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举报工作调研报告范文【精简6篇】

时间:2015-07-02 04:46:4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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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举报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篇一

标题:税收举报工作调研报告——加强税收合规监管的有效手段

摘要:税收举报工作是加强税收合规监管的重要环节,本报告通过对税收举报工作的调研,分析了其在提高税收合规性、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的作用和意义,同时对税收举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以期进一步完善税收举报工作,提高税务管理的效能。

一、引言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税收征收管理的复杂性和隐蔽性,一些纳税人存在逃税、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税收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税收举报工作作为税务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二、税收举报工作的作用和意义

1. 提高税收合规性:税收举报工作可以鼓励纳税人主动履行纳税义务,提高税收合规性水平。通过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有力的震慑效应,使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法法规,减少逃税、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2. 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税收举报工作可以及时发现和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通过对举报内容的核实和调查,加强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有效遏制了税收违法行为的蔓延势头。

3. 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税收举报工作可以防止一些企业通过逃税、偷税漏税等手段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维护公平竞争环境。通过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揭发和打击,保护了合法纳税人的权益,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税收举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 举报渠道不畅通:目前税收举报渠道存在不畅通的问题,一些纳税人无法及时、便捷地向税务部门举报税收违法行为,影响了举报工作的效果。

2. 举报信息核实不及时:一些举报信息核实和调查的时间较长,导致举报信息无法及时得到处理和反馈,影响了纳税人的积极性和信任度。

3. 举报奖励机制不完善:目前举报奖励机制存在一定的问题,一些纳税人对举报工作缺乏积极性,认为举报所得的奖励不足以补偿其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损失。

四、改进措施和建议

1. 完善举报渠道:建立便捷、畅通的举报渠道,提供多种方式供纳税人进行举报,如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等,方便纳税人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举报信息。

2. 加强信息核实和调查力量:增加税务部门的核实和调查力量,加快对举报信息的核实和调查速度,确保举报信息及时得到处理和反馈。

3. 完善举报奖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机制,提高举报奖励的力度和比例,激发纳税人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五、结论

税收举报工作在加强税收合规监管中起着重要作用,通过提高税收合规性、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的作用,有助于提高税务管理的效能。然而,目前税收举报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加强举报渠道建设、加快信息核实和调查速度,完善奖励机制等方面的改进措施。只有不断完善和强化税收举报工作,才能更好地推动税收合规监管工作的开展,实现税收管理的高效、公正和透明。

税收举报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篇二

标题:税收举报工作调研报告——加强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必要措施

摘要:税收举报工作是加强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必要措施之一,本报告通过对税收举报工作的调研,分析了其在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税收公平等方面的作用和意义,同时对税收举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以期进一步完善税收举报工作,增强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的效果。

一、引言

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税务部门的义务和责任所在。税收举报工作作为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二、税收举报工作的作用和意义

1. 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税收举报工作可以帮助纳税人揭发和打击一些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促进纳税人权益的合法保护。通过对举报信息的核实和调查,及时处理和解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问题,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 促进税收公平:税收举报工作可以发现和打击一些逃税、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保证纳税人公平按规定缴纳税款。通过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促使纳税人遵守税法法规,减少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税收公平。

3. 增强纳税人的参与感和获得感:税收举报工作可以增强纳税人的参与感和获得感,使纳税人感受到税务部门对其权益的重视和保护。通过及时处理和解决纳税人的举报问题,增强纳税人对税收征管工作的信任度,促进纳税人的合作和支持。

三、税收举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 举报信息处理不及时:目前税收举报信息的处理和反馈速度较慢,导致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问题无法及时得到解决,影响了纳税人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2. 举报信息保密性不够:一些纳税人对举报信息的保密性存在疑虑,担心其举报行为会被泄露,从而影响其个人和企业的利益。

3. 缺乏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机制:目前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机制不够完善,一些纳税人在举报问题中面临着风险和困扰,缺乏足够的保障和支持。

四、改进措施和建议

1. 加强举报信息处理和反馈机制:建立健全举报信息处理和反馈机制,提高处理速度和效率,确保纳税人的举报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和反馈。

