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手抄报资料:骑自行车安全
骑自行车安全
自行车的特点是:结构简单,简便易行,但是,稳定性差,行驶中触及物体或行人易歪倒。因此它是交通工具中的弱者。在交通事故中,因骑自行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
学生骑自行车上学,正是一天中交通高峰时间,安全隐患极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骑自行车作了如下规定:
1、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2、自行车属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
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3、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车辆的行驶;
4、不得牵引、擎扶车辆或者被其它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5、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6、驾驶自行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7、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8、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另:学生驾驶自行车时不准使用随身听或驾驶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