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清欠清收(精彩6篇)

时间:2014-06-01 07:47:14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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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清欠清收 篇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业的繁荣,债务纠纷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为了保护企业或个人的权益,清欠清收工作变得至关重要。本篇将介绍一份有效的工作计划,以帮助实施清欠清收工作。

首先,制定明确的目标和计划非常关键。在制定计划时,需要明确清欠清收的具体目标,比如要收回多少欠款,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完成等等。具体的目标和时间表可以帮助整个团队更好地追踪工作进展。

其次,建立一个强大的团队是清欠清收工作的关键。团队成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作精神。他们应该能够与债务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并采取适当的行动来解决问题。此外,团队成员还应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技巧,以便在需要时采取法律手段解决争议。

第三,确保收集充分的证据和文件是清欠清收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些证据和文件可以证明债务人的欠款事实,并帮助团队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案。收集证据和文件的方式可以包括寻找债务人的银行对账单、合同文件、信函等等。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支持,以确保证据和文件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最后,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进展也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团队可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和策略。这样可以确保工作计划的执行效果,并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总之,清欠清收工作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任务。通过制定明确的目标和计划,建立强大的团队,收集充分的证据和文件,以及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进展,可以有效地开展清欠清收工作。这样可以保护企业或个人的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工作计划清欠清收 篇二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债务纠纷问题越来越突出,清欠清收工作成为保护企业和个人权益的重要环节。为了提高清欠清收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制定一份合理、可行的工作计划至关重要。

首先,明确目标是制定工作计划的首要任务。在清欠清收工作中,目标可能是收回欠款、解决纠纷或追究法律责任等。根据目标的具体性质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策略和措施,确保工作计划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其次,建立一个高效的团队是成功实施清欠清收工作的关键。团队成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如法律、金融、沟通等。团队成员之间应具备良好的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以便在工作过程中能够有效地合作和协调。同时,团队成员还应具备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应对各种复杂情况。

第三,收集充分的证据和文件是清欠清收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收集债务人的银行对账单、合同文件、信函等证据,可以帮助团队更好地了解欠款事实,并为采取相应的行动提供依据。此外,通过与债务人进行有效的沟通,获取更多的信息和证据也是非常重要的。

最后,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进展是确保清欠清收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通过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困难,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和策略,以确保工作进展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制定一份合理、可行的工作计划对于清欠清收工作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明确目标、建立高效的团队、收集充分的证据和文件以及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进展是制定工作计划的关键要素。通过合理和有效的工作计划,可以提高清欠清收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保护企业和个人的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工作计划清欠清收 篇三

根据县财政局略财发〔20xx〕25号《关于开展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发放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工作情况报来: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

我局高度重视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我局先后召开了局务会和全体干部会,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了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到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主动参与检查,有效地促进了工作顺利进行。

二、对照要求,全面细致摸排

按照《通知》要求,我们采取干部自查和逐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做到“五查三对照”(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等,对照本人档案与基本信息、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在岗情况与群众反映),按照检查的8种重点内容,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摸排检查,我局系统没有发现检查的8种重点人员。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执行《中国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把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放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作风教育,引导干部增强岗位意识、奉献意识和为人民服务意识,争先创优;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进一步挖掘干部潜力,激发干部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工作计划清欠清收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应收款项的催收与清理(以下简称清欠工作),确保清欠工作取得实效,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加速资金周转,缓解资金紧张状况,促进企业提高管理质量和增强竞争实力,依据股份公司《应收款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清欠,是指对各类应收款项的清理回收。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应收客户合同工程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债权,以及经审批核销,作为账销案存管理的各种应收款项。

即包括合同内正常应收款项,也包括逾期(超过合同期)应收款项。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清欠组织机构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收款项清欠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总会计师、负责经营管理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机关财务、工程管理、市场开发、合同成本、设备物资、法律事务、审计部、纪委监察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负责对公司清欠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

应收款项清欠领导小组下设应收款项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清欠办),清欠办设在财务部,负责清欠工作日常业务。

第五条 所属各单位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清欠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清欠具体工作。