2. 加强举报信息的保密性保护:加大对举报信息的保密工作力度,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和机制,确保纳税人的举报行为不会被泄露,保护其个人和企业的利益。

3. 建立健全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完善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构,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为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保护。

五、结论

税收举报工作在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通过推动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税收公平等方面的工作,有助于增强纳税人的参与感和获得感。然而,目前税收举报工作在举报信息处理、保密性保护以及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机制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加强举报信息处理和反馈机制、加强保密性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机制等方面的改进措施。只有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税收举报工作,才能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税收管理的公正和透明。

税收举报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篇三

今年以来,xx市地税局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年”为契机,牢固树立“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增加税收”的科学治税理念,精心选择辖区内项目投资额较大的重点建设项目,集中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实施专业化的案头分析评估,深入研究不同类型重大项目周期管理的内在规律,积极探索,创新思路,系统总结出“项目周期评控法”等评估方法,全面完成25个重大项目的纳税评估,经案头评估和核查稽查,共发现纳税疑点105个,涉及税款1906万元,有效增强了控管实效,增加了税收收入。

一、实施纳税评估的动因

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对纳税评估对象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审核、分析、评价和处理的管理活动。纳税评估作为重大建设项目过程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对于提高税源监控能力、降低异常申报率、堵塞管理漏洞、提升控管质效起着积极的作用。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纳税评估,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强化税基管理的需要。重大建设项目既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也是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从去年底开始,各级党委、政府先后采取了一系列加大投资、拉动内需的政策,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相继开工。借助管理软件支撑,采取人机结合方式进行专业化评估,可进一步改进管理手段、拓展控管范围、提高监控效果,切实把经济增长点转化为税收增长点。二是盘活数据资源的需要。日常控管中,税收管理员重征收管理、轻评估分析,对大集中系统、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软件中现有的数据信息以及相关合同资料,未能有效整合运用,建立经常性评估分析制度,造成数据资源利用率不高,直接影响到数据变税源、税源变税收。三是凝聚控管合力的需要。经过调查发现,由于征管基础和人员素质的差异,不同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力度和控管质效不均衡。在“大集中”系统管理框架下,只有按照新的税源控管模式的要求有效整合数据资源,深入开展案头分析评估,分析查找征管中的薄弱环节,加强部门岗位间的配合联动,才能形成评估、征管、稽查等环节的良性互动,构筑起重大建设项目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高效运转机制,提高税收征管质效。

二、主要作法

(一)项目周期评控法。以工业建设类、商业建设类、企业办公用房建设类、技术改造类以及其他建设类重大项目为评估重点,根据企业生产实际和财务管理特点,将重大建设项目划分为投产期、试产期和达产期三个周期,不同生产周期确定不同评估重点。重大项目从立项开始到投产期,重点对取得土地方式与土地交易税收清算以及取得发票的真实性、代扣代缴建筑业营业税等税款进度与投资方拨款进度以及工程形象进度的同步性、“甲方供料”申报缴纳税款的完整性、境外提供境内设备安装、技术改造、转让无形资产等营业税与预提所得税扣缴的及时性、各类应税合同印花税申报的准确性等情况评估监控;从投产期到试产期,重点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与实际使用时间是否一致、在建工程是否延期结转固定资产和人为拖延房产税应税时间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的准确性评估监控;从试产期到达产期,重点对应税房产、土地以及扩大生产规模、增加销售收入等实现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建税等税源转化情况与项目规划立项文书的差异性评估监控。比如,在对一热电公司评估过程中,发现该单位私自征用建设项目所在地村委集体土地一宗,经过评估核实,补征入库税款28万元。在对一风电项目评估过程中,发现该单位支付工程款项环节未按照规定扣缴税款,经过评估核实,补征入库税款146万元。在对一金业化工项目评估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在建工程延期结转固定资产、未按照规定及时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经过评估核实,补征入库税款44万元。

