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继承房产纠纷起诉状【精简4篇】

时间:2016-09-08 02:36:29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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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继承房产纠纷起诉状 篇一

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告,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现住址为XXXXXXXXXXXXX。本人与被告系关系为父子关系,被告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住址为XXXXXXXXXXXXX。

一、事实与理由

1.被告系我父亲,我与被告系共同继承了位于XXXXXXXXXXXXX的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子女享有继承父母的权利。

2.根据我与被告共同继承的协议,房产应该由双方共同使用和管理。然而,自从继承以来,被告一直以个人名义对房产进行处理,未经与我协商,私自出售了部分房产。

3.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我们共同继承的约定。我多次向被告提出交涉,要求他停止违法行为并将出售的房产款项归还给我,但被告拒不配合。

二、请求

基于上述事实与理由,本人要求法院判决如下:

1.被告停止一切侵犯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立即将出售的房产款项归还给我。

2.被告按照我们共同继承的约定,共同使用和管理房产,不得擅自处置或转让。

3.被告承担本次诉讼的全部费用。

特此申请。

原告:XXX

日期:XXX

共同继承房产纠纷起诉状 篇二

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告,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现住址为XXXXXXXXXXXXX。本人与被告系关系为兄弟关系,被告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住址为XXXXXXXXXXXXX。

一、事实与理由

1.我与被告系共同继承了位于XXXXXXXXXXXXX的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兄弟姐妹享有继承父母的权利。

2.根据我们共同继承的协议,房产应该由双方共同使用和管理。然而,自从继承以来,被告一直以个人名义对房产进行处理,未经与我协商,私自出售了部分房产。

3.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我们共同继承的约定。我多次向被告提出交涉,要求他停止违法行为并将出售的房产款项归还给我,但被告拒不配合。

二、请求

基于上述事实与理由,本人要求法院判决如下:

1.被告停止一切侵犯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立即将出售的房产款项归还给我。

2.被告按照我们共同继承的约定,共同使用和管理房产,不得擅自处置或转让。

3.被告承担本次诉讼的全部费用。

特此申请。

原告:XXX

日期:XXX

共同继承房产纠纷起诉状 篇三

  原告:

  王X,男,汉族,身份证号:

  住所:X市X区X巷

  周X,女,汉族,身份证号:

  住所:X市X区X

  ……

  被告一:王X,男,汉族,身份证号: ,王X次子

  住所: 联系电话:

  被告二:王X,男,王X之子,在X市公安局无户籍信息

  住所:现下落不明

  诉讼请求:

  1、 依法分割位于X市X区X巷v号、w号的两幢共计444平方米的房产;

  2、 判令以拍卖、变卖上述房产的方式进行分割;

  3、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1xxx年7月19日,X市X区公证处在查证的基础上出具了(98)厦思证民字第 号、号两份《继承权公证书》,两份公证书认定:王X于X年X月X日死亡,死后留有X市X区X巷v号、w号两幢房产;王生前娶妻四人,即林X、李X、何X、崔X,其中林X、李X、何X已死亡;上述死者生前均无遗嘱,上述房产由王X之妻崔X,子女王X、王X、王X、王X、王X、王X、王X共同继承。xxx2年4月29日,公证书所指八位共同继承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诉争两幢房产登记在该八人名下,所有权形式为共同共有。

  被告二王X为王X之妻林X生育,1948年即离开大陆前往台湾,从此杳无音信。

  xxx7年1月19日,王X死亡。在查证的基础上,xxx9年4月14日,厦门市公证处出具(xxx9)厦证内字第号《继承权公证书》,认定由王X女儿王X一人继承王X在诉争房产中的产权份额。xxx年12月14日,王X死亡。在查证的基础上,xxx9年4月24日,厦门市公证处出具(xxx9)厦证内字第号《继承权公证书》,认定:登记于王X名下的诉争房产产权份额为王X与陈X共有,其中一半为王X的遗产,应由王X的继承人本案原告陈X、王X、王X、王X及被告一王X共同继承。

  xxx5年7月14日,崔X死亡。其生育的子女为王X、王X、王X。经向厦门市公安局查证,公安局户籍资料中能够体现的崔X所生子女为王X一人。崔X子女尚未就被继承人崔X的遗产办理公证。

  原告各方一致同意各共有权人按照以下份额比例分割两套诉争房产:王X、王X、王X各占1/6,周X占1/8,王X占1/8,陈X占6/80,王X、王X、王X、王X各占1/80,王X占1/8。

  本案诉争房产共有权人很多,关系复杂,各权利人份额不一,且部分原告年事已高,只有尽快分割析产方可明确各方权益份额,也避免以后发生更多争议、隔阂亲情。而且,即便各共有权人份额清楚,也很难实现对诉争房产有序的共同管理,而且随着时间延续只会更加困难。各共有权人各自建立家庭,并未共同生活,继续保持共有关系的基础也已经不存在。更重要的,被告一王X长期以来独占诉争房产,出租收益,全体原告既未占有、使用,也无法插手管理,也从未分得任何收益;王X等原告多次与其交涉均无果,也曾将此事诉诸于公安机关、信访部门。

  基于上述事由,原告均一致认为应当以拍卖、变卖方式处置诉争房产,并将所得按照各位共有权人份额予以分割,才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共同提起诉讼,请贵院判如所诉。

  此致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原告:

  (签字)

  日期:xxx1年 月 日

共同继承房产纠纷起诉状 篇四

  原告:石__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被告:石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被告:石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诉讼请求:

  请求法院保护妇女合法继承权,判令二被告返还应由原告合法继承的全部财产,即所有遗产的三分之一。全部遗产清单附后。

  事实与理由:

  原告父亲石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病故,死后留有住房四套。被告石_______、石_______兄弟二人,拉拢本家族一些人,以“嫁出的女,泼出的水”和“女人不是石家后人,没有继承权”为由,剥夺了我的合法继承权,将原告父亲遗留的房屋及其他财产变卖,然后分掉。原告多次索要,二被告不但分文不给,还多次咒骂原告,并殴打了原告。

  原告对父亲尽到了赡养义务,在结婚后的7年里,每月送给父亲500元生活费。不仅如此,在父亲患病的一年多时间里,给父亲买的食品、药物,总计有8000元。在父亲病重的一个月时间里,整日住在父亲家,伺候父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和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第二款还规定,“兄弟姐妹”同属一个继承顺序,有平等的继承权。据此,原告曾多次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及乡政府协助解决这继承纠纷,但由于当地封建思想比较严重,某些干部受“重男轻女”和族权思想的.影响,对此纠纷一直没有取得处理结果。请求法院,依照事实和法律,确保妇女的合法地位和权益,判处石________、石_______二人归还原告应当继承的合法财产。

  附:1、该起诉状副本2份;

  2、石_______遗产清单1份。

  起诉人:石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注意:1、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状应用钢笔、签字笔书写或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笔书写。

  2、原告应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亲笔签名)。

  证人、证据和证据来源说明

  我对父亲石_______尽到了赡养义务,我的姑姑石_______可以证实。她住在______省_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我没有继承到应得的财产,并且遭到二被告的咒骂、殴打,有被告石______的邻居郭_______可以证实。

  二被告将石______遗留的四间房屋卖掉,有买房人朱_______可以证实,他住在_______省_______县_____乡_____村。

  此致

  ______省______县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石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共同继承房产纠纷起诉状【精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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