为1.4;局台长以局、台领导平均奖为基数,奖金系数为1.4;重大工作过失,按领导责任,由局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扣发有关责任人奖金。

  53周岁以上的人员,不参与考勤、考核。

  2、月度绩效考核结果与年底总评相挂钩。

  将部门及个人月度考核情况,与年底对中层班子和个人的考

  核相结合,在评先树优、职责量化中占一定比例。

  对综合考核末位的部门和人员,实行末位诫免制度。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部门管理的考核,由人事教育科牵头落实。

  业务质量的考核,宣传部门由局台节目质量考评组牵头落实;管理部门由局办公室牵头落实;技术部门由技术中心牵头落实。

  经济效益的考核,由计划财务中心负责牵头落实。

  每月3日为对上月工作的考评日,如遇节假日或重要事情可顺延。

  同时,总编室、技术中心、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8号前要将所属部门的各项考核结果汇总,确定A、B、C三档,将结果分别报送分管领导和考核工作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将最后结果分别通知有关部门;各部门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于当月10号前报送人事教育科审核,计划财务中心负责发放。

  考核工资上报时间晚于12日的,则转入下月发放。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篇五

  一、考核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区有关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档案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档案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和时间

  (一)考核对象

  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底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纳入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即:白云区档案局地方志科编纂科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

  (二)考核时间

  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对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1月-12月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工资考核。

  四、考核机构

  区档案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相关业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档案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五、绩效工资的构成和考核内容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考核一次,按照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二)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置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全额发放。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在职人员在法定假期内休假的,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按照绩效工资的70%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考核,由白云区档案局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四个方面(具体考核标准参照附件)。每年考核一次,单位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3、考核加分

  年度履职考核为优秀的加2分;本年度内获得区、市、省、国家级先进个人称号或其他表彰的分别加2、3、4、5分,获得市、省、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先进表彰的分别加2、3、4分。(加分因素按照最后考核得分后直接相加)

  六、考核方式和计算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式

  1、领导评(60%)。由白云区档案局领导班子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60%。

  2、同事评(40%)。由白云区档案局其他一般干部和工作人员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40%。

  3、自评(10%)。由自己考评,自评得分占考评总成绩的1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计算方法

  白云区档案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人员分布为:领导班子共3人(考核加权总分为A),全局其他考核工作人员共8人(考核加权总分为B),被考核人2人(自评考核总分为C)。

  被考核人最后考评得分=60%xA/3+40%xB/8+10%xC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白云区档案局每年年底对事业编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德、能、勤、绩、廉及考核加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最后按照考核计算方法进行汇总,作为被考核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最高分值为100分,被考核人最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为激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个人最后考核得分的百分比。(如某工作人员年度扣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元,该同志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最后考评得分为95分,则应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为1000×0.95=950元)。

  (二)排除性获得奖励绩效工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2、在工作中不服从工作安排,推诿扯皮,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局或全区档案工作进展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5、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15个(含5个)工作日以上、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处)。

  扣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经考核兑现后积余部分金额,由单位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统筹安排。

  八、工作要求

  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保存有原始依据,考核量化分数及结果应告知被考核人员,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篇六

  为贯彻落实《20XX-20XX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个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工作机制。根据《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探索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指标体系、绩效考评体系、绩效运用体系,努力规范公务行为、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效能,为我镇跨越发展、科学发展以及打好城建战役,建设美丽安海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级考核与分类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职务层次、工作分工情况,把考核对象划分为科级干部、内勤工作人员和下村工作人员三种类别,分级分类进行考核。

  2、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设置考核指标时,要努力减少模糊不清的定性指标,尽量把考核内容具体化、数量化,切实增强考核指标的针对性和可比性。

  3、坚持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采取年度考核时,要以季度考核情况为依据,把绩效考核的时间关口前移,做到平时跟踪管理、定时检查评估、及时兑现结果,切实增强绩效考核的时效性。

  4、坚持组织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在组织民主测评时,除了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的评价方式,还要注重公众评议,形成完善的评价机制。