(二)关联钩稽评控法。以居住建筑建设类重大项目为评估切入点,根据已有的房地产行业数学模型和评估指标体系,以行业总体税负率为评估标准,以此来衡量和判断企业税负是否合理、纳税是否正常,对纳税异常企业,依据营业税征收率与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以及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三者计税依据的内在关系,对税负偏低、指标异常、申报异常、营业税、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不匹配、代征税款与建筑规模不符等情况重点评估、筛选疑点。比如,在对一房地产开发项目评估过程中,通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申报入库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倒算,发现该单位申报三税的计税依据不一致,差异很大,经过评估核实,应补征入库营业税309万元、企业所得税158万元以及其他各项税费40万元。在对一商住综合开发项目评估过程中,发现项目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项进度与代扣代缴建筑业营业税等税款进度以及工程形象进度不同步,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来,商住房销售收入长期挂“预收账款”未结转收入,经过评估核实,分别补征入库扣缴营业税和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等各项地方税收22万元。

(三)辐射延伸评控法。以工业建设类、农业建设类、基础设施类、公共建筑建设类等九类不同类型的重大建设项目为圆心向外辐射、延伸评估,做到“四个延伸”,即:一是由单纯项目评估延伸到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的双向评估;二是对跨年度的重大项目评估当年的同时对其以往关联年度追溯评估;三是由对重大项目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重点评估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以及其他地方税费的同步评估;四是由发票、税款的比对分析向“甲方供料”、工程转分包等征管难点的延伸评估。比如,在对一中学办公楼建设项目评估过程中,经过比对建筑安装合同、开具发票以及扣缴税款等资料,发现办公楼外墙装饰用大理石为“甲方供料”,经过评估核实,补征入库税款26万元。在对艺苑小区、教育路小区十区等重大项目评估过程中,发现相关项目均由一个房地产企业开发,且多个项目均属跨年度开发,为此,采取对所有项目“一揽子”评估思路,并将评估时限追溯到项目开工年度,对所有项目涉及到的建设单位代扣代缴、承建单位自行申报情况逐年、逐项评估核实,并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以及其他地方税费的申报缴纳情况同步评估,经过评估核实,补征入库各项地方税款320万元。

三、取得的成效

(一)增加了税收收入。本次评估共选取重大建设项目 25个,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 13个。通过比对分析,发现有纳税疑点的项目19 个,其中房地产开发类11 个,经过案头分析评估和实地交叉派工核实,目前共补征入库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各项地方税收916万元,有效巩固扩大了税基管理,缓解了当前组织收入工作的压力,为局党组掌控情况、科学决策、部署落实、全面完成一季度收入计划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规范了项目管理。通过进一步派工核实,用数据反映工作,用数据发现问题,用数据分析原因,用数据考核工作,找出内在的规律和特点,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责令征收管理单位限期整改,并对相关重大项目补充完善档案资料,修订完善重大建设项目管理考核办法,按月落实重大建设项目管理运行情况通报制度,从而进一步加强了税源控管的目的性、针对性,有效减少了税收管理的人为因素和随意性,加大了税源监控力度,提升了项目控管质效,使重大项目管理纳入了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加强了部门联动。加强税源管理办公室与各部门单位之间双向沟通制约,切实做到数据信息共享、工作结果互动,部门齐抓共管,确保控管实效。一是通过内部简报创办税源管理专刊,及时通报重大项目专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评估建议。二是结合评估发现的问题,向征管、税政部门提交《税收征管建议书》、《政策管理建议书》,对10户企业的房产、土地等财产类税基信息在“大集中”系统进行更新维护,就旧(城)村改造营业税、新建未竣工验收已使用生产用房的房产税纳税义务时间以及商品房销售错用印花税税率等7个税种16个方面问题,分税种提出规范政策落实的建议,特别是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商品房用地普遍征收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会同征管、税政部门,联合制定了《xx市房地产行业重大项目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有效堵塞了征管漏洞。三是案头分析与派工核实相结合,发挥好约谈取证在纳税评估中的作用,提高评估结论的准确性,并将评估约谈与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相结合,将税收管理从“事后处罚”向“事前告知”转变,使约谈的过程成为税收宣传和纳税辅导的过程,引导纳税人自我纠正申报错误,避免税务处罚,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

