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自查报告(通用4篇)

时间:2013-05-01 03:47:29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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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自查报告 篇一

住建局自查报告显示市区建筑质量不达标问题严重

近日,市住建局发布了一份自查报告,报告显示市区建筑质量不达标问题严重。根据报告,住建局在整个市区范围内开展了全面的自查工作,涵盖了住宅、商业建筑、公共设施等各个领域。自查结果表明,市区建筑质量问题普遍存在,亟需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报告指出,市区建筑质量不达标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筑结构安全问题。自查发现,有不少建筑存在结构不牢固、抗震性能差等问题,严重威胁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装修质量问题。自查发现,一些建筑的装修存在施工质量差、使用材料不合格等问题,给居民带来了诸多不便。三是消防安全问题。自查发现,一些建筑存在消防设施不完善、逃生通道堵塞等问题,极大地增加了火灾发生的风险。

针对以上问题,住建局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整改措施。首先,加强对建筑施工过程的监管。住建局将加大对施工单位的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建筑施工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其次,加强对建筑装修的质量监督。住建局将建立装修监督机制,加强对装修公司的监管,确保装修质量达到标准要求。最后,加强对建筑消防安全的监管。住建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确保消防安全措施完善。

此外,住建局还将加大对市区建筑质量的监测力度,定期进行抽查和抽样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住建局还将加强与社区居民的沟通与合作,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建筑质量监督工作,共同维护市区的建筑安全。

住建局自查报告的发布引起了广泛关注。市民纷纷表示,建筑质量问题关乎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大力度解决问题,确保市区建筑质量得到提升。同时,建议居民在购买房屋时要提高警惕,选择有信誉的开发商和装修公司,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

住建局自查报告 篇二

住建局自查报告显示市区建筑质量整体改善但仍存在问题

经过一段时间的自查工作,住建局发布的自查报告显示,市区建筑质量整体上有所改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报告指出,市区建筑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建筑材料、施工质量和装修标准等方面。

自查报告显示,市区建筑质量整体上有所改善,主要得益于住建局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住建局加大了对建筑材料的抽检力度,对不合格材料进行了严厉处罚,有效减少了建筑质量问题的发生。同时,住建局还加强了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打击,提高了施工质量的整体水平。此外,住建局还加强了对装修公司的监管,推动了装修质量的提升。

然而,报告也指出了市区建筑质量仍存在的问题。首先,一些建筑材料的质量问题仍然存在。自查发现,一些建筑材料的质量不达标,使用这些材料建造的建筑容易出现质量问题。其次,一些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仍然不稳定。自查发现,一些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导致建筑出现质量问题。最后,一些装修公司的装修标准仍然不高。自查发现,一些装修公司在装修过程中存在施工质量差、使用材料不合格等问题,给居民带来了不便。

针对以上问题,住建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措施解决问题。首先,住建局将加强对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材料的行为,确保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其次,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施工质量的整体水平。最后,住建局将继续加强对装修公司的监管,推动装修行业标准的提升。

住建局自查报告的发布引起了广泛关注。市民普遍认为,建筑质量问题关乎每个人的利益,希望住建局能够进一步加大力度解决问题,确保市区建筑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同时,建议市民在购房和装修过程中要提高警惕,选择有信誉的开发商和装修公司,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住建局自查报告 篇三

  一、依法治档、组织管理方面

  我局目前负责有3名专职工作人员,文化程度达大专水平,开展此项工作做到了人员落实,并接受省厅举办的档案业务培训达10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省档案法实施细则》,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我局认真组织职工学习相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宣传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增强依法建档、依法管档、依法治档的意识,在各科室部门的相关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档案相关法律法规,使档案法制宣传及行政执法始终贯彻落实于档案工作之中。

  我局党委对档案工作十分重视。一是年度工作安排与档案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按照局领导分工,由一名副局长亲抓档案工作;三是对档案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四是多次对档案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找准档案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制定整改措施,研究探讨进

一步做好档案管理和服务的办法,对相关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促进工作的落实。

  二、全力投入硬件建设方面

  一是为满足档案工作需要,年,我局列支近20万元资金,建设了城建档案办公室、查阅室、库房达200多平方米,二是投资23万元购置了3台空调机、1个防磁保密柜、更换了2台电脑、2台打印机,配置了近300立方米的档案密集柜、1部照相机。三是有我局市政站专门负责我局内部重大项目建设和灾后重建及市政设施工程建设档案,科室内有专人落实该项工作,目前共收集有重大项目建设和灾后重建工程档案30个。其中:市政工程站负责项目21个、供排水总公司负责项目6个、房管科负责项目3个。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方面

  档案工作是城乡住房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一直以来,尤其是“5.12”汶川大地震后我们建立健全了建设档案的、整理、借阅、统计、销毁等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和规范化管理要求,先后制定了档案管理规定及办法,制定了建设工程档案接收移交的制度和措施。对列入收集、移交范围的工程档案开展了多次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耐心讲解,促其改进,使移交的工程档案都能达到规范,顺利移交备案。

