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之金陵十二钗》判词及赏析(2)

时间:2016-08-08 04:40:2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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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楼梦之金陵十二钗》判词及赏析

  7. 正册判词之湘云

  画:几缕飞云,一湾逝水。

  判词: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

  【赏析】

  《红楼梦》以“写儿女之笔墨”的面目出现,这有作者顾忌当时政治环境因素在。因而,书中所塑造的众多的代表不同性格、类型的女子,从她们的形象取材于现实生活这一点来看,经剪裁、提炼,被综合在小说的原型人物的个性、细节等等,恐不一定只限于女性。在大观园女儿国中,须眉气象出以脂粉精神最明显的,要数史湘云了。她从小父母双亡,由叔父抚养,她的婶母待她并不好。因此,她的身世和林黛玉有点相似。但她心直口快,开朗豪爽,爱淘气,又不大瞻前顾后,甚至敢于喝醉酒后在园子里的青石板凳上睡大觉。她和宝玉也算是好友,在一起,有时亲热,有时也会恼火,但毕竟襟怀坦荡,“从未将儿女私情萦心上”。不过,另一方面,她也没有林黛玉那种叛逆精神,且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薛宝钗的影响。在史湘云身上,除她特有的个性外,我们还可以看到在封建时代被赞扬的某些文人的豪放不羁的特点。

  史湘云的不幸遭遇主要在八十回以后。根据这个《乐中悲》和脂砚斋评注中提供的零星材料,史湘云后来和一个颇有侠气的贵族公子卫若兰结婚,婚后生活还比较美满。但好景不长,不久夫妻离散,她因而寂寞憔悴。至于传说有的续写本中宝钗早卒,宝玉沦为击柝的役卒,史湘云沦为乞丐,最后与宝玉结为夫妻,看来这并不合乎曹雪芹原来的写作计划,乃附会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回目而产生。其实“白首双星”就是指卫若兰、史湘云两到老都过着分离的生活;因为史湘云的金麒麟与薛宝钗的金锁相仿,同作为婚姻的凭证,正如脂批所说:“后数十回若兰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目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那么,“提纲”是怎么“伏”法的呢?这一回写宝玉失落这金麒麟恰巧被湘云拾到,而湘云的丫环正与小姐谈论着“雄雌”“阴阳”之理。这初看起来,倒确是很象“伏”湘云与宝玉有“缘”,况且,与“金玉姻缘”之说也合。黛玉也曾为此而起过疑,对宝玉说了些带讽刺的话。其实,宝玉只是无竟中充当了中间人的角色。就象袭人与蒋玉菡之“缘”是通过他的传带,交换了彼此的汗巾子差不多。这一点,脂班次说得非常清楚:“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个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保颦儿为其所感,故颦儿谓‘情情’。”绘画为使主色鲜明,另用一色衬托叫“间色法”。湘云的婚姻是宝钗婚姻的陪衬:一个因金锁结缘,一个因金麒麟结缘;一个当宝二奶奶仿佛幸运,但丈夫出家,自己守寡;一个“厮配得才貌仙郎”,谁料“云散高唐,水涸湘江”,最后也是空房独守。“双星”,就是牵牛、织女星的别称。故七夕又称双星节。总之“白首双星”是说史湘云和卫若兰结成夫妻后,由于某种尚不知道的原因,很快就离异了,成了牛郎织女。这正好作宝钗“金玉良缘”的衬托。《好了歌注》:“说甚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脂批就并提宝钗、湘云,说是指她们两人。可见,因回目而附会湘云将来要嫁给宝玉的人们,也与黛玉当时因宝玉收了金麒麟而“为其所感”一样,同是出于误会。

  8. 正册判词之可卿

  画: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

  判词: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赏析】

  秦可卿本是被弃于养生堂的孤儿。她从抱养她的“寒儒薄宦”之家进入贾府以后,就堕入了罪恶的渊薮。她走上绝路是贾府主子们糜烂生活的恶果,其中首恶便是贾珍这些人形兽类。《好事终》有一点是颇令人思索的:那就是秦可卿在小说中死得较早,接着还有元春省亲、庆元宵等盛事,为什么要说她是“败家的根本”呢?难道作者真的认为后来贾府之败是象这首曲子所归结的“宿孽总因情”吗?四大家族的衰亡是社会的、政治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封建统治阶级的生活腐朽、道德败坏也是其阶级本性所决定的。纵然曹雪芹远远不可能有这样的认识,又何至于把后来发生的重大变故的责任,全推在一个受贾府这个罪恶封建家庭的毒氛污染而丧生的女子身上,把一切原因都说成是因为“情”呢?原来,这和十二支曲的《引子》中所说的“都只为风月情浓”一样,只是作者有意识在小说一切人物、事件上盖上的瞒人的印记。作者在很大程度上为了给人以“大皆谈情”的假象,才虚构了太虚幻境、警幻仙子的。但是,这种“荒唐言”若不与现实沟通,就起不了掩护有政治性的真事的作用。因而,作者又在现实中选择了秦可卿这个因风月之事败露而死亡的人,作为这种“情”的象征,让她在宝玉梦中“幻”为“情身”,还让那个也叫“可卿”的仙姬与钗、黛的形象混成一体,最后与宝玉一齐堕入“迷津”,暗示这是后来情节发展的影子,以自圆其“宿孽因情”之说。当然,作者思想是充满着矛盾的。以假象示人是不得已的。所以他在太虚幻境入口处写下了一副对联,预先就一再警告读者要辨清“真假有无”。

