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经典6篇】

时间:2017-01-09 02:20:2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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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篇一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商贸公司作为经营性企业,财务管理是其运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一个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帮助企业实现财务目标,提高利润水平,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本篇文章将介绍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并探讨其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首先,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提高财务决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建立明确的财务流程和相应的审批程序,能够保证财务信息的及时采集和准确录入。同时,制度化的财务决策过程可以有效避免主观意识和个人行为对决策结果的干扰,从而提高决策的准确性。此外,财务管理制度还能够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为内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可靠的信息,提高经营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其次,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控制经营风险和防范财务风险。财务管理制度能够规范企业的财务活动和行为,确保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和落实。通过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潜在的财务风险,保护企业的财务安全。此外,财务管理制度还能够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再次,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和降低成本。通过制度化的财务管理,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重复劳动和低效率的操作。例如,通过建立标准化的财务流程和审批程序,可以减少人为因素和沟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此外,财务管理制度还能够规范企业的采购和支出行为,优化采购流程,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最后,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助于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财务管理制度能够帮助企业实现财务目标,提高利润水平,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通过制度化的财务管理,能够提高企业的财务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此外,财务管理制度还能够促进企业的诚信经营和合规经营,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形象。

综上所述,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通过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提高财务决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控制经营风险和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和降低成本,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商贸公司应重视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断完善和优化制度,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篇二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保证财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一个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规范企业的财务活动和行为,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保障企业的财务安全和稳定。本篇文章将介绍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首先,商贸公司应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的目标是明确财务管理的方向和目标,帮助企业实现财务目标和利润最大化。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的原则是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遵循财务管理的基本原理和规则。例如,明确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要求,规范财务决策的程序和权限,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其次,商贸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的组织架构是为了明确财务管理工作的责任和权限,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例如,设立财务部门和财务管理岗位,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责任。此外,商贸公司还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机制,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再次,商贸公司应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程序。财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财务决策、财务流程、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规定。例如,明确财务决策的程序和权限,规定财务流程和审批程序,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控制措施。财务管理制度的程序是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的关键环节,应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防止信息漏报、错报和滞报。

最后,商贸公司应加强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是确保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落实的关键环节,财务管理人员应按照制度要求履行职责,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监督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是确保财务管理制度有效执行的重要手段,可以通过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和监督检查等方式进行。同时,商贸公司还应加强对财务管理制度的评估和改进,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完善和优化制度。

综上所述,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环节。通过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程序,加强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能够帮助企业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保障企业的财务安全和稳定。因此,商贸公司应重视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断完善和优化制度,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篇三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董事长批准。

  (三)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执行董事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公司交于的其他工作。

  支票管理:

  (一)由公司出纳或执行董事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执行董事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二)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执行董事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现金管理:

  (一)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执行董事签字。执行董事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二)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执行董事批准后提取。

  (三)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四)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五)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

  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出差借款

  1.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2.审批流程:财务主管审核签字→会计复核→经理审批。

  3.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办理领款手续。 4.还借款:出差人员应在返回5个工作日内按实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5.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二)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培训费等。

  1.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2.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3.报销流程:报销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单(附原始票据) →会计复核→经理审批→出纳支付现金→审批后的报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部,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付款或冲抵借支。

  会计的档案管理:

  1、本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种会计资料。

  2、会计档案的保存。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节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目标。

  第3条

  财务管理工作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节

  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

  第4条

  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5条

  公司的财务机构:财务科,是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

  第6条

  财务科主要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编制公司的财务计划、资金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监督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公司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签署后执行。

  4、监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5、监督本部门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并向总经理报告。

  6、对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7、负责本部门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7条

  计划财务科科长领导计划财务科的工作,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8条

  财务科科长的职责:

  1、主持计划财务科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按期(月、季、年度)向总经理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资金的筹措工作。

  4、编制审核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5、参与公司的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6、协调处理对内对外的关系。

  第9条

  财务部门建立稽查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项目的登记工作。

  第10条

  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第11条

  公司领导要切实保障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12条

  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报销或执行,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严禁任何人对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13条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也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具体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必须进行监交,一般财务人员的交接,由计划财务科科长进行监交;计划财务科科长的交接,由总经理进行监交。