  四、收集整理、业务指导方面

  一是我们以城建档案室为中心,以建设系统各业务管理科室为基础的档案管理网络,网络联系紧密,活动正常,经常开展与建设系统各业务管理部门业务交流,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如每周与质安站进行一次竣工备案资料移交,每月与市政站进行一次业务交流等。

  二是积极组织全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城建档案人员参加省级建设厅定期举办的城建档案业务培训。组织全市城建档案工作人员开展不定期的业务交流和业务培训。

  三是对建设、施行、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进行具体指导和工程档案的技术交底。

  四是我局城建档案室收藏档案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收藏档案达1万多卷,全市已建设竣工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和重点项目工程档案有70%全部移交进室,还有30%的工程档案正在整理移交中。

  五是我局城建档案室已接收部分铺设的地下给排水管线档案,该地下管线档案完整、标准、符合要求。按规定及时接收了建设系统其它业务管理档案,现接收“5.12”灾后房屋加固工程档案1560卷,接收招投标管理档案450卷,接收规划管理档案267卷。

  六是接收归档的文件资料制成材料要求字迹完全符合档案保管要求,工程竣工图编制达到加盖竣工图章,图章内容填写齐全才予接收。现已接收的城建档案在整理、装订、编目上按规范标准符合要求。

  七是对收藏的城建档案建立统计台帐,对收进、移出、利用的档案进行了统计上表,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统计任务,对接收进来的城建档案按照规定划分了保管期限和密级,并建立了城建档案鉴定销毁小组,由分管局长担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我局目前无销毁档案存在,也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五、安全管理、查阅利用方面

  一是我局建设的新库房,达到“八无”“八防”标准,库房内安装了温湿度自动监控系统3台,每天进行记录,根据库房内温湿度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控,以达到最佳的保管温湿度标准。档案安全无小事,经历了“5.12”特大地震后,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安全管理档案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实行周检、月检制度,确保档案安全不留死角,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是年,我局按规范要求新制作档案装具9000个,城建档案全部按标准上架装盒,无积存档案和零散档案存放外面。

  三是我局城建档案已实行了计算机管理,建立有收藏档案的电子目录,覆盖率达到80%,实现了计算机检索、城建档案做到查阅有登记,档案利用信息有登记,开展了档案工作的信息咨询,在提供利用中做到了热情周到、准确、迅速。去年共接待群众借查阅档案145人次,查阅档案234卷。

  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方案

  部分城市地下管线档案收集还有待与市上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建设工程的电子档案业务的接收、档案的信息开发、档案的数字化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通过这次自查,我们将寻找差距,弥补不足,以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圆满完成我局灾后重建项目档案和重大项目建设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住建局自查报告 篇四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市纪委关于印发《市20XX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治理部门履行审批监管职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20XX年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落实,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主线,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力度,严格市场准入清出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快法规建设,健全市场制度,做好行业发展等有关工作。目前检查工作情况如下:

  一、部门履行行政审批监管职责情况

  行政审批权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是行政权力的核心体现。开发区住建局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一是监督规范行政许可时限,解决效率低下、超时限发放许可的问题;二是监督规范行政许可的范围,解决超法定职权范围发放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审批,或继续审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等问题;三是监督规范为审批事项设定条件,解决随意设定审批条件,擅自增加审批环节,抬高审批门槛的问题;四是监督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一是在开发区工管委的领导下,成立了红桥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小组,成员由开发区监察室、党政办、财政局、工商分局、经发局、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对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的监督。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交易。三是对参加新区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遵照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章制度进行长期的廉政教育和警示,以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正廉洁。

  三、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开发区住建局与省建院项目管理中心组成专门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红桥新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逐一检查,对参建的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的基本建设程序和履行情况、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职称、上岗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人员组织架构的合法性、人员的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危险性工程的作业等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情况如下:一是红桥新区所有在建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总体履行情况良好,手续齐全、施工方及监理方的企业资质符合国家要求,人员组织架构、资质证书符合国家规定,合法性有效;二是施工图齐全有效,审查符合要求,整体上施工按设计图进行,根据实际开挖的情况,有局部变动,属正常情况,但设计变更手续齐全;三是施工、监理人员上岗情况良好,因拆迁原因导致停工的项目除外。四是监理单位职责履行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项目严格实行监理制度。

  监理施工过程有工程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月报以及工程例会制度,重要环节如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进度款等按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执行,认真做好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控制工作,监理单位基本上按合同约定履行了监理职责。经过此次检查发现存在下列问题:一是个别项目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部分施工单位资料不够完善,暂不能办理。二是在建项目未办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手续,主要原因为红桥新区暂未成立相应质安监部门。三是有个别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备案人员不在现场。四是个别监理单位内部监理资料不完善。

  四、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1)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情况:采取建设单位总负责,施工单位保证和现场监理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施工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负责制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各负其责,严格把关,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

  (2)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情况:按月对建设工程进行安全大检查。目前现场施工安全状况总体良好。但由于施工战线较长,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全,基坑、边坡、道口未设置围护栏,就以上存在的问题已通知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和增加设置。

住建局自查报告(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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