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门店财务管理制度(最新6篇)

时间:2018-03-02 05:39:16
染雾
分享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诉

连锁门店财务管理制度 篇一

连锁门店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连锁门店经营是现代商业模式中常见的一种形式,其特点是多个门店分布在不同的地理位置。在这种经营模式下,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门店的正常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本文将探讨连锁门店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并提出一些建议。

首先,连锁门店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由于连锁门店经营涉及到多个门店,每个门店都有独立的财务活动。如果没有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每个门店的财务报表可能存在差异,导致整个连锁门店的财务数据不准确。建立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可以确保门店间的财务数据一致,为管理层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

其次,连锁门店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助于防止财务风险。在连锁门店经营中,每个门店都有可能面临不同的财务风险,如盗窃、偷税漏税等。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可以规范门店的财务活动,加强对财务流程和资金使用的监督,减少财务风险的发生。例如,可以规定门店必须按时上报财务报表,每笔资金流动都要有明确的记录和审批流程,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等。

此外,连锁门店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提高财务效率。在连锁门店经营中,门店数量多、规模大,财务工作量较大。如果没有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每个门店可能会按照自己的方式进行财务管理,造成资源的浪费和效率的低下。建立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可以规范门店的财务工作流程,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减少重复劳动,提高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最后,连锁门店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增强公司的形象和信誉。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体现公司对财务管理的重视和规范,提高公司的形象和信誉。同时,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也可以加强对财务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惩处,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财务漏洞进行违法活动,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综上所述,连锁门店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门店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立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可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提高财务效率,增强公司的形象和信誉。因此,连锁门店经营者应该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并不断完善和优化制度,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发展。

连锁门店财务管理制度 篇二

连锁门店财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

连锁门店的财务管理制度是确保门店财务活动规范、准确和高效的重要工具。本文将介绍连锁门店财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步骤。

首先,连锁门店财务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财务流程和规范:明确门店财务活动的各个环节和步骤,规定财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流程的顺畅和规范。

2. 财务报表和分析:规定门店应及时、准确地上报财务报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表等,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和解读,为管理层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3. 资金管理和审批:明确门店资金的使用和审批流程,规定门店应如何管理和监督资金的流动,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4. 财务制度和标准:建立财务制度和标准,规定门店应如何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和审计等,确保财务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

其次,连锁门店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如下:

1. 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或专业机构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制度的目标、内容、责任和执行程序等。

2. 培训和教育:对门店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使其了解财务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并掌握相关的财务知识和技能。

3. 执行和监督:门店财务部门应负责执行和监督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确保制度的执行和效果。

4. 审计和评估:定期对门店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最后,连锁门店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配合。除了财务人员外,其他员工也应遵守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如不得私自动用公司资金,不得虚报财务数据等。

综上所述,连锁门店财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财务流程和规范、财务报表和分析、资金管理和审批、财务制度和标准等。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包括制定、培训和教育、执行和监督、审计和评估等。连锁门店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以确保门店财务活动的规范、准确和高效。

连锁门店财务管理制度 篇三

  为加强直营店的财务管理,确保公司资金、货品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管理

  (1)直营店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挪用直营店货款,即坐支现;金违者,并对当事人给予每人每次罚款100元;严重者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a. 自行收取营业款的门店店铺负责人应将每天的现金收入(营业款),于次日上午的11点前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在当日下午4点之前营业款超过2000元(含2000元)的,必须在当天下午4:30之前存入公司的指定账号,否则,给予直营店负责人每次罚款100元,不按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若因特殊情况确认无法及时存入的,应及时向公司财务部说明情况,并于次日下午3点前及时补存。营业款超过1天未存入公司指定银行账号,又无提前向财务部说明原因的,则按挪用货款处理,公司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b. 直营店每日结账必须在ERP填写今日收入及上交银行金额必须填写《销售现金反馈单》,并与ERP系统核对收现金额、刷卡金额、抵用券等,核对无误后于次日11点之前传真至财务部,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传真,必须及时向财务部反映;如未做、未传及上传不相符当天则给予直营店负责人每次罚款20元。

  c .未上ERP的门店(即自行收取营业款的门店)负责人除按a和b款规定外,每天还必须手工做好销售及收支日报表,并于次日上午11 点前传真给财务部;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传真,必须及时向财务部反映;如未做、未传或上传不准确的,给予直营店负责人每次罚款20元。