  第三节

  会计核算原则

  第14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财产清查,成本核算等事项的规定。

  第15条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16条

  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17条

  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的各种文字记录必须用中文记载;数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18条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

  第四节

  资金管理

  第19条

  计划财务科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合理运用,提高效益。

  第20条

  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取现金。

  第21条

  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22条

  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2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定代表人私章由本人保管,不准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23条

  单位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部分当日下午下班前送存银行,严禁坐支现金。

  第24条

  一切现金收付,必须收付有凭据。

  第25条

  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公款存入私人账户,严禁使用两本账或账外有账。

  第五节

  工资及奖金

  第26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27条

  员工的工资标准及奖励方法由企管科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计划财务科执行。

  第六节

  库存物资管理

  第28条

  仓库部门必须建立严密的出入库制度和保管规范,每月向计划财务科报送一份库存报表。

  第29条

  仓库每月由会计会同仓库保管人员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并与账面结存数进行核对。

  第30条

  对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仓库不得自行进行处理,必须查明原因后,报总经理审批后进行处理。

  第七节

  会计凭证和档案管理

  第31条

  公司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发票的登记、领用、清理、核对、保管工作。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开、虚开发票。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32条

  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必须由经办人员负责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

  第33条

  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保管时间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保管。

  第34条

  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董事会、财政部门、税务机关等同意后,才能销毁。

  第八节

  其他

  第35条

  本管理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原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篇五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原始凭证管理,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如: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二、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三、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

  四、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五、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六、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七、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八、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公司主管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九、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十、对应收帐款,每月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十一、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十二、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十三、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十四、企业对存放的各项产品必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发现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要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财产物资账实相符和资金完整。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篇六

  一、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本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税务申报资料、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种会计资料。

  2、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装订后按顺序立卷登记。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

  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部门经理审查,股份公司财务部批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由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3、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公司内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印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4、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5、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

  6、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 15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 5年

  会计帐簿类:

  (1)、日记帐 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25年

  (2)、明细帐、总帐、辅助帐 15年

  (3)、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 5年

  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2)、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5年

  (3)、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永久

  其他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 永久

  (2)、财务成本计划 3年

  (3)、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 永久

  二、资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

  (1)、现金科目设两个子目---货款户和费用户。

  (2)、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日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货款现金必须送存银行,不准坐支。

  (3)、库存现金定额核定为5000元,如有多余费用现金应该及时送存银行,保证现金安全。

  (4)、会计应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每月至少监盘三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审核出纳编制的"银行余额调整表",对未达事项进行落实。

  2、银行存款管理

  (1)、销售分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销售分公司必须开设收支两个银行账户,即货款户和费用户;账户资料交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货款账户只收不支,所有货款回笼到该账户;费用账户用于销售分公司的各项费用、税金等支出结算。

  (2)、新开账户。销售分公司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若因业务需要而必须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需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同意。银行账户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消户,并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3)、回款。对于销售回款要及时汇入总部银行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货款账户余额达到2万元时,或货款停留达一周以上,必须即时汇入股份公司总部指定账户,每月25号前必须把所有货款账户的余额汇入总部账户。

  (4)、费用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费用开支等所需资金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月度预算下拨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账户,具体办法详见《费用管理制度》。

  (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现金收付款的各项业务,一律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

  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员负责,并填写支票备查簿,支票备查簿由销售公司财务经理保管。

  空白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签发支票所需的财务章由财务经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纳保管。

  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一律使用转帐支票。

  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制规定的借款单,由部门经理和财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并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人员签发。借款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十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其程序与现金支出报销程序一样。支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已签发的支票,如有丢失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出纳员不得签发不确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签发任何种类的空白支票,当付款金额无法确定时,可签发限额转帐支票,并写明用途和收款单位。

  财务人员不得在支票签发前预先加盖签发支票的印章,签发支票时必须按编号序顺使用,对签错的支票或退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