第三章 清欠责任制

第六条 公司遵照“谁主管、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清欠责任终身制。

无论工程项目是否竣工清算,是否完工并账,项目经理均为应收款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应收款项终身负责,负责清收全部应收款项;项目部工程技术、计划合同、设备物资、财务部门负责人为清欠相关责任人。

第七条 项目经理及相关清欠责任人调离时,必须将本项目应收款项同业主或发包方核对、确认无误,并取得业主或发包方确认的书面文件交予继任者,调离项目部后仍有协助收取工程款的义务,否则不予调离或按第五章第十七条扣减奖金(或工资)。

第八条 对严重逾期或发生坏账损失的应收款项,报公司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可通过一定方式对内、对外公开招标,由专门催款机构或催款人员进行催收。

并指定原项目经理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催收,并按第五章第十七条进行奖惩。

第四章应收款项催收管理

第九条 实行清欠工作计划制度。

各单位应制定年度催款目标,并将年度催款目标细化为季度计划和月计划,每年1月末上报公司清欠领导小组,经审定后作为当年的清欠指标下达各责任单位,纳入项目当年经营业绩考核。

第十条 各单位要建立清欠台账,明确每笔应收款项的主要清欠责任人,并采取定期发函、对账确权等有效催收措施,避免债权诉讼时效过期。

对逾期拖欠5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和20万元以上其他应收项进行重点监控。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针对应收款项分类处理。

积极采取措施清欠。

对到期的应收款项,应当及时提醒客户依约付款;对超过信用期的应列为被拖欠款,采取相应措施、多种方式进行催收。

对重要的、逾期严重、催收难度较大的应收款项,要成立专门的清欠执行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专项措施,跟踪催收工作,直至收回为止。

第十二条 各单位在追索逾期应收款项过程中,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支付给专门收账的机构或人员的劳务费用、代理费用等,应在款项收回后支付,不得提前预支。

第十三条 在工程竣工结算期间,清欠执行小组应对合同内、合同外、新增和变更项目认真核对确认,形成最终应收款项金额,及时取得对方的签认。

第十四条 财务部门对于已经作为坏账损失处理的应收款项,应做到账销案存并做好保密工作,逐笔建立账销案存档案;由公司清欠办负责保存原始档案,继续列为催收项目,组织专人追索清收,确保该款项重新收回。

第十五条 各单位在每季末15日前上报应收款项管理报表,并附总结分析报告,作为公司考核奖惩的依据。

第五章考核与奖罚

第十六条 应收款项实行 “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与项目部风险共担”的考核原则。

清欠完成程度作为项目班子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生产经营承包合同,领导班子与项目部共同参与考核,共同承担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没有回收的项目,在回收前不得对项目班子全部兑现承包考核奖。

第十七条 公司按照应收款项的金额、账龄、形成原因、风险高低等情况,按回收金额提取一定比例的奖励(已签订项目责任合同按合同执行)。

1、在建项目和以后新上项目形成的应收款项,属于合同规定的正常应收款项,不奖不罚,若有逾期拖欠款的,逾期一年以上三年以下者按未收回金额的罚款,三年以上按未收回金额1%罚款,并纳入当年生产经营业绩考核,从其当年效益工资或生产经营兑现奖中予以抵扣。

项目完工进行全面考核时,应收款项无拖欠的,方可兑现项目全部承包考核奖。

存在业主拖欠工程款、质保金及其他应收款的,依本款所述款项逾期时间及罚款比例对责任人实施罚款,待全部款项收回后,进行最终奖惩兑现。

2、对本办法下发之日前形成的已完工项目工程款,按以下情况奖惩:

(1)对以前年度形成的应收款项,收回超过三年以上的外欠款(工程款以工程竣工移交与业主办理完财务决算为期,保证金以业主认可开始返还之日为期,下同),给予第一责任人回收金额?%的奖励,给予项目相关责任人?%的奖励,如有特殊原因由公司与其另行签订合同;

(2)收回三年以下、一年以上的外欠款,给予第一责任人?%的奖励,给予项目相关责任人?%的奖励。

(3)以上(1)(2)项所得奖励包含为清欠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所得奖励按扣除清欠费用后的余额在第一责任人与相关责任人之间