  注:销售日报表货号全称、店铺名称及制表人、店铺负责人的签字。

  d .未上ERP的门店由财务部直营会计负责销售日报表ERP录入工作。各门店销售日报表如无特殊原因应于次日下午4:30之前录入完毕;否则,未按规定及时录入ERP系统或录入有误的给予直营会计每次罚款20元。

  e .每日门店对销售单据要进行整理,并安全放置,若未按规定执行给予店铺责任人100元/次的处罚,严重的给予开除处理,每月销售小票、银行存款回执单、POS刷卡单、抵用券、调拨单、进销存表等必须在每月3号前送达财务部,无特殊情况推迟报送,对店长按每天30元罚款。

  (2)所有联营的门店(即非自行收取营业款的门店)负责人,每天应与联营方核对前一天的营业额或每月按联营方对账日核对当月的营业额,确保销售小票金额必须与联营方收取营业款一致;并协助公司相关人员每月与联营方的账目核对和结算,做到日清月结。否则,造成差异部分由门店负责人自行承担并给予每次罚款50元。

  (3)直营店收银员由公司直营管理部建议,报人力行政部审批后报财务部备案,日常销售收银由固定收银员负责,直营店其他人员及公司的管理人员未经过财务部同意,不得私自参与直营店销售及收银。

  (4)直营店备用金分为收银备用金及费用备用金,收银备用金只能用于收银台的收银零钱找换,不得挪做它用。

  (5)收银备用金交接班时交接给下一班,由收银员间相互交接并作好交接,手续登记工作。

  (6)费用备用金由收银员保管,用于直营店的日常费用开支,费用统一由店长回公司开例会时向财务部核报,其他时间一律不予以办理。(外埠门店开例会时或统一邮寄直营管理部指定人员,向财务部核报。)费用自发生之日起不得超出30天,否则一律不予以承认。

  (7)店长、收银员作为店铺备用金、营业款安全保管的第一负责人,应注意备用金、营业款的防偷、防盗;否则,造成后果由店长、收银员自行承担。

  (8)对于店铺配备保管柜的,除按上述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a .保险箱钥匙和密码只能收银和店长知晓,并注意安全保管。

  b .如出现涉及钥匙和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营业款丢失,店长和收银负全责。

  c. 收银收到货款以后及时存放保险箱除,按上述的的时间节点进行回款外,确保在当天下班前,所有现金及重要票据(如未及时给商超的发票)必须放进保管柜里。如果因未放进保管柜导致的现金及重要票据遗失,由店长和收银负全责,票据将按照票面金额进行罚款。

  二、 货品账务管理

  (1)店铺应设置货品进销存明细账,日常销售、调拨、补货入库等业务要及时登账,若无特殊情况发生业务未登账超过2天,如被抽查出,将对店长给予每次罚款50元,如有上ERP系统,日常销售、调拨、补货无特殊原因必须实时在ERP系统处理。

  (2)货品入库,门店到货时首先与物流当面清点到货品大数,大数无差异则可以由店铺负责人签字确认收货,如有差异,必须由物流方签字确认实发数量。大数有差异及清点明细时若实物与发货清单有差异的,应立即填写《门店收货差异单》,24小时内书面通知物流部(即仓库)和财务部。特殊原因无法24小时内报备的,应事先电话通知物流部(同时报直营督导)和财务部,允许方可按要求时间点报备,否则,造成相关后果由门店自行承担。

  ①、门店到货先检查包装及封箱,如包装破损及封箱异常的,盘点实物与到货清单有差异的,差异部份的由物流公司向门店赔付;否则,门店有权拒收。

  ②、如包装及封箱完好的,若实物与发货清单有差异的,应先通知物流部(即仓库)复核或查找;物流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后方可入库;同时填写《收货差异单》交物流部书面确认;经物流部签字确认的《收货差异单》传真商品管理部;商品管理部在收到单据的24小时内给予做好调整单据。