  我们已经知道,贾府后来发生变故的直接导火线在荣国府,获罪而淹留在狱神庙的宝玉、凤姐都是荣国府的人。宝玉的罪状,不外乎“不肖种种大承笞挞”时所传的那种口舌。宝玉固然有沾花惹草的贵族公子习气,但决不至于象贾珍父子那样无耻,使这一点成为累及整个贾府的罪状,当然是因为在政治斗争中敌对势力要心量抓住把柄来整治对方。现在偏要说这是风月之情造的孽,关且把它归结到它的发端---秦氏的诱惑。但即使就这个起因来说,也不能不指出,这一切宁国府本来就更不象话。比如,若按封建礼法颓堕家教论罪,贾敬纵容子孙恣意妄为,就要比贾政想用严训教子就范而无能为力更严重,更应定为“首罪”。王熙凤的弄权、剑财、害命,也起于她协理宁国罕。贾珍向王夫人流泪求情请凤姐料理丧事,纵容她“爱怎样就怎样,要什么只管……取去”,使她忘乎所以。铁槛寺害命贿赂后,“凤姐胆识愈壮,以后有了这样的事,便恣意的作为起来”。而办这样奢靡的丧事,又因为贾珍与死者有特殊关系。凤姐计赚尤二姐、大闹宁国府,事情也起于贾珍、贾蓉。而贾蓉又与凤姐有着不可告人的关系,他还是与凤姐最亲的秦氏的丈夫哩!然而,尽管如此,“风情”“月貌”以至秦可卿本人,都不过是作者用来揭示贾府中种种关系的一种凭借,贾府衰亡的前因后果,自有具体的情节会作出说明的,这就象作者在具体描写冯渊、张金哥之死的情节时毫不含糊一样。秦可卿“判词”和曲子中的词句的含义,要比我们草草读去所得的表面印象来得深奥,就连曲名“好事终”,我们体会起来,其所指恐怕也不限于秦氏一人,而可以是整个贾府的败亡。

  9. 正册判词之李纨

  画:一盆茂兰,旁有一位凤冠霞帔的美人。

  判词: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

  【赏析】

  在小说中许多重要事件上,李纨都在场,可是她永远只充当“敲边鼓”的角色,没有给读者留下什么特殊的印象。这也许正是符合她身分地位和思想性格的---荣国府的大嫂子,一个恪守封建礼法、与世无争的寡妇,从来安分顺时,不肯卷入矛盾斗争的旋涡。作者在第四回的开头,就对她作了一番介绍,那段文字除了未提结局外,已可作为她的一篇小传。她是一个封建社会中被称为贤女节妇的.典型,“三从四德”的妇道的化身。清代的卫道者们鼓吹程朱理学,宣扬妇女贞烈气节特别起劲,妇女所受的封建主义“四大绳索”压迫的痛苦也更为深重。象李纨这样的人,在统治者看来,是完全有资格受表旌,立牌坊,编入“列女传”的。虽则“无常性命”没有使她有更多享晚福的机会,但她毕竟在寿终前得到了“凤冠霞帔”的富贵荣耀,这正可以用来作为天道无私,终身能茹苦含辛、贞节自守者必有善报的明证。然而,曹雪芹偏将她入了“薄命司”册子,说这一切只不过是“枉与他人作笑谈”罢了,这实是对儒家传统观念的大胆挑战,是从封建王国的黑暗中透射出来的民主主义思想的光辉。

