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政”与法治(优质3篇)

时间:2014-05-04 04:21:3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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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政”与法治 篇一

仁政是指以仁爱和善意为核心的政治理念和实践。它强调政府应该关心和保护人民的利益,秉持公正和公平的原则来管理国家事务。与此相比,法治是指依法治国的原则和实践,强调政府和公民都必须遵守和尊重法律的规定。尽管“仁政”和法治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它们在实践中也有一些不同之处。

首先,仁政强调的是关怀和关爱人民的利益。它强调政府应该以人民的利益为中心,为人民谋福祉。在仁政的理念下,政府应该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确保人民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这种关怀和关爱的精神可以通过政府的社会福利政策和公益事业来体现。而法治则更注重的是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强调政府和公民都必须依法行事。法治的核心是法律的权威和规范,它要求政府和公民都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擅自行事。法治的实践需要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有效的法律执行机构。

其次,仁政强调的是政府与人民的互动和沟通。在仁政的理念下,政府应该积极倾听人民的声音和需求,与人民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互动关系。政府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和机制,了解人民的需求和意见,并及时采取措施来解决问题。与此相比,法治更强调的是政府和公民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法治要求政府依法行事,同时也要求公民遵守法律。政府在法治下不能滥用权力,也不能随意侵犯公民的权利。公民在法治下则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和权利。

最后,仁政强调的是政府的道德责任和良知。在仁政的理念下,政府应该以道德和良知为指导,确保政府的决策和行动符合公共利益和道德准则。仁政要求政府官员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责任感,不得为个人私利而损害人民的利益。法治则更注重的是规则和程序的公正和合理。在法治下,政府的决策和行动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程序,不能任意妄为。法治的实践需要一个公正和透明的司法体系,确保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总而言之,尽管“仁政”和法治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它们在实践中也有一些不同之处。仁政强调的是关怀和关爱人民的利益,政府应该以人民的利益为中心。而法治强调的是公正和公平的原则,政府和公民都必须遵守和尊重法律的规定。仁政强调的是政府与人民的互动和沟通,政府应该积极倾听人民的声音和需求。而法治更强调的是政府和公民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仁政强调政府的道德责任和良知,政府应该以道德和良知为指导。而法治注重的是规则和程序的公正和合理,政府的决策和行动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程序。无论是仁政还是法治,都是为了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公正,维护人民的权益和福祉。只有在仁政和法治的基础上,才能建立一个和谐和有序的社会。

“仁政”与法治 篇三

“仁政”与法治

儒家思想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其理论贯穿了整个中国古代历史

,并继续影响着我们的现代生活。儒家倡导“以德服人”的治国方略。孟子曰:“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1]同时儒家否认社会是公平的,“名位不同,礼亦异数”[2]他们认为人有智愚之别,应有贵贱上下之分,而贵贱上下决定每一个人在社会上的地位和行为。如何维持这样的社会秩序?“政者,正也。君为正,则百姓从政矣。君之所为,百姓之所从也。君所不为,百姓何从。”[3]《礼记。哀公问》所以孟子认为“惟仁者宜在高位”,[4]并要求为政者“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5]由此“治天下可运于掌上”。[6]笔者仅就儒家的“仁政”思想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影响这一角度谈谈自己的看法。

“仁政”理论在当初并未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儒家思想成为古代中国的治国思想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春秋战国时期的战乱和社会阶层的剧变要求哲学理论立足于现实,而众多繁杂的政治理论要求思想家们合理地解释现实以完善各自的理论体系。秦王朝的迅速解体和汉初分封制的弊端迫使统治者需要加强中央集权,此时汉儒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他的《春秋》大一统思想得到汉武帝赏识,儒学遂从三教九流中脱颖而出。董仲舒把儒家思想与阴阳家的思想结合起来,他认为德为阳,刑为阴。两者的关系是:“刑者,德之辅;阴者,阳之辅也。”[7]“圣人多其爱少其严,厚其德而简其刑。”[8]这就是“德主刑辅”。先用德礼进行教化,教化无效再辅之以刑罚,把德刑结合起来。经过历代儒家学者与统治阶层的不断交媾,这种刚柔相济的“仁政”成为历代王朝的治国之道。儒家思想吸引统治者的理论基础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强调宗法伦理观念。儒家思想最根本的就是宗法伦理思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9]这种君臣父子关系是皇权统治中的“大伦”。皇帝掌握统治国家的最高权力,然后通过分封、诏赐等方式对权力、财产进行分配,形成了以血缘关系为主的家长式统治。在宗法制度中,君臣、上下、贵贱都有明确的界限和等级秩序。借“亲亲”、“尊尊”之规则,来维护以父权为中心的'家庭、家族伦理关系和以君权为中心的社会秩序。秦二世矫诏秦始皇赐秦太子扶苏死,扶苏说,“父而赐死,尚安敢复请?”[10]可见向百姓灌输宗法伦理观念有助于臣民接受家长式的统治,从而维护国家安定,社会和谐,达到天下长治久安之目的。

二、宣扬“性善论”。儒家认为人具有“善端”,具有为善、成圣的潜能。孟子曰:“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11]此“四端”即“仁、义、礼、智”四种“善”的萌芽状态,是人“不学而能”、“不虑而知”的“良能”、“良知”。 [12]孟子强调,“仁义礼智根于心”。[13] 性善论把人心视为一切美好价值的观念的源头,从而把治理国家看作是“修身、养性、治国、平天下”的道德修养过程,就人的本性而言,是不需要法律的,以德治国是最好的统治方式。统治者就是道德楷模,对他不需要防范。臣民需修身养性,使人的“善”得到保存和发展,并向着仁义礼智等圣人君子的人格目标而迈进。

三、主张贤人治国。按照儒家理论,如果人性恶,那就不可能有“仁人”,也就不可能有“仁政”。人为善的潜能是仁政的基础。所谓“仁政”也就是为政者“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14]儒家认为个人不能离开社会而存在,个人只有作为国家和家庭的成员才有存在的意义。但儒家认为人与人是不平等的,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区别是“治人者”与“治于人者”的区别。孟子曰:“然则治天下,独可耕且为与?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15]孟子还断言这是“天下之通义”。[16]那么,谁应为“治人者”,谁应为“治于人者”?孟子以为“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小贤役大贤。天下无道,小役大,弱役强。斯二者,天也。顺天者存,逆天者亡。”[17]据此推理,政治上至高之位,必以最大之德居之。所谓天子,必圣人乃可为之。圣人的责任是确立“天道”和“替天行道”,即施行仁政。臣民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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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政”与法治(优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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