(四)优化了稽查模式。按照《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的要求,评估与检查相结合,对评估发现有偷税、征管难点较多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移交稽查案件9起,补税罚款463万元。下一步,将在深入总结重大项目评估、稽查联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新的税源控管模式,突出纳税评估在稽查环节的前置地位,充分利用各类涉税信息和数据资料,借助现代化的手段,通过数据比对、分析、加工,分项目、行业和税种进行纳税评估,及时找出薄弱环节,为稽查选案提供线索,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使纳税评估成为强化税源管理、挖掘潜在税源的一大亮点。

税收举报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篇四

20xx年第三稽查局实施行业性专业化稽查,对甘井子区和旅顺口区所辖的建材企业35户进行了纳税检查,到目前为止,已经全部结案,有问题补税户13户,罚款7户。合计补征万元、企业所得税万元,加收滞纳金万元,罚款万元,滞补罚合计万元。从比率上来看,有问题户率达到37%,处罚户率为20%,处罚(数额)率为。

一、所查建材企业的基本情况

从经济性质分,在所查的35户企业中,以有限责任公司居多,共有26户,其中私营有限责任公司11户,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5户;另外国有企业4户、合资企业2户、集体企业2户、股份制企业1户。

按经营的产品分,从事建材批发零售的商贸企业12户,混凝土生产企业9户,建材生产企业8户,水泥生产企业3户,石灰石生产企业2户,油漆生产企业1户。

从经营规模来看,年销售额千万元以上的企业有20户,其余企业年销售额在三百万元到千万元之间。

从xx销售收入负担率来看,混凝土企业由于按照简易办法征收,负担率为6%;石灰石企业的负担率为7%;建材生产企业的负担率在6%以上;水泥生产企业的平均负担率仅为2%;油漆生产企业负担率7%;建材经销企业的负担率为1―3%。

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一)xx方面

1、查补前后xx负担率比较

如下图所示,在13户有问题的企业中,对11户企业进行了xx补税处理。其中3户混凝土企业由于按简易办法征收,查补前后负担率均为6%;两个石灰石矿企业查补后税负比原来略有增加,其中一户企业税负与行业标准税负基本持平,另一户企业因是老企业,生产设施、水平落后,税负低于行业标准税负3个百分点;1户水泥企业的税负达到10%以上,超过行业标准税负3个百分点;3户建材生产、制造企业的税负均超过了行业标准税负;2户建材经销企业的税负也超过了行业标准税负。

企业名称20xx年销售收入xxxx负担率计税依据调整额补征xx补税后负担率行业标准税负

某石灰石矿56,016,

某塑钢有限公司31,562,

某混凝土有限公司44,922,

某水泥分厂8,309,

某混凝土有限公司3,447,

某石灰石矿28,102,

某建材有限公司8,022,

某混凝土有限公司29,588,

某建材经销有限公司6,500,

某建材分厂8,344,

某混凝土有限公司16,001,

某混凝土有限公司47,434,

某制漆有限公司19,804,

2、发现的主要问题

(1)销售产品未计收入,偷xx。有5户企业存在这一问题,补征万元,罚款万元。例如在检查某企业时,我们到该企业仓库保管员处取得了其保管的提货单,通过与该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账、总账核对,发现该企业20xx年3月至12月已销售货物154,元,货款已收到,但企业将货款挂在往来账上,未计销售收入,未计提销项税额。依据《_____xx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补征xx9,元,并处一倍罚款。

(2)未将价外费用计入销售收入,少缴纳xx。2户石灰石企业在销售货物时代垫的过磅费、扒车费、铁路延伸服务费等代垫费用,未作为价外费用计入应税销售额中缴纳xx。共计补征xx34万元,罚款17万元。

(3)发出商品未及时计入销售收入,少缴纳xx。有些企业虽然将货物发出,但是因为未收到货款,推迟计收入的时间。共有4户企业存在这一问题,补征万元。

(4)混合销售收入错缴纳了营业税。例如某混凝土企业销售混凝土同时负责运输,将取得的运费收入2,007,计入营业税征税范围,缴纳了营业税。依据《中____xx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此行为属于混合销售应缴纳xx。补征万元。