  10. 正册判词之妙玉

  画:一块美玉,落在泥垢之中。

  判词: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

  【赏析】

  来自苏州的带发修行的尼姑妙玉,原来也是富家小姐一。她住在大观园中的栊翠庵,依附权门,受贾府的供养,却又自称“槛外人”。这正如鲁迅所揭露的:“要做这样的人,恰如用自己的手拔头发,要离开地球一样。”实际上她并没有置身于贾府的各种现实关系之外。她的“高”和“洁”都带有矫情的味道。她标榜清高,连黛玉也被她称为“大俗人”,却独喜欢和宝玉往来,连宝玉生日也不忘记,特地派人送来祝寿的贴子。她珍藏的晋代豪门富室王恺的茶杯,对她也是个讽刺。她有特殊的洁癖。刘姥姥喝过一口茶的成窑杯她因嫌脏要砸碎,但又特意把“自己日常吃茶”的绿玉斗招待宝玉。所谓洁与不洁,都深深打上了阶级和感情的烙印。她最后流落风尘,好象是对她过高过洁的一种难堪的惩罚。象妙玉这样依附于没落阶级的人,怎么能超然自拔而不随同这个阶级一起没落呢!

  有人说《红楼梦》是演绎“色空”观念的书,这无论就作品的社会意义或作者的创作思想来看,都是过于夸大的。曹雪芹的意识中是有某种程度的“色空”观念,那就是他对现实的深刻的悲观主义。但《红楼梦》决不是这种那种观念的演绎,更没有堕入宣扬宗教意识的迷津。曹雪芹对妙玉这个人物的描写,很能说明问题。作者既没有认为入空门就能成为一尘不染的高人,也没有因此而特意为她安排更好的命运。

  原稿中妙玉的结局与续书所写是不同的。续书写妙玉的遭劫是因为强人觉得她“长的实在好看”,又听说她为宝玉“害起相思病来了”,故动了邪念。这与妙玉的“太高”、“过洁”的“偏僻”个性又有什么相干呢?这倒是续书作者一贯意识的表现:在续作者看来,黛玉的病也是相思病,故有“心病终须心药治”,“这心病也是断断有不得的”一类话头。问题当然并不仅仅在于怎样的结局更好些,而在于通过人物的遭遇说明什么。续书想要说明的是妙玉情欲未断,心地不净,因而内虚外乘,先有邪魔缠扰,后遭贼人劫持。这是她自己作孽而受到的报应。结论是出家人应该灭绝人欲,“一念不生,万缘俱寂”。这也就是程朱理学所鼓吹的“以理禁欲,去欲存理”。而原稿的处理,显然是把妙玉的命运与贾府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的。这样,妙玉悲剧所具有的客观意义,就要比曲子中用“太高”、“过洁”等纯属个人品质的原因去说明它,更为深刻。

  11. 正册判词之巧姐

  画: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

  判词: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

  【赏析】

  贾府丑事败露后,王熙凤获罪,自身难保,女儿贾巧姐为狠舅奸兄欺骗出卖,流落在烟花巷。贾琏夫妻、父女,“家亡人散各奔腾”。后来,巧姐幸遇恩人刘姥姥救助,使她死里逃生。这些是佚稿中的情节。那么这样描写巧姐的命运,在小说之中,究竟有什么特殊的意义没有泥?我们认为它很有可能表现出作者曹雪芹在经历过长期的贫困生活后,思想上所出现的某些接近人民的新因素。

  作者描写刘姥姥形象的真正用意,并不象小说所声称的那样是因为贾府大小事多,理不出头绪来,所以借她为引线;也不是为了让她进荣国府闹出许多笑话来,供太太小姐们取乐,借以使文字生色。作者安排这个人物是胸有成竹的。脂批指出,小说在介绍刘姥姥一家时说“略有些瓜葛”,是数十回后之正脉也。这就是说,刘姥姥一家在后半部中因巧为板儿媳妇,真的成了贾家的亲戚,而且是正派亲戚。“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在“树倒猢狲散”的情况下,贾府主子们之间的勾心斗角已发展为骨肉相残。到那时,肯伸手相援的都是一些曾被人瞧不起的小人物,如贾芸、小红、茜雪等,而曾作贾府上下嘲弄对象的刘姥姥,不但是贾府兴衰的见证者,反过来,她也成了真正能出大力救助贾府的人。要把被卖作妓的巧人火坑里救出来,就不外乎出钱和向人求情,这对刘姥姥来说,是不容易的。接着,招烟花女子为媳妇,则更要承受封建道德观念的巨大压力。在脂批看来,“老妪有忍耻之心,故后有招大姐之事”。其实,这正是在考验关头表现一个农村劳动妇女的思想品质,大大高出于表面上维护着虚伪的封建道德的上层统治阶级的地方。

  贾巧姐终于从一个出身公侯之门的千金,变成了一个在“荒村野店”里“纺绩”的劳动妇女了,就象秦氏出殡途中,宝玉所见的那个二丫头那样。与前半部十二钗所过的那种吟风弄月的寄生生活相反,巧姐走上了一条全新的自食其力的生活道路。于是刘姥姥为巧姐取名时所