  ③、门店收货时,如有无吊牌或影响二次销售的在24小时内填写到货差异单备注是无吊牌或者其他影响二次销售的原因,并传真至商品管理部、物流部及财务部,以便后期针对此类货品的退货工作。

  注:门店收到货物为店铺用品(如促销品、广宣品),应及时按零销售处理。

  (3)直营店退货(含季节性退货、滞销性退货等)

  ①、直营店退货,门店必须按品类、款号、颜色、尺码进行分类整理(按同款货品包扎后进行装箱),按品类、款号、颜色、尺码统计填制门店退货单一式四份,并在维涛ERP系统内做好退货申请单确认上传(存根联店铺留存,第二联财务部,第三联商品管理部,第四联物流部)。

  ②、直营店接商品管理部通知,方可退货;退货时须附有经店长和接收人员签名的门店退货单;仓库收货后正常小批量退货两个工作日内盘点入库确认完毕,换季大批量退货,仓库在收货后十个工作日内盘点与入库确认完毕。根据实物进行确认ERP系统内门店退货申请单同时打印门店退货单;门店在系统里核对仓库确认的退货清单,差异必须及时反馈跟踪确认;

  ③、直营店无吊牌或影响二次销售的货品一律不得私自退回公司仓库,由公司统一处理;否则仓库将给予没收,并呈报公司相关部门。

  (4)直营店调拨,调拨单一式三联,包括:调出方、调入方、财务。

  ①、直营店调拨前,事先通知商品管理部,商品专员应予以登记、处理并负责跟踪、执行、反馈等;否则,未通知商品管理部,门店相互间调拨造成后果由门店自行承担。

  ②、已上ERP系统门店之间调拨由调出方在维涛ERP系统制单(5117)并确认。调出方如未上维涛ERP系统则由商品管理部调拨员代做调拨单,调拨时根据调出方的调拨单财务联,做调拨单保存确认后将调拨单财务联交至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确认。

  ③、调入方直接在维涛ERP系统核对下载确认。如未上维涛ERP系统,则根据调拨单手工登记。

  ④、调货之间要双方互相签名,不能相互推卸责任。调出方在调货单上签名,拿货人(包括物流员、司机)也在单上签名;货到时,接货方点货,检查包装外盒与盒内货品是否完全一致,避免错码,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及时下载确认。所有调货单据要保存完整,以便查找,追究责任人。

  注:1、退货出库、调拨出库存时,货品必须交公司指定人员,不得将货品交给其他人员;

  同时,退货单必须有店长和接收人的签名且所有退货单据店铺必须保留;否则,造成货品损失等原因,由店铺自行承担。

  2、已上ERP系统店铺,应在收到货品或退回货品后及时完成ERP系统收货、退货确认。

  3、货品补货、退货、调拨等严格按照公司ERP系统流程及相关制度执行,违反者每人每次予以50元罚款。补货、退货、调拨产生的货品差异,不再进行货品调整,统一实行做单调整(即调整账目)。

  4、具体的收货及退货要求与注意事项详见《南京总仓发货与退货要求》。

  (5)、所有门店货品销售必须开具销售小票交纳货款后方可携带出店铺,未开具销售小票货品携带出店铺的.视为店员偷盗行为,除按零售价计算货款赔偿外,并处双倍金额罚款,公司保留开除权利;店员第二次发生该行为的,统一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上ERP系统门店统一打印机打的销售小票,未上ERP门店(含商场/超市)销售统一手工开具公司印制或商场/超市的销售小票,销售小票必须写上销售日期、款号、颜色、尺码、单价、零售价和折扣、折后价,并注明赠送款号、颜色、尺码、数量及开票人姓名。

  (7)、直营店员工工服

  直营店员工工服由仓库发货到门店计入门店库存,工服款为原价2.5折由直营会计从当月工资中扣除,5个工作日内由财务部门在系统门店库存减掉;工服视同买断,不管服务年限,在员工离开公司时不予以退还。

