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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其他诗人
  • 张旭 张旭(约685年—约759年),字伯高,一字季明,汉族,唐朝吴县(今江苏苏州)人。曾官常熟县尉,金吾长史。善草书,性好酒,世称张颠,也是“饮中八仙”之一。其草书当时与李白诗歌、裴旻剑舞并称“三绝”,诗亦别具一格,以七绝见长。与李白、贺知章等人共列饮中八仙之一。唐文宗曾下诏,以李白诗歌、裴旻剑舞、张旭草书为“三绝”。又工诗,与贺知章、张若虚、包融号称“吴中四士”。传世书迹有《肚痛帖》、《古诗四帖》等。
  • 王绩 王绩(约590~644),字无功,号东皋子,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人。隋末举孝廉,除秘书正字。不乐在朝,辞疾,复授扬州六合丞。时天下大乱,弃官还故乡。唐武德中,诏以前朝官待诏门下省。贞观初,以疾罢归河渚间,躬耕东皋,自号“东皋子”。性简傲,嗜酒,能饮五斗,自作《五斗先生传》,撰《酒经》、《酒谱》。其诗近而不浅,质而不俗,真率疏放,有旷怀高致,直追魏晋高风。律体滥觞于六朝,而成型于隋唐之际,无功实为先声。
  • 薛媛 薛媛,晚唐濠梁(今安徽凤阳)南楚材之妻。楚材离家远游。颍(今河南许昌)地长官爱楚材风采,欲以女嫁之。楚材为仕途欲允婚,不顾夫妻情义命仆从回濠梁取琴书等物,表示不再归家。随后又施放烟雾弹,云“不亲名宦,唯务云虚”,要到青城求道,上衡山访僧。“善书画,妙属文”的薛媛,觉察丈夫意向,对镜自画肖像,并为写真诗而寄怀。楚材读后内心愧疚,终与妻子团聚。时人嘲之曰:“当时妇弃夫,今日夫弃妇;若不逞丹青,空房应独守”。该诗《泗虹合志》中有记载,证明其人其事的真实。
  • 赵彦昭 [唐](公元?年至七一四年后不久)字奂然,甘州张掖人。生年不详,约卒于唐玄宗开元二年后不久。少豪迈,风骨秀爽。及进士第,调南部尉。历左台监察御史。中宗时,累迁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睿宗立,出为宋州刺史。后入为吏部侍郎,迁刑部尚书,封耿国公。寻贬江州别驾,卒。彦昭所作诗,《全唐诗录》存一卷,传于世。
  • 李公佐仆 姓名不详,亦不详其生卒年、籍贯。李公佐为中唐时人,著名传奇作家,事迹散见《旧唐书·宣宗纪》、《太平广记》卷四九一《谢小娥传》等。《全唐诗》录其仆登仙留诗1首。
  • 郭受 郭受,大历间人。杜甫有酬郭十五判官诗,盖受曾为衡阳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