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报告(推荐6篇)

时间:2014-07-06 01:30:3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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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报告 篇一

近期传染病疫情报告显示,我国某省份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截至目前,已有300余人确诊感染,并且该数字仍在持续增长。对此,我国政府已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以控制疫情的进一步扩散。

针对这一疫情,卫生部门迅速组建了专门的医疗救治团队,并派遣了一批医疗专家前往疫情发生地进行支援。同时,政府还加强了对医疗资源的调配,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救治。此外,各级卫生部门也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公众加强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在疫情防控方面,政府采取了封控措施,对疫情发生地进行了封闭管理,并且对密切接触者进行了隔离观察。同时,政府还加强了对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以减少病毒的传播风险。此外,政府还对相关的交通工具进行了消毒处理,并限制了人员流动,以遏制疫情的蔓延。

当前,疫情仍在持续发展中,我们需要保持高度警惕,加强防控措施。作为普通公民,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勤洗手、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避免接触患者和可能的传染源。其次,要听从政府的相关指导,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如有疑似症状应及时就医并配合相关检测工作。最后,要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措施,不信谣、不传谣,共同努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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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报告 篇二

最新的传染病疫情报告显示,我国某省份近期爆发了流感疫情。据统计,已有超过1000人被感染,其中包括多名儿童和老年人。对此,卫生部门已经启动了应急预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控制疫情的蔓延。

针对这一疫情,政府已经加大了疫苗的供应量,并且提前开展了流感疫苗的免疫接种工作。同时,政府还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诊治。此外,政府还加强了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醒大家加强个人防护,如勤洗手、戴口罩等。

在疫情防控方面,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减少病毒的传播风险。首先,政府加强了对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如学校、医院、商场等。其次,政府还对公共交通工具进行了消毒处理,以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传播风险。此外,政府还鼓励公众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

当前,疫情仍在继续蔓延,我们需要保持警惕,加强自我防护。作为公民,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勤洗手、戴口罩等,避免接触病毒。其次,要积极配合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如有疑似症状应及时就医并配合相关的检测工作。最后,要遵守政府的相关规定和措施,不信谣、不传谣,共同努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战斗。

传染病疫情报告 篇三

  为加强我院传染病分类防治工作,提升我院卫生应急能力,根据《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院对全院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1、领导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的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医院成立有传染病自查小组,自查成员由分管院长及各临床科室主任及预防控制科负责人组成。自查组成员严格按照我院传染病自查制度开展工作;成立重大传染病后勤保障组,具体负责各类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各种治疗药物、诊疗设备、车辆等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制度健全

  医院制定有传染病管理制度、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传染病消毒制度、传染病隔离制度、传染病报告知识培训制度、门诊日志登记管理制度、发热门诊管理办法等。做到了对传染病的管理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通知精神,我院认真开展预防传染病工作,现将我院传染病工作自查情况汇总

  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

  认真落实上级预防传染病有关会议、通知精神,做到上行下达,不折不扣。我院根据情况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预防传染病的具体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制定了预防传染病应急预案,成立了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组长:朱兰,副组长:李红群,成员:王华清、黄贯松、罗巡、吕兴涛、罗桂芝及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对各项应急工作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及时监督落实,切实做到对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转诊、”的原则。

  (二)建立健全制度,认真检查落实。

  1、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在我院一旦发生流行性疾病时,就必须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及时有序地把疫情报告上级,力争把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之中。不瞒报、不谎报、不漏报、不迟报,确保疫情准确无误地上报,并做好记录。

  2、建立和加强检查制度。首先检查有无发热现象和其他异常症状,认真执行检查制度,并作检查记录和疾病记录。

  3、进一步做好社区传染病预防工作,确保预防措施落到实处,掌握居民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有发热等症状的患者,防止传染病蔓延。

  4、加强我院的消毒隔离工作,制定消毒隔离制度,社区所有需要消毒场所都要专人负责。

  三、人员职责

  从领导到传染病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具体的分工,作到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职责分明。对疫情报告、疫情登记、传染病管理、传染病疫情管理检查、传染病疫情资料建档、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均有专人负责,对疾病预防控制科及其相关人员、发热门诊、医生制定了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

  四、人员培训

  我们为了规范传染病的管理,对全院医务人员及新入职医务人员组织全体职工反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反复学习了我院有关传染病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了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的认识和专业水平。

  我们医院也存在个别医生对传染病工作重视不够,门诊日志填写不规范,病人未使用身份证挂号,病人信息收集不全;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规范;不能满足传染病报告管理的需求等。我院疾病预防控制科加大监管力度,专职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卡片填写质量及门诊日志登记、出入院登记本,检验科和放射科异常结果反馈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以提高传染病报告质量。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意识,杜绝传染病漏报。疾病预防控制科加强传染病相关培训,提高医生对传染病的防控意识,医务人员熟练掌握各类法定传染病的报高时限,诊断后及时、准确填卡上报,确保传染病报告卡的完整性、

传染病疫情报告 篇四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是传染病学中可能会考到的部分,整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如下:

  (一)组织管理

  卫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传染病疫情报告 篇五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传染病疫情报告 篇六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及内容

  1、报告程序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五)调查

  卫生院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六)卫生院及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分配给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将负责人名单报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备案,如发现帐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立即报告疫情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疫情资料对外公布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如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质量控制

  卫生院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应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承担疫情资料收集、上报和反馈工作。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九)奖惩措施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流行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传染病疫情报告(推荐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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