  (8)、直营店员工内购

  所有店铺员工每月(按自然月计算)可根据公司的内购规定到指定店铺购买货品(即鞋服配),试用期员工每月可内购两次,正式期员工每月可内购四次。

  (9)、日常销售折扣及日常销售赠品,统一按公司规定的折扣及赠品活动进行销售,不得私自变动零售价及折扣,赠品的赠送应严格按公司的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赠送。未经总经理审批的日常销售折扣及赠品赠送活动标准部份由直营店和直营管理部责任人自行承担差价并给予每人每次罚款50元,对于抬高价格的,一旦查出,给予开除,公司保留相应的法律权利。

  注:销售折扣及赠品赠送标准内容包括门店名称、商品货号、折扣率或促销活动形式、活动具体的起始日期等详尽事项。

  (10)、直营店遇到顾客退残次品请参见《店铺运营管理手册》,以国家行业统一三包规定为基准进行处理,但本着顾客是上帝的宗旨,假如顾客由于某种特殊原因要求调换,直营店必须确保货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才能给以同款号的调换,不得给以不同款号的调换,也不得退还现金,调换时顾客必须在退换的销售售单据上和新开的销售单据上签上姓名及调换日期,以上情况必须电话申报区域督导,申报部门经理经同意方可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需报分管副总及总经理批准方可。

  (11)、货品盘点(详见《直营店盘点制度》)

  每个月各个直营店18号时按《直营店盘点制度》进行全面盘点,盘点前3天内停止货品补货、退仓、调拨等。各直营店负责人应核对所有进退/货、调拨以及销售等账目全部处理完毕;商品管理部、物流仓储部应予以协助、配合。

  1、盘点前必须应补齐货品,并对卖场、仓库的货品进行一次全面的整理。

  2 、盘点过程中如有销售,由专人负责另外登记,内要标明销售货品的存放区位,盘点前销售或盘点后销售。

  3、直营店赠送(不含日常销售赠品)及意外的货品损失(如被盗、偷等)除电话及时报案外,应及时做好报告单经过直营管理部确认、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冲销账数量。未经过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一律不得冲销,损失全部由直营店自行承担。

  4 、有上ERP的店铺,应于盘点后2天内按单号的顺序在5118录入,审核(可修改)后,在5119确认完盘点单并系统同步上传数据;推迟交报表的店铺,给予店长每天20元的罚款。

  5 、未上ERP的店铺,市内的应于盘点后次日将盘点单送达财务部;外埠店铺盘点单次日必须邮寄回公司,推迟交报表的店铺,给予店长每天20元的罚款。

  6 、财务部收到未上ERP的店铺盘点单后应于2天内全部录入完毕,否则,给予录单人员每天20元的罚款。

  7 、盘点单录入数据录入错误的给予录单人员罚款20元。

  8 、盘点完毕后若以盘点出差错或单据还未全部处理完毕等借口而导致数据不准确给予店长及责任人每人每次罚款50元。

  9 盘点表上必须有盘点人,抽盘人及店长签字,盘点封面必须有全体参与盘点人员的签字,发现未签名的,处予未签名人员50元/次。

  10 、盘点有差异的,给予3天时间查找原因并报送差异原因,提交相关书面单据,假如是商品管理部人员或财务部人员原因导致的盘点差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一次扣相关责任人50元,第二次扣此相关责任人100元;否则,超出时间未报送书面差异原因的一律视为认可该差异。

  11 、门店盘点漏盘或少盘的导致的盘点差异,须调整或修改ERP系统数据的;公司派人复核确认差异由店长向主管提出书面申请,报送直营部管理部批准,转相关部门经理确认后财务部修改。财务部有权对相关责任人员每人每次50元罚款。

  12 、财务部应于收到报表5个工作日内对所有店铺盘点差异确认完毕。同时ERP系统5120功能号生成POS盘点差异单下载。确保门店数据覆盖。

  13 、直营店盘点有差异的,盘盈部分公司将给予没收,并对店铺人员及负责人进行处罚(盘盈金额100-500,对整个店铺处罚20-50元不等,盘盈金额500以上或较大者处100-200元,并且门店负责人外加50元)并处店铺人员每次罚款100元;盘亏部分按零售价计算由门店全体人员全额赔偿,款项从工资中扣,差异较大(或差异金额超出2000元以上)的公司将保留追究门店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

