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古诗文  崔篆平反
  •   崔篆,汉人也,为郡守,时王莽改制,爪牙遍及各地,严刑峻法,杀戮无辜。篆所至之囚系满狱。篆垂涕曰:“嗟乎,刑法酷烈,乃至于斯!此皆何罪!”遂为之平反,所出二千余人。吏叩头谏曰:“君诚仁者,然今独君为君子,将有悔乎?”篆曰:“吾无悔,纵杀吾而赎二千人,何悔之有?”吏默然无以应。
    参考资料:
  • 译文
      崔篆是汉族人,当时担任郡守,那时是王莽改制的时候,他的党羽遍及各个地方,用严厉的刑法杀害许多无罪的人。崔篆在他所在的县看到牢狱人满为患。忍不住流泪叹道:“唉,刑罚法律残酷凶狠,竟到了这种地步!这些人都是什么罪!”(崔篆)于是为他们平反,放出来两千多人。他的僚属们都十分害怕,纷纷叩头求他说:“你确实是仁慈的人,然而如今只有你是仁德的人,恐怕要后悔吧?”。崔篆慨然,说:“如果杀了我一人而能救出2000多人,这是我的心愿啊!我有什么可后悔的呢?”僚属们沉默不知如何回应。

    注释
    王莽改制:指王莽篡权,该汉朝为新朝。
    斯:这;这种地步。
    峻:苛刻。
    辜:罪。
    系:关押。
    垂:掉下。
    涕:泪。
    谏:婉言相劝。
    无以:没什么用来。
    及:到,至
    吏:僚属

南北朝的其他诗人
  • 范晔 范晔(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学家,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晔因为“左迁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开始撰写《后汉书》,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谋反罪被杀止,写成了十纪,八十列传。原计划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后汉书》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续汉书》中抽出来补进去的。其中《杨震暮夜却金》已编入小学教材,《强项令》选入中学教材。
  • 沈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 陈叔宝 陈后主陈叔宝(553—604年),字元秀,南朝陈最后一位皇帝。公元582年—589年在位,在位时大建宫室,生活奢侈,不理朝政,日夜与妃嫔、文臣游宴,制作艳词。隋军南下时,自恃长江天险,不以为然。589年(祯明三年),隋军入建康,陈叔宝被俘。后在洛阳城病死,终年52岁,追赠大将军、长城县公,谥曰炀。
  • 王暕 王暕(公元477年—523年)字思晦,琅邪临沂人。生于宋顺帝升明元年,卒于梁武帝普通四年,年四十七岁。年数岁,风神警拔,有成人之度。弱冠,选尚淮南长公主,拜驸马都尉,除员外散骑侍郎。天监中,历位吏部尚书,领国子祭酒。家世显贵,与物多隔,不能留心寒素,众谓为刻薄。以左仆射致仕。暴疾卒,谥靖。暕著有文集二十卷,(《隋书志》作二十一卷。此从《两唐书志》)传于世。
  • 释宝月 释宝月,南朝萧齐时期诗僧。生卒时间及生平不详。俗姓康,一说姓庾,胡人后裔,善解音律,颇有文名。《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辑得其诗五首。
  • 何逊 南朝梁诗人,字仲言,东海郯(今山东省苍山县长城镇)人,何承天曾孙,宋员外郎何翼孙,齐太尉中军参军何询子。八岁能诗,弱冠州举秀才,官至尚书水部郎。诗与阴铿齐名,世号阴何。文与刘孝绰齐名,世称何刘。其诗善於写景,工于炼字。为杜甫所推许,有集八卷,今失传,明人辑有何水部集一卷。后人称"何记室"或"何水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