  应及时登记支票登记簿,与银行及时核对存款余额。

  3、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规定

  (1)分公司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必须经股份公司财务部(书面报告)才能收取,严禁收取省辖的银行承兑汇票及注有"不得转让"字样的银行承兑汇票。

  (2)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要素必须齐全:日期大写;金额大、小写要一至;并必须有银行的"汇票专用章"的钢印或红印(目前只有农行为钢印,其他银行均为红印)。银行承兑汇

  票下面左边"承兑申请人盖章"处必须由承兑汇票申请单位(即出票单位)盖上预留银行印签,出票人的全称与出票人签章的财务专用章必须完全一致,一字不漏,收款人的全称、账号、开户行必须核对无误。

  (3)银行承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B、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C、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4)银行承兑汇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即其出票日期与到期日不得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但不能多出一天)。转账背书回股份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取得连续背书,第一背书人必须同票面收款人全称完全一致,一字不漏;第二背书人同第一背书人相同,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5)信用社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资格,因此信用社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为无效银行承兑汇票。各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在当地向开票银行查询确认其为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确信开票银行到期有能力付款(支行级的银行),才能发货。

  (6)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除了通过分公司开户行向开票银行查询外,还必须带银行承兑汇票到分公司开户行找银行票据的专业人士辨别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如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同城银行开出的,要求财务经理亲自到出票行落实该票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7)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分公司为收款人(或被背书人),且必须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二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寄回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在背书栏盖分公司银行印鉴章的同时,必须注明被背书人的全称,以免银行承兑汇票遗失给总公司造成损失,如在背书栏内盖章,而没有注明被背书人的全称,如果该银行承兑汇票遗失,任何单位或个人即可将该银行承兑汇票送往银行解付或贴现。

  4、借支制度。公司人员借支应该根据需要核定额度,填写借支单,由财务经理和销售分公司经理审批。上一笔借支未清账,不得再次借支。公司员工出差借时需附经审批后的《出差申报单》。

  5、关于严禁非授权人员向经销商(客户)收(借)取"钱、物"的规定

  为防范风险,防止经济纠纷,现就关于禁止分公司员工到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事宜规定如下:

  (1)股份公司严厉禁止销售分公司任何人员到公司的任何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禁止业务人员为任何经销商(客户)带款、带货。

  (2)销售分公司财务经理要负责给与分公司有往来关系的每一个经销商法人发一份书面函件(一式二份并盖公司财务章,由分公司总经理签发,经销商法人签章确认后,分公司财务部回收一份存档备查,经销商自留一份),明确股份公司严禁业务员到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及其他任何经手钱、物的事情。

  三、岗位职责

  分公司财务岗位责任制是一种管理制度,现关于分公司每个财务工作人员的职责、任务、权限、完成任务的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分公司财务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优劣作为对财务人员的晋升、奖惩依据。

  1、分公司财务经理的岗位职责

  (1)在股份公司财务部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与股份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要随时检查各项制度在分公司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给予制止,并及时书面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

  (2)审核分公司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法规及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3)审核上报股份公司的财务资料,确保上报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编制分公司经营费用的预算,并就经营费用预算的执行差异进行分析,然后报分公司总经理及股份公司财务部。

  (4)复核记账凭证、登记总账、核对明细账、编制会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股份公司的要求审核分公司的会计报表,并在限期内寄回股份公司财务部。

  (5)严格审核分公司物料收发凭证,坚持"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对分公司的实物(包括库存商品、物料、固定资产等)与货币资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并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6)在坚持股份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积极地配合销售分公司总理推动分公司销售业务的提升,做好分公司总经理的参谋。

  (7)做好分公司的物流、资金流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分公司内、外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8)妥善保管、归档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协调好与当地税务部门的关系。

  (9)按股份公司的规定管好、用好分公司的印章,并做好分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的审核、备案工作。

  (10)协调好分公司的财务岗位工作,并组织好分公司财务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分公司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书面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财务内控制度,安排好分公司节假、双休日财务人员的值班,坚持服务与监督并重的原则。

  (11)按时完成股份公司财务部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分公司财务队伍,将分公司财务工作做好。

商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经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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