  14 、盘点差异数量在5件以上(含5件),零售金额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视为重大差异,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财务部会增加对该店抽盘的力度。

  15 、门店盘点没有差异的(无数量,金额差异并且没有串码,串色,串款等任何差异的),给予门店每次200元的奖励;

  16 、门店盘点后十天之内对门店进行抽盘,如发现有谎报情况,对门店处以差异额(盘亏数量乘以零售单价,盘盈货品公司给予没收)的2倍的罚款;

  17 、盘点必须认真负责。由于门店盘货不认真要求复盘的。给予该门店100元/次的处罚;并且对本次盘点餐补不给予报销。

  18 、对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的处罚,需报总经办核准,人力人力行政部备案。

  (12)、直营店负责人离职(含调岗、辞退等)

  ①、直营店负责人离职(含调岗、辞退等)统一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包括:货品全盘、备用金、营业款交纳、店铺费用交纳相关情况等账目;交接时直营管理部必须有主管、督导或财务相关人员监交。

  ②、交接完毕后,应将相关盘点表、交接记录等及时送达财务部,经财务部确认差异。③、对于移交有差异的,限直营店负责人3天内查出原因报公司批准,否则由店铺负 责人自行承担差异金额给予赔款。

  ④、门店负责人离职(含调岗、辞退等)统一按公司制度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⑤、对于移交有差异的,未进行赔偿离职;未办理交接,擅自离职的;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

  (13)、直营店发票管理

  ①、发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购买、领用、开具、保管。

  ②、发票统一由店长负责,未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购买、领用、开具、保管的发票,造成不良后果的全部由店铺负责人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一律开除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4)、 直营店所有费用支出一律事先向主管书面申请,报经直营部经理批准方可发生;店长应对相关费用核实并在单据上签名确认。否则公司不予以承认。

  注:发生金额较大支出的统一由公司财务部予以安排付款。

  (15)、上ERP系统门店每天必须数据同步处理3次以上,每隔8小时数据同步处理一次;超出24小时(含)未执行数据同步处理的门店,每超1个小时予以罚款10元;晚上下班结束必须结账,不结账给予每次20元的处罚;

  注:门店ERP系统出现异常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及时通知公司ERP实施员处理,ERP实施员应于接到通知起48小时内处理。

  (16)、直营店全体员工应妥善保管店铺用品、合理使用各项设施;直营店计算机等设备使用按信息技术部制度执行;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修复,除正常损坏,其余全部由直营店自行承担并处每次50元罚款。

  四、店铺失窃

  一旦店铺发生失窃,必须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 第一时间报警,保留现场;拨打95512,向财产保险公司报案;并同时告知所在区域的督导和直营部经理及公司的相关人员;

  2. 在警察来了拍完照解除完现场后,立刻盘点现金,并通知财务下盘点单,解除完现场之后 24小时之内盘点实物(必须是门店所有的实物),盘完之后的48小时确认盘点差异;

  3. 向派出所和保险公司汇报现金和货品损失情况;

  4. 最后失窃的情况必须在解除完现场之后三天之内向财务部和总经办报备;否则迟一天处直营部经理,督导及店长每人100元,超过一周,公司不予承认该损失,由直营店铺自已承担; 备注:盘点务必准确及时,否则因此产生的差异后果自负!

  五、被撤消店铺货品的管理

  被撤消的店铺按规定日期进行撤店,货品退入总仓由仓库,人员和店铺人员进行清点,清点清单经店铺人员和仓库人员签字后,仓库凭清单做门店退货处理,处理完的当日,仓库通知商品管理部对该店铺下盘点单,商品管理部确认该店铺所有数据处理完毕,按无系统店铺下盘点单。财务即日以实盘数量为零进行录单,店铺由此产生的差异,由财务部按盘点差异方面制度进行处理。

  六、财务部有权对违反本制度或直营店盘点制度的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并将处罚,报总经办核准,人力行政部备案。

  七、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解释及补充,即日起开始执行。从本制度生效之日起,前期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如有未尽事项,另行制定!

