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防治方案(推荐6篇)

时间:2015-04-07 01:14:42
染雾
分享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诉

校园欺凌防治方案 篇一

校园欺凌是当前社会亟待解决的严重问题之一。为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学校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防治校园欺凌行为。本文将提出一套校园欺凌防治方案,旨在帮助学校建立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

首先,学校应该加强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通过校园广播、班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全体学生普及校园欺凌的概念、危害和防治方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际关系观。此外,学校还可以邀请心理专家、社工人员等专业人士开展讲座、培训等活动,提高师生对校园欺凌问题的认识和处理能力。

其次,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可以设立校园欺凌监督小组,由班主任、心理辅导员、学生代表等组成,负责监测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干预和解决。同时,学校还应该建立匿名举报制度,鼓励学生积极举报校园欺凌行为,确保每起欺凌事件都能得到及时处理。

第三,学校应该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教师应该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关注学生的情感需求,及时发现和解决校园欺凌问题。同时,学校可以组织一些团队活动,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合作精神,提高学生之间的友好互助意识。

第四,学校应该强化校园欺凌的处罚力度。对于发现的校园欺凌行为,学校应该及时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对欺凌者进行教育和纠正,对受害者提供心理辅导和帮助。同时,学校还应该建立完善的纪律处分制度,对于严重的校园欺凌行为,可以考虑将其纳入学生档案,以便今后参考和处理。

最后,学校应该加强与家长的合作。学校可以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介绍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征求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学校还可以通过家长微信群等方式,向家长传达校园欺凌的相关知识,帮助家长了解和引导孩子正确应对校园欺凌。

综上所述,校园欺凌防治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工作。学校应该采取综合措施,从宣传教育、监督机制、师生沟通与合作、惩罚力度以及与家长的合作等方面入手,共同努力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校园欺凌防治方案 篇二

校园欺凌是严重威胁学生身心健康的问题,为了有效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学校应该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校园欺凌防治方案。本文将提出一些具体措施,以期为学校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提供参考。

首先,建立校园欺凌监测和预警机制。学校应该建立专门的校园欺凌监测和预警机构,负责对学校欺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预警欺凌行为的发生。校园欺凌监测和预警机构可以由心理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组成,每学期定期召开会议,就校园欺凌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其次,加强校园欺凌宣传教育。学校可以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墙报等途径,向全体师生宣传校园欺凌的危害和防治方法。特别是针对欺凌行为的受害者,应该给予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帮助,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增强抵御欺凌的能力。同时,学校还可以开展一些校园欺凌防治主题的讲座、研讨会等活动,邀请心理专家、社工人员等专业人士进行指导和培训。

第三,建立校园欺凌处理机制。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校园欺凌处理程序,确保对欺凌行为的及时处理和妥善解决。在处理校园欺凌事件时,学校应该采取公正、客观和严肃的态度,对欺凌者进行适当的惩罚和教育,对受害者提供心理辅导和帮助。同时,学校还应该加强对欺凌行为的记录和统计,以便今后参考和分析。

第四,加强家校合作。学校应该与家长建立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学校可以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介绍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征求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学校还可以通过家长微信群、家长学校等渠道,向家长传达校园欺凌的相关知识,帮助家长了解和引导孩子正确应对校园欺凌。

最后,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教师应该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关注学生的情感需求,及时发现和解决校园欺凌问题。学校还可以组织一些团队活动,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合作精神,提高学生之间的友好互助意识。

综上所述,校园欺凌防治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工作,需要学校、家长、教师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学校应该从监测预警、宣传教育、处理机制、家校合作和师生沟通与合作等方面入手,制定科学合理的校园欺凌防治方案,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

校园欺凌防治方案 篇三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优化校风,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治理时间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5月-6月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各均衡中心、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制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1、广泛宣传。各校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关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导,建设优良教风、校风、班风、学风。

  2、加强教育。各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加强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要着力加强法制教育,使学生充分意识欺凌他人不仅是极端错误的不道德行为,造成后果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要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坚决与欺凌的人和事作斗争。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及学校其他人员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

  (三)强化措施,严密防范

  1、加强防范。一要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特别是安全信息员)搜集校园欺凌方面的信息,设置并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法开展一对一帮扶,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二要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三要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晚自习、学生宿舍的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要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监控显示端必须24小时值班到位。四要加强关爱保护。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园欺凌的伤害。

  2、及时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该批评教育要批评教育,该校纪处分要校纪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及时报案,依法处理。

  3、监督指导。各均衡中心要加强对片区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按程序向县教委、县教育督导室报告。

  第二阶段:20xx年9月-12月

  (一)学校自查。8月31日至9月10日,学校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

  (二)片区普查。9月11日至9月23日,片区均衡中心对辖区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三)县级复查。20xx年10月10日前,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查组对全县学校专项治理情况开展复查。

  (四)市级抽查。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督查组对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作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教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安稳科。各均衡中心、学校要建立领导机构,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严格工作督查。各均衡中心、各学校要积极开展自查和普查,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安全稳定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应急值守。各均衡中心、学校要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备勤力量,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校园欺凌防治方案 篇四

  为有效遏制中小学生之间的欺凌和暴力事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制定焦作六中防治学生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如下。

  一、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

  1.切实做好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根据学生的思想实际,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引导全体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切实加强家庭教育,家长要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

  2.认真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

  学校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研制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手册,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途径,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治能力。要加强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预防综合基地和人才建设,为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提供支持和帮助。

  3.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统筹考虑,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

  4.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

  学校加大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深度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要依托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整合各有关部门信息资源,发挥青少年犯罪信息数据库作用,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动态研判。结合公安机关密切沟通协作,排查发现学生欺凌和暴力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二、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

