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报告【精简6篇】

时间:2017-05-06 08:24:3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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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报告 篇一

近期,我公司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资产清查工作,旨在确保公司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报告将对清查结果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在资产清查过程中,我们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对公司各个部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以及其他相关资产进行了详细登记和盘点。通过清查,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和隐患。

首先,我们发现了一些固定资产登记不准确的情况。主要表现为资产的数量、规格型号、使用部门等信息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这可能是由于登记时的疏忽或者操作不规范所导致。为了确保资产登记的准确性,我们建议公司加强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其次,我们还发现了一些流动资产管理不规范的情况。主要表现为库存管理不严格,物资领用和归还手续不完善,导致资产的流失和浪费。为了改善这一问题,我们建议公司加强库存管理,建立完善的物资领用和归还流程,加强对物资的监督和审计。

另外,我们还发现了一些其他相关资产的管理混乱问题。主要表现为对债权债务的管理不规范,对合同和协议的管理不到位,容易引发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我们建议公司加强对债权债务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合同和协议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综上所述,通过资产清查,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和隐患,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建议。公司应该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对资产的登记、盘点和管理,确保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只有这样,公司才能更好地发展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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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报告 篇二

近期,我公司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资产清查工作,旨在确保公司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报告将对清查结果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在资产清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和隐患,主要集中在固定资产的管理方面。

首先,我们发现了一些固定资产登记不准确的情况。主要表现为资产的数量、规格型号、使用部门等信息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这可能是由于登记时的疏忽或者操作不规范所导致。为了确保资产登记的准确性,我们建议公司加强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其次,我们还发现了一些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管理不规范的情况。主要表现为资产的保养和维修不及时,导致资产寿命缩短和维修费用增加。为了改善这一问题,我们建议公司建立健全的资产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保养和维修计划,并加强对资产的监督和检查。

另外,我们还发现了一些固定资产的报废管理不规范的情况。主要表现为报废资产的登记和处置程序不清晰,导致资产的存放和处理不当。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我们建议公司建立健全的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明确报废资产的登记和处置程序,并加强对报废资产的监督和审计。

综上所述,通过资产清查,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和隐患,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建议。公司应该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加强对资产的登记、使用、维护和报废管理,确保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只有这样,公司才能更好地发展和运营。

资产清查报告 篇三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资产清查报告(精选3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资产清查报告 篇四

市财政局(国资委):

  根据《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转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XX]183号)和《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XX]18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单位资产清理,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为市管局(接待办)本级,单位性质为行政,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在职人数50人(其中员额内4人),离休1人,退休28人。20XX年预算收支1737.32万元。

  二、资产清查总体状况

  (一)资产清查基准日:根据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XX〕18号)文件要求,此次我单位资产清查基准日统一确定为20XX年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局(办)各科室、市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直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为了保证固定资产清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局(办)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副主任)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管理科,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组织人员按照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了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

  在清查中,做到清查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了“家底”;对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已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各项资产盘点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处理建议。

  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本次单位清查固定资产合计1820878.92元,共计卡片142张。经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清查登记核对,最终确认在用资产卡片113张,在用固定资产1696715元,待报废处理固定资产卡片29张,待报废处理固定资产124163.92元。

  四、单位资产清查暴露出来的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由于单位人员调动或科室部门调整,资产使用人未能及时调整到位;

  2、部分资产使用年限过长已损坏不能使用,没有及时报废处理;

  (二)原因分析

  1、资产的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不强;

  2、未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待报废资产堆放杂乱,没有集中堆放场所。

  (三)改进措施

  1、建立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2、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认真清理资产并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4、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帐务。

  五、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单位资产管理总体来说运作规范,固定资产信息平台和财务资产类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资产采购能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和制度办理,做到了资产采购、资产验收、资产使用的制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主要事项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单位办公用房指标本次没有填制,主要原因是行政中心整个资产20XX年经市政府会议研究,将资产转移到市城投公司作融资担保使用,待以后归还再做调整。

资产清查报告 篇五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XX年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经清理,本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户数为1户,即本单位1户,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三)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1、认真执行有关资产清查的制度规定,学习相关文件,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我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按照我单位制定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以财务、综合办公室为主,各科室密切配合进行。

  3、按照要求,组织人员按照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了资产清查自查工作。主要对我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