连锁门店财务管理制度 篇四

  为了加强对公司店面资金和库存商品的管理,使公司资金能更好的流通运转以及确保公司店内的库存商品的准确性,特制定此制度。

  1、公司给店面500.00元备用金,以备找零周转。

  2、店铺晚班人员在晚班下班之前结清当日货款,并整理好各种单据,于次日上班1小时后将前日销售款全额存入指定银行。

  3、当日货款超过8000元时(含捌八仟元),当日存入指定银行,其余货款第二日上班1小时后全款存入银行。

  4、店铺内零星开支由店长统一用备用金进行支付,月未到公司报帐,超过200元(含两佰元)由店长提前两天向公司财务申请,并经公司领导同意,出纳方可支付。

  5、店铺收银员要做到营业款和收银小票金额一致,如人为原因造成现金短款,公司将根椐有关制度追究其责任人,并进行赔偿。

  6、销售小票是公司收入的标志,因此,销售小票是联号,更不得随意撕毁。

  7、当商品入店铺时,店铺导购根椐公司配货出库单进行数量型号等清点验收,并确认无误签字。

  8、每日核对销售并检查库存,及时补货,确保有足够的产品供货,每日填写销售日报表,方便定期检查。

  9、于每月月未进行库存盘点,对滞销货、丢失、破损的货品进行清理,将盘点结果及时整理并写出盘点报告上交公司,查明其原因,经公司领导同意,财务方可进行调帐处理,做到帐实相符。

  10、于每月月初将上月销售和库存月报及时传递公司财务,以便公司财务进行管理和核算。

  11、店铺内所有财物包括电脑 打印机 音箱 熨斗等所有财产物资,由店长进行清理并出具一份清单,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店面财产物资清单由店面保管一份,公司财务一份。

  12、此规定一经发布,希望各门店遵守执行。

连锁门店财务管理制度 篇五

  一、餐饮财务的职责

  1.餐饮服务中心实行财务集中管理,部门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2.餐饮服务中心所属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学校和后勤发展集团有关财务的,法律,法令,法规及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财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餐饮中心财务室负责日常的报帐,算帐,记帐等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同时也要为中心主任提供会计信息和经济分析数据,参与中心的规划和决策。

  4.财务室协助中心主任作好中心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实行主任"一支笔"的财务审批制度。

  5.会计人员应尽职尽责作好会计工作,严格实行会计监督,遵守成本开支范围,降低伙食成本费用。会计人员应根据《会计法》和《会计人员工作制度》行使自己的权力和义务。

  二、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2.遵守"现金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严禁私自坐支、挪用。

  3.不准用任何方式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4.现金发生差错,要及时查明原因,作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处理。

  5.各部门当天收入的现金要及时上缴中心财务室,财务室要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规定。

  6.每天营业收入的现金要由保管员,核算员负责收回,三人以上共同清点,核对无误后及时入帐,并由部门负责人、当事人签字。

  7.任何人不得将收入的现金私自挪用或存放。

  8.采购人员使用现金,必须由二人负责,持市场购货报销单经中心主任审批后,到中心财务室报帐。

  9.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疏忽、马虎,造成现金丢失、被盗,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银行存款,支票管理制度

  1.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会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出借,出租银行帐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2.填写结算凭证,必须认真,准确,清楚,不准涂改,大小写金额要一致。