按规定比例进行分配。

3、对于工程质保金及其他保证金,未能按期收回款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未回收责任额的?%罚款,从其当年效益工资中抵扣。

4、对于工程履约保证金、预付账款及各类押金等其他应收款,在正常退还期限内回收,不奖不罚,对应收回未能收回款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回收金额的?%罚款,从其当年效益工资中抵扣。

5、经公司清欠领导小组认定为索赔款项的,按收回金额?%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

6、由公司指定非责任人收回的以前年度难以追缴的应收款项,原则上加大奖励力度,按收回金额?%对催收人进行奖励。

7、对过去专项项目已签清欠合同未执行完毕的,仍按原合同执行。

8、为清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所得奖励中,以上奖励的基数均为收回款项减所有债务等支出后的净额。

若兑现奖励后,发生债务支出从责任人工资中扣回。

9以上奖惩由公司清欠领导小组统计决定后,交公司财务部办理付款或转账。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债权无法收回或重大损失的,公司视损失金额的大小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同时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直接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主管负责人降职或撤职;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工作计划清欠清收 篇五

一、不良贷款清收范围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范围主要包括:

(一)全市各部门、各镇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贷或提供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

(二)各村干部自贷或他人承贷村干部使用形成的不良贷款。

(三)市政府、各镇政府部门自贷、自办实体或提供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

(四)各村级集体自贷或自然人承贷村集体使用形成的不良贷款。

(五)其他与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关的不良贷款。

(六)关停倒闭企业形成的不良贷款。

二、不良贷款清收原则

(一)谁借款、谁用款,谁还款;谁担保、谁负连带责任。实际借款人、用款人是还款主要责任人。

(二)一次还款与分次还款相结合。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的,在规定时间内一次还清;额度较大、短时间内全额偿还有困难的,要签订还款计划,分期偿还。

(三)现金还款与以物抵贷相结合。以现金还款为主,不能全额现金偿还贷款本息的,不足部分可以物抵贷。

(四)落实债务与明确债权相结合。对手续不健全的,要完善手续,明确债权债务关系,保全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

三、清收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从20*年9月20日开始至20*年12月31日结束,全过程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年9月20日至20*年9月31日。市政府成立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清收方案。召开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委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各镇政府参加的动员大会,对清收工作进行部署。

(二)催收阶段。20*年10月1日至20*年10月30日。农村信用社向借款人和实际使用人发放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要主动与农村信用社联系,能一次偿还的,要一次偿还贷款本息;额度较大、生产生活暂时困难、规定时间内不能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要与农村信用社签订分期还款计划,或以物抵贷。借款手续不健全的,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明晰债权债务关系。

(三)清收阶段。20*年11月1日至20*年12月20日。对催收阶段不能主动还款的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要依法采取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清收。

1、公告清收。催收阶段结束后,对不能主动还款的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通过电视等媒体以及在借款人所在单位张贴公告等方式,告知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限期偿还贷款本息。

2、行政督促清收。对公告清收后,仍然不偿还贷款本息的部门、单位和村集体,由清收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其偿还贷款本息,或落实还款计划。对不偿还贷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村干部,由单位负责同志采取约见谈话等方式督促限期偿还贷款本息。

3、依法清收。对于公告清收和行政督促清收后,仍然不偿还贷款或不落实还款计划的,农村信用社集中统一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依法清收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的贷款本息。

4、总结阶段。20*年12月20日至20*年12月31日。清收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要组织专人进行认真总结,于20*年12月31日前,上报吉林省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在下设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二)落实责任。按照农村信用社提供的不良贷款清单,清收工作实行领导分级负责制。市政府负责各镇政府及部门;各镇政府负责村委会;单位负责涉及本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鼓励清收。对于清收措施落实到位,清收效果明显的镇,农村信用社在信贷投放上给予倾斜;对于清收效果明显的村(屯),农村信用社优先进行信用村(屯)评选,并在信贷额度和利率等方面予以支持。