  5、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在运用绩效结果时,除了使用绩效考核奖金等物质激励外,注重把绩效考核结果与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挂钩,不断拓宽绩效结果的运用范围和领域。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1、纳入考核范围和对象:镇机关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镇国土资源所、劳动保障事务所、司法所、行政执法中队、环保执法中队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参加镇机关考核,考核等次人数单独核算(等次仍须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控制),不占用所在镇名额。考核等次由各市直主管部门最终确定,考核奖金由市直主管部门兑现。

  2、不纳入考核范围和对象:镇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离岗待退人员、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20XX年7月1日前退休人员。

  四、绩效考核内容

  根据《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晋委[20XX]166号)的有关规定,安海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根据职务层次、工作分工情况进行分类考核,即科级干部、内勤工作人员及下村工作人员。

  1、科级干部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指“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组织协调工作情况。

  2、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工作实绩,即工作完成成效。具体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测评情况及加减分情况。

  五、绩效评价方法

  (一)科级干部考核内容

  科级干部日常工作性质及范围与一般干部有所不同,因此考核内容也有一定的区别,具体内容如下:

  1、“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20分)

  2、重点项目完成情况;(40分)

  3、分管工作完成情况;(20分)

  4、组织协调工作情况。(20分)

  (二)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考核内容

  1、履职情况(80分)

  ①岗位目标(40分)

  内勤人员:按时按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情况,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业务部门日常工作情况。

  下村人员:为民办实事情况、制止“两违”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计生落实情况。

  ②重点目标(30分)

  参与拆迁、征地等重点项目工作完成情况。

  ③公共目标(10分)

  出勤情况。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扣1分/次;旷工扣2分/天。

  2、测评情况(20分)

  内勤人员: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的工作态度、为人处事等综合表现,酌情评分。

  下村人员: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的工作态度、下村频率、为人处事等综合表现,酌情评分。

  3、加、减分情况

  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10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10分;受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5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5分;突(偶)发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含媒体表扬的)奖励5分,失职扣5分;在省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新闻报道等的,奖励3分;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分;违法违规行为引发上访或行政诉讼的扣5分;未参加组织活动及规定培训学习者扣5分;本单位领导认为需要增减的其它奖扣5-10分。

  (三)等次评定标准

  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的考核得分,按从高到低原则,对其依次排名,排名在总人数25%之前的评为“优秀”,排名在总人数25%-30%的评为“良好”,其余的除个别情况需评为“不称职”之外,均评为“称职”。考核得分相同的,等次评定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六、绩效考核程序

  (一)科级干部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准备。撰写自我鉴定材料(详见附件2)。

  2、考核得分。镇党政主要领导根据被考核对象的工作表现及鉴定材料,给予评分。

  3、最终评定。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得分排名情况,给予评定。

  4、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本人,并在镇政府大厅公示,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申诉。

  (二)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准备。整理考核相关材料,填写个人绩效工作台账。

  2、自我评分。被考核对象根据岗位目标、重点目标工作完成情况,客观进行评分。

  3、考核得分。工作点点长及部门负责人要查看被考核对象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客观地根据其当季履职情况、测评情况和综合表现等因素,给予初步评分。下点领导及分管领导再进一步对其进行考核评分,所得分值为被考核对象的考核得分。

  4、最终评定。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得分排名情况,给予评定。

  5、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本人,并在镇政府大厅公示,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申诉。

  七、绩效结果运用

  安海镇将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与考核奖金、年度考核、职务调整、奖励惩戒及职业发展等挂钩,

  1、考核奖金按当季个人绩效考核“优秀”、“良好”、“称职”三个等级进行发放,即“优秀”等级发放2100元、“良好”等级发放1800元、“称职”等级发放1500元(绩效考核不称职,不给予发放奖金)。

  2、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镇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不定等次,不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确定不称职等次;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的,当季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规定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受立案调查的暂缓兑现绩效考核奖金。

  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优秀”等级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该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

  4、对于季度考评被评为 “不称职”等次一次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称职”或以下等次;被评为“不称职”等级两次及以上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5、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考虑或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

  6、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予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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