  3.出纳人员从银行购回支票,首先要按号码顺序在支票登记薄中登记,然后启用,未用的空白支票要妥善保管。

  4.出纳员要认真核对银行往来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对未达帐款要及时催要清理。

  5.中心会计要不定期检查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

  6.支票与印鉴要分开存放。

  7.采购员领取支票前,必须填写《餐饮服务中心空白转帐支票领请单》,经主任批准后,由出纳员填好日期,用途,限额,方可领龋

  8.采购员使用支票结帐后,要及时报帐,如遇特殊情况,经主任批准后,也必须在月底前结清。

  四、借款制度

  1.任何借款都必须严格遵守审批程序。

  2.任何人借款都必须填写借款单,由中心主任审批后方可支付。

  3.采购人员周转金到年底必须归还,次年重新办理借款。

  4.一般借款必须在任务完成一周内报帐。

  五、收据管理与报帐制度

  1.建立收据信用登记薄,由专人负责管理。

  2.开错的收据,必须全套留存在本收据本内,不准撕下废弃。

  3.购买伙食原材料商品报帐时,必须填写市场购货单及发货票方可报帐,否则,财务不予办理。

  4.报帐时,市场购货单,发货票,必须有保管员,经手人,食堂主任,主管副主任和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同时,发货票为一票多样商品时,必须列出购物名细及单价,保管员,经手人签字后附在发货票后。

  5.旅差费按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六、会计凭证复合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凭证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在装订前要进行复核。

  2.对于复核出有错误的会计凭证,要按规定的程序改正。

  3.会计档案要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4.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要整理成卷,装订成册,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毁损散失和泄密。

  5.会计档案保管期满,要销毁时,必须报集团财务科批准后方可销毁。

  6.会计档案销毁时,应在后勤集团财务科派人监督下,经中心会计出纳核对准确后进行,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中心主任。

连锁门店财务管理制度 篇六

  一、 现金管理

  1、每店可以持500元备用金,作为日常经营所需。

  2、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现金流入必须及时入帐,并于当天下班前由店长存入指定帐户,当天存入有困难的,次日早上十时之前存入指定帐户。(新店开业时,由公司财务收款直至新店人员配备齐全。)

  3、不得坐支现金,特殊原因需坐支的,需销售总监,财务,总经理审批。

  3、 次月3日向财务报送现金及刷卡汇总表。

  4、 次月3日以书面形式报送商场对帐明细表及开具税票数。

  6、 销售小票必须按公司要求开具,需做到以下几点:

  1) 销售货品的货号必须齐。不可书写简码。不可省略货号。

  2) 销售货品的尺码、颜色、吊牌价必须准确无误。

  3) 销售折扣必须清楚注明。

  4) 退换货时,必须注明具体购买时间及销售小票号,以备公司财务核对。

  5) 特价商品一律加盖公司“特价商品一经售出恕不退换”章。

  6) 六折以下的货品不能享受折上折。

  7) 次月3日前需将上月销售小票全部交由财务核对存档。

  8) 违反以上几点均视为销售小票不规范。

  二、 库存管理

  1、收到总公司运来的货物,收货人员,店长必须签字确认。 销售货物给客户,开具销售单,销售员,收银必须签字。 月未对本店商品进行盘点,编制盘点报告。次月3日前报送财务。

  2、 每月登记好商品明细帐,次月3日前向财务报送商品进销存报表。

  三、 票据管理

  1、 所有空白票据到财务部领用,登记。 从商场自购的发票先到公司财务进行登记,才能使用。否则财 务有权进行惩罚。

  2、销售小票采用以旧换取新制度。票据须按顺序开具,保全完整。如有作废,收回所有联页,附在存根联后,注明作废字样。

  3、票据填写须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四、 固定资产管理

  1、 所有固定资产登记入册,填写固定资产清单,注明相关保管人。

  2、 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做好盘点报告。

  3、 次月3日前向财务发送固定资产清单。盘点报告于盘点发生后的3日内报送财务。

  五、 费用报销

  费用报销按公司按公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 报销单据应说明事项,经手人签字、部门主管、总经理审批意见。

  六、 考核

  1、 各月报表未提供的的,每份扣20元。

  2、 现金未及时缴存的扣10元,坐支现金扣50元。

  3、 票据开具不规范扣10元,遗失每份扣20元,撕毁附单每份50元。

  4、 销售过程中出现的计算失误,所有损失由导购全额承担。

  5、 报送数据不实,扣10元。数据严重失实的扣50元。

  6、 店长、相关当事人负同等责任。

  以上规定自颁发日期起严格执行。

连锁门店财务管理制度(最新6篇)

手机扫码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