(四)协调配合。市农村信用社要把清收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加强沟通与协调。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组织、人事部门要考核了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欠贷款不还情况;对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的诉讼案件,在诉讼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法院积极给予支持,抓紧立案和审理;对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涉及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职务犯罪的,检察机关要依法查办;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力打击报复清收工作的行为,_门要严肃查处;对农村信用社提出立案的涉及清收不良贷款的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并侦办;对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过程中相关税费,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规定给予减免。

篇二:不良贷款清收措施方案(1648字)

(一)加强领导,高度负责,成立专门清收小组。针对义堂支行不良贷款当前现状,支行组织信贷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收,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客户经理及信贷人员为成员的不良贷款清收小组,全职进行不良贷款清收,逐一落实,挨家到户,取得了理想的清收效果。八月底合计现金收回不良贷款27元,转贷盘活不良贷款87万元。

(二)先内后外,内外兼收,搞好“门前清”。对已经形成的不良贷款,进行分门别类,认真梳理。特别是内部职工贷款或者由内部人介绍形成的不良贷款,要从这部分贷款抓起,实行谁受理,谁负责,限期收回,否则,停岗清收,直至完全清收为止。以内带外,在做好自家清的基础上,再逐笔对外部贷款进行清收,从而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打蛇打七寸”,攻其要害,借力生力,巧收不良贷款。对于部分关系贷款,摊派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特别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清收人员主动去所在部门交涉,并视借款人态度以及还款承诺等情况向其部门领导反映,借助所在单位领导的压力督促其还清不良贷款。比如临沂市兰山区政府房产科的借款人王某20XX年2月18日在我支行借款29万元一笔,于20XX年8月18日到期后,多次清收无果,总是应付从事。经清收小组登门催收,很快于20XX年8月30日还清了该笔贷款。

(四)灵活清收,通过对担保人施加压力,力促以物抵债或变卖有效资产偿还贷款。借款人因经营不善,工厂倒闭,屡次催收均无果,经调查,担保人有代偿能力,可通过给担保人施加压力,促使贷款收回。借款人杨某某在我支行20XX年6月30贷款万元于20XX年6月30到期后,无力偿还,一直欠息。清收人员了解到杨某某有2亩左右厂房一处系对外出租,同时担保人张某的结算帐户上有存款余额3万元左右,清收人员及时把相关信息提供了兰山区执行局并当时给予了查封。担保人感到了压力,主动跟借款人和清收人员联系,最后一致协商担保人张某买下了借款人杨某某的厂房,还清了该笔贷款,很好的盘活了该笔贷款。

(五)通过法院,检察院等权力部门,依法扣划、查封等措施清收不良贷款。在清收过程中,对于多次催收不积极主动配合偿还不良贷款的贷户,可与其说明情况,采取诉讼、执行、逮人等手段强制收回贷款,借款人许某某20XX年3月13日在我支行贷款27万元,于20XX年9月13日到期,该笔贷款到期后,一直处于欠息收款。经支行研究决定直接将该笔贷款进行了诉讼,通过法庭从担保人吴某帐户上扣划了借款本金及所有欠息,保全了该笔贷款。

(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协议分期还款是良策。对于有些不良贷款户,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一次性偿还所有贷款不现实,根据借款人的信誉状况,与其签订分期还款协议,也不失为不良贷款清收的一个良策。借款人王某某在我支行借款万元一笔,考虑到借款人实际情况,与其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每月还款1500元,到现在借款余额尚欠万元。

(七)“放水养鱼”盘活不良贷款。对于因资金周转困难形成的不良贷款,经信贷人员实地考察,考虑到借款人的经营项目有一定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可根据信用评定和资信评级适当给予信贷支持,帮助其发展项目,逐渐偿还贷款。例如,特别是养殖贷款,由于资金周转时间比较长,容易形成不良贷款,但有一定的市场前景,可考虑经营户的信用状况和养殖项目,适当给予一定的信贷资金扶持,帮助渡过难关,从而更好的偿还贷款。

温馨提示:贷款是一种按照利率和归还条件而出借货币的信用形式,出借机构分为银行和各信用机构,贷款类型分为个人贷款,汽车贷款,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消费贷款,信用贷款,无抵押贷款。20XX年最新的贷款利率具体定位:

一、半年至一年的短期贷款为:

1、180天以内(含180天);

2、180天至365天(含365天)6%。

二、一年至五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利率为:

1、一至三年(含);

2、三至五年(含);

3、五年以上。为响应国家对个人征信的号召,快易贷建议用户遵守征信要求和相关法律,以免影响贷款和信用卡申请的信用。

篇三:镇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方案(1217字)

为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环境,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推动我镇信用环境建设,确保信用社资金良性循环,有效支持我镇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清收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实现我镇经济稳健发展,维护农村信用社金融秩序、债权债务和农村金融稳定,构建和谐的金融环境,让农村信用社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作贡献,服务好“三农”,需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依法打击逃废债行为,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促进我镇经济快速、健康、稳定发展。

二、清收范围和重点

1、清收范围:信用社发放并已形成不良的到、逾期贷款。

2、清收重点:到、逾期并有偿还能力且长期不还的“丁子户”、“赖帐户”;机关单位干部职工拖欠信用社的不良贷款;故意拖欠逃废信用社债务行为的贷款。

三、组织机构

为有效地帮助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依法打击逃废债行为,确保清收工作有序正常开展,特成立沙子坡镇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清收工作,各村、支两委也相应成立清收小组,根据各村不良贷款情况,明确清收任务,并积极采取各种方式帮助信用社清收旧贷,实现信用社不良贷款总量和占比“双降”。

四、工作措施

1、清查摸底。镇信用社要对20XX年3月底以前的到、逾期贷款逐一进行摸底,对有偿还能力且长期拖欠或恶意拖欠不还的“丁子户”“赖帐户”造册登记,落实清收责任,明确任务,确保清收任务顺利完成。

2、根据不良贷款形成的情况和原因,信用社要细化清收措施,分类清收。

(1)各机关单位干部职工拖欠或引荐、担保、自贷的不良贷款,由单位督促其借款人、介绍人、担保人限于20XX年6月底以前全额归还贷款本息,对到期不能归还的,由该责任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协助信用社按月全额扣发工资收回,直到贷款还清为止,若借款人直接为单位负责人的将直接报其主管部门处理并暴光。

(2)对恶意逃废债务的借款人、担保人,一是将公布不诚实守信人员名单,予以公开暴光。二是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大执法力度,为清收不良贷款提供法律帮助和司法保障。

四、落实责任及工作要求

按照“区域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镇直各工作部门及村支书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村辖区内的清收工作负全责,将清收工作和计划层层分解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检查督办,镇纪委、财政所等相关部门要协助抓好干部职工拖欠、介绍、担保贷款的清收工作,对限期内未归还不良贷款公职人员采取相应的清收措施和处理办法。

1、镇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要在办理信用社贷款案件纠纷和处理弃帐外逃的贷款户方面发挥作用,并对阻挠、抗拒清收工作的违法人员及时进行依法处理。

2、镇直各职能部门在清收和盘活不良贷款中,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积极支持清收工作,对“顽固户”、“赖账户”、“钉子户”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和盘活力度。

工作计划清欠清收 篇六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多次发文要求各县(区)水务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各县(区)水务局为本县(区)水利建设项目包保责任单位,要求一把手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认真组织研究分析本地区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突出问题,明确牵头协调和处理解决的责任人,限定解决时限,限定兑付期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求各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二、迅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上访问题的通知》(保办电〔20xx〕9号)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统中认真开展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保水电〔20xx〕2号)文件,专门对该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县区水利系统均已完成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各县区对本区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协调解决工作。对项目各施工企业、劳务队伍的用工情况、签订协议情况、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通过排查,进一步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开通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在各标段、各工地进行公布,认真调查核实每一起投诉和举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要求各县区要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凭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

三、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要求各县区对施工单位可能出现无法及时偿还欠款或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其项目经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责令其限期解决拖欠工资、费用等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在招标过程中要按照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要求,在其信用评价得分中扣除相应分数;对于恶意拖欠、引发重复上访、拖欠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给予信用评价降级,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惩处力度,落实责任,建立水利系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

(一)建立长效机制,以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防止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提高认识,加大落实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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