  (1)基本情况清理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

  (2)账务清理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对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核对和清理,以及对各项内部资金往来情况的全面核对和清理,达到了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了我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3)财产清查是对各项资产、负债、净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我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净资产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查。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在清查中,做到清查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了“家底”;对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已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挂账等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已专项上报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经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最终确认资产损失共3000.00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3000.00元,资产盘盈共3000.00元,其中流动负债盘盈3000.00元;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据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了合法证据,以备中介机构进行鉴证;填制了《行政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等清查报表资料,撰写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资产清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房屋建筑物类资产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三、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单位清查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情况 通过对我单位20XX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益情况的清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数为4,115,186.40元,清查数为4,112,186.40元;负债总额账面数为3,000.00元,清查数为0.00元;净资产总额账面数为4,112,186.40元,清查数为4,112,186.40元。

  我单位清查出的资产损失情况:确认资产损失共3000.00元,主要是:流动资产损失3000.00元,其中:其他应收款损失3000.00元。

  我单位清查出的资产盘盈情况:确认资产盘盈共3000.00元,主要是:流动负债盘盈3000.00元,其中:其他应付款盘盈3000.00元。

  (二)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原因分析

  1、资产损失原因:资产损失主要为其他应收款损失1笔,金额共计3000.00元,损失原因主要为其他应收款已逾期3年以上,且原会计及出纳均已更换,现已无法寻找到原会计和出纳,无法收回,已形成实际坏账损失,又因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作损失申报处理。

  2、资产盘盈原因:资产盘盈主要为其他应付款盘盈1笔,金额共计3000.00元,盘盈原因主要为其他应付款已逾期3年以上,经查阅账簿等资料,该笔账形成于3年以上,因是多年来累计扣取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故无法确定具体年份,现该笔账已不需要支付,也无法退还给职工个人(无法确认到具体职工明细),形成实际坏账,作盘盈申报处理。

  (三)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证明材料

  1、资产损失证明材料:记账凭证及原始附件,单位作出的专项情况说明。

  2、资产盘盈证明材料:其他应付款-公积金”科目明细账,单位作出的专项情况说明。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情况。

  我单位委托湖南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我单位的资产损失、资产盘盈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其审核后的情况如下:

  清查出的资产损失情况:审核后的资产损失共3000.00元,主要是:流动资产损失3000.00元,其中:其他应收款损失3000.00元。

  清查出的资产盘盈情况:审核后的资产盘盈共3000.00元,主要是:流动负债盘盈3000.00元,其中:其他应付款盘盈3000.00元。

  (五)单位申报核实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的处理预案

  我单位对清查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按规定权限上报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核销处理。

  四、对资产清查暴露出来的单位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等

  (一)存在的实际问题

  1、未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2、未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实物资产堆放杂乱,未定期清理资产;

  4、帐务处理不及时。

  (二)原因分析:

  1、因资金紧张,未及时对资产进行维修和维护;

  2、未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三)改进措施:

  1、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2、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定期清理资产;

  4、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帐务。

  五、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二)原因分析:

  1、因资金紧张,未及时对资产进行维修和维护;

  2、未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三)改进措施:

  1、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2、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定期清理资产;

  4、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帐务。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因各种历史原因,我单位固定资产中的房屋类资产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我单位领导层对此也非常重视,并要求尽快解决历史问题,早日办理产权证。

资产清查报告 篇六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闽财资2号)和《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榕财综【20XX】15号)精神,全区资产清查工作正在进行。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质量,根据市财政局(榕财综【20XX】15号)精神,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行政事业单位应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范围

  1、区直主管部门应按本部门清查单位数的30%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其中:对存在盘盈、盘亏和资金损失挂账的单位必须纳入专项审计范围。

  2、区国资管理中心按区直主管部门清查数的10%进行抽查审计。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或复核,原则上不重复。

  二、中介机构的抽取和时间要求

  1、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在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审计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取。区直各主管部门在接到本通知后,即可联系区国资管理中心抽取审计中介机构,并与审计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合同。(联系人:杨扬、魏岑83985322)

  2、区直各主管部门应于20XX年5月31日前完成本部门清查单位数30%的单位专项审计工作,将审计结果上传至金网际资产管理平台,并将纸质审计报告报送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以便汇总复核。

  三、费用承担

  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榕财综【20XX】15号)通知,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单位承担。

  2、区直各主管部门按清查单位数的30%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的专项审计费用,由区直各主管部门承担。

  3、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抽取的10%的行政主管单位的专项审计费用,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承担。

  4、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的支付,以本通知的规定为准。

资产清查报告【精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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