  1.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

  学校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学校、家长、公安机关及媒体应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以及知情学生的身心安全,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特别要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

  2.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公安机关应参与警示教育。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惩处,有效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案事件发生。各级公安、检察、审判机关要依法办理学生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审判和犯罪预防工作。

  3.实施科学有效的追踪辅导。

  欺凌和暴力事件妥善处置后,学校要持续对当事学生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避免歧视性对待。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树立自信,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对确实难以回归本校本班学习的当事学生,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妥善做好班级调整和转学工作。要认真做好学生欺凌和暴力典型事件通报工作,既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又要注意不过分渲染事件细节。

  三、切实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1.认真履行上级部门统筹协调。

  学校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学校将按照区教育局的协调与上级部门组织,应成立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加强考核检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

  2.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管教孩子是家长的法定监护职责。积极引导广大家长要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尽量多安排时间与孩子相处交流,及时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现和思想状况,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自觉发挥榜样作用,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要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3.加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学校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作为加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教育引导。校长是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将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个管理环节、每位教职工。要努力创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重视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加强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开展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形成团结向上、互助友爱、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激励学生爱学校、爱老师、爱同学,提高校园整体文明程度。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校规校纪,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推进依法依规治校,把六中建设成无欺凌和暴力的平安文明校园。

校园欺凌防治方案 篇五

各市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教督办函〔xx〕x号)要求,各地积极采取行动,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工作有序扎实。为持续深入推进第二阶段工作,确保整个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认真做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月报工作

  为及时掌握各地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建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制度。各地要及时了解本地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从9月份至12月份,每月填写《9-12月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于次月10日前以电子版和传真两种形式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积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督查工作

  (一)督查范围。全省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二)督查内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开展教育、完善制度、加强预防、及时处理、监督指导以及组织部署等情况。

  (三)督查安排。

  1.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xx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

  2.县级普查。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查组对县域内所有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9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送市教育督导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本级人民政府。

  3.市级复查。市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查组对所辖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抽取县(市、区)比例不低于1/3,每县(市、区)抽取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复查结束后,于10月10日前将复查报告,连同所辖县(市、区)的督查报告一并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及本级人民政府。

  4.省级抽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查组对各市治理情况进行抽查,抽取市级单位不少于3个,每个市级单位抽取县(市、区)不少于2个,每县(市、区)抽查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抽查结束后,于11月10日前将专项治理报告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报省政府。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治理情况,组织督查组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部署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2.为加强工作联系,请各市于9月12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部门、职务、手机、办公电话等)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3.请各市认真填写《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9月12日前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校园欺凌防治方案 篇六

  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务院、省教育厅和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

  二、责任分工

  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中,各处室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办公室:负责有针对性加强对教师师德教育,国家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校园欺凌事件接待及上报等工作,统筹协调各处室校园欺凌事件工作。

  教导处:负责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完善学生课堂教学安全管理措施。

  政教处:负责有针对性法制教育工作,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促进学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强化学生安全管理,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做好学生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及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工作。

  班主任:负责组建班级安全委员会,充分调动班级安全委员的积极性,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本班学生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加强宣传教育。

  ①5月份,集中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以“反校园欺凌,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专题教育。

  ②6月,分三个专题,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区公检法有关领导门到我校校开展法制教育宣讲,每月组织一场法制宣传现场会,让学生知法懂法。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加强校园环境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班会、宣传语、板报、橱窗、显示屏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形成“反校园欺凌”震慑力。出一期校园宣传橱窗,校园电子屏幕宣传,举行主题班会,运用多种形式进行立体化宣传普及,让学生全面了解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

  ③7月份开展“反校园欺凌”宣传活动月。组织一次以“反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演讲活动和以“反校园欺凌,善待身边人”为主题的征文比赛,全体学生参与,检验学生接受教育的成果。各班要分别在晨会、班会、思想课时渗透反欺凌教育宣传内容,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提高学生抵御欺凌的自我保护能力,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促进和谐校园形成与发展。

  2、完善制度机制。学校健全“反校园欺凌”管理体系,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加强法治教育,结合实际把“反校园欺凌”教育立足于长期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反欺凌宣传教育活动,并逐步构建“反校园欺凌”教育与师德教育、学生德育教育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教育机制。制定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校园欺凌情况信息报告制度》,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联动作用,注重心理咨询工作正常开展,每一个班级设立学生安全委员会,各科任教师明确教育分工,班主任及时沟通掌握情况,特别关注少数人群,学校定期召开相关学生会议,有效疏导并及时处理问题。

  3、搞好专项治理。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建立健全校园欺凌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敏感事件。

  针对以下问题抓好专项治理:

  1、叫同学侮辱性绰号,指责同学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2、对同学进行重复性的人身攻击。拳打脚踢、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3、损坏同学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

  4、传播关于同学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5、恐吓、威迫同学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

  6、让同学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7、分派结伙,孤立、排挤同学;

  8、敲诈、强索同学金钱或物品。

  第二阶段:

  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逐级上报。学校自查总结报告,于20xx年9月5日前报教育督导部门。

  四、工作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和谐校园的创建。

  2、坚持防止矛盾激化的原则。对参与校园欺凌事件的学生,要坚持以教育疏导为主,教惩相辅等原则,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

  3、坚持预防为主各负其责的原则。校长对学校整体安全负责,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欺凌事件一旦发生,必须第一时间逐渐上报。对已经发生的欺凌事件,严格要求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切实对学生和社会负责。

校园欺凌防治方案(推荐6篇)

手机扫码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