(5)取得xxxx未经税务机关认证作进项税额抵扣。如某建材经销企业于20xx年9、10月份分别取得三张xxxx,未经税务机关的认定,已做进项税抵扣处理。补征xx2,元,处少缴税额一倍的罚款2,元。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

所查建材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购入原材料未取得正式发票或没有取得发票,而将原材料计入产品成本。共有2户企业存在这一问题,补征所得税20万元。

三、对以后纳税检查的启示

1、一些建材企业规模不是很大,依法纳税意识不强,可能存在销售产品不计收入,偷xx、所得税的情况。因此,我们在日常检查中,应注意对产成品的出入库情况与销售实现的情况进行核对,寻找数字上的差异,进而发现问题。

2、有的建材企业本身拥有运输队,在销售产品的同时也负责运输。这一行为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交纳xx。而有的企业将其看成两项业务,对于运输收入,按营业税的税目交纳了营业税。因此,我们应重点检查企业的运费收入是否与本企业的产品销售有关系,是否为应交纳xx的混合销售收入。

3、有些建材需要大宗、成批销售,在销售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价外费用。此时,应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符合《_____xx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的应征xx的价外费用,是否将价外费用计入销售收入,缴纳了xx。

4、一些建材生产企业的原材料是土、石、沙、木料等,这些材料的销售者往往是小规模纳税人或无证经营者,企业在购买材料时可能取得不了正式的发票,为了核算成本,有些企业就以白条列支或是通过某些途径取得假的发票列支成本。因此,我们应注意检查企业列支成本的原始凭证,检查其真实性、合法性。

税收举报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篇五

纳税服务,是我们税务机关的核心业务之一,随着时代的发展,纳税人的人性化、合理化需求也越来越高。如何满足他们的各项合理要求,换句话说,如何确保“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顺利实现,是摆在各级税务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xx区局优化纳税服务的探索和实践

近年来,笔者所在的xx区局本着“标准化、效率化、人性化、规范化”的原则,在优化纳税服务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实践,从服务环境、服务效能、服务手段和服务机制入手,为纳税人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由于xx区局的纳税服务工作情况在武汉市国税系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本文将以该局为例对现阶段基层税务机关纳税服务的成效和问题作简要分析。

(一)服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近年来,xx区局按照省局及市局关于加强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要求,大力加强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努力打造“环境最优”品牌,办税服务厅达到了“标识统一、设施齐备、整洁明快、功能合理”的标准。严格落实“一窗式”服务,合并、优化窗口职能,全面实现了“一窗办结”,彻底解决纳税人在各部门来回跑、多头跑的现象。统一采用电子显示屏窗口标牌,规范了办税服务厅的各类标识,力求庄重、醒目,塑造了办税服务厅整齐、美观的外部形象。按照办税服务厅规模及结构,设置了办税服务区、咨询辅导区、自助办税区和等候休息区等四个功能区域,并在大厅设置了领导值班窗口,满足纳税人申报纳税、咨询辅导、税法宣传、投诉受理等需求。

(二)服务质量得到有力提升

(三)服务范围得到不断延伸

二、纳税服务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

近年来,xx区局虽然通过不断地探索和实践,在优化纳税服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同时还存在发展不够平衡,纳税服务观念尚未牢固树立等问题,纳税服务层次、手段、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具体表现在:

(一)纳税服务观念还存在一定的误区

管理、轻服务的思想根深蒂固。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部分税收管理员在与纳税人打交道的过程中仍然延续着过去专管员“保姆式”管理的一些套路,过多地以执法者、管理者自居,甚至把优化纳税服务简单的看作是办税服务厅的事,认为与其岗位无关,根本没有从传统的“管理者角色”转变到“管理服务者角色”上来,也没有找到管理与服务工作的结合点,导致服务意识淡薄,为纳税人服务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

混淆了纳税服务和依法治税的关系。有些税务人员对纳税服务与依法治税的关系认识模糊,不能将服务与执法有机统一,甚至把纳税服务与依法治税对立起来,片面理解优化服务的内涵,一谈到依法治税,就只想到检查处罚,严加管理,就没了服务,忽视了为纳税人遵从提供可行性;而一谈到优质服务,就没有章法,没了原则,对于纳税人办税手续不符合规定、申报不实或延期申报等违章行为,审核不严,处罚不力,背离了“依法治税”的根本指导思想,使纳税人未真正按照《征管法》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削弱了税收执法的刚性。

(二)纳税服务还停留在浅层次上

服务针对性不强。虽然,在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方面,我局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相继推行了一窗式服务、多元化申报、qq在线咨询、公开办税、延时服务、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制等服务举措,但是在服务手段和服务形式上仍是“千人一面”。纳税服务大多固定在共性化服务方面,缺乏个性和针对性,机械、呆板、没有特色,无法满足不同对象纳税人多层次多方位个性化服务的需求。

税收举报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篇六

近期,xx地税xx税务分局积极响应区委开展“学习先进、找准差距、加快发展、创业争先”主题竞赛活动的号召,采取“全面动员、全员发动、全体参与、全程跟近”等措施,分局上下广泛掀起了“创业争先”的热潮,有力地推动了“学习型、法制型、服务型”的“三型税务”建设,税务干部精神状态有了新的改观,纳税环境有了新的改善,组织收入呈现出稳步攀升的良好态势。

一、学习先进找准差距,全员行动积极争先

一是根据实际在同行中找差距。自94年国地税分设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某某地税全面建设水平年年进步,税收收入岁岁攀升。入库地方税收521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入库税款增加1524元,增幅达到;今年上半年又组织入库地税收入3350元,同比增长达到22。始终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但与鼓楼、建邺等区相比,我局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差距,从经济和税收总量上与鼓楼、白下、玄武等区拉开较大距离;而从增速方面相比,又与建邺、栖霞等区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积极组织参观学习。我局在全局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学先进、找差距”活动,分局领导不仅

跟随区里到先进发达地区进行参观见学,还根据税务的实际,组织分局领导、全体科所长和部分业务骨干,分批到鼓楼、白下、玄武、建邺等区学习取经,全方位考察外区加快经济发展好做法、好经验。三是针对差距订措施。努力查找自身问题与不足,着力从强化税收宣传提高税法遵从度、强化执法力度提高税法执行力、强化职责履行提高服务效能等方面入手,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和不断促进税源增长的目标要求,从实际出发,制订切实可行的加快发展、争先进位的措施。确保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

二、积极打造透明税政,强化税收法律的宣传

三、狠抓制度落实,提高税法执行力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认真做好税收法律的贯彻执行。一是严格执行税收政策规定,注重工作程序与权限,坚持审批合议制度;二是以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检查和过错责任追究制落实为主要内容,重点抓好对税收执法过程的全面监督;三是以履行“两个维护”、做好“两个服务”为宗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富民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要求,运用绩效考评机制,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贯彻到位、执行到位。

四、立足纳税人需求,强化税收服务效果

以纳税人的需求为第一考虑,按照“服务五个零”的标准,创新服务方式,突出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便捷性、及时性、准确性,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及时的纳税服务。

(一)坚持提醒服务,注重服务的主动性。坚持上门服务,对重点税源户实行每月至少上门服务一次制度,其他纳税户采取不定期上门服务方式;遇有新政策出台或开展税收专项工作,及时汇总编印宣传手册,广泛赠送,积极宣传;运用电话提醒、邮寄提醒、上门提醒等多种提醒服务方式,提醒纳税人有关注意事项和需把握的时间节点。提高服务的主动性。

(三)坚持值班制度,注重服务的便捷性。坚持科所长大厅轮流值班制度,畅通税收服务“快速通道”,实行首问负责制,开展“一站式”服务,落实相关部门责任,为纳税人提供“一条龙”服务。提高服务的便捷性。

税收举报工作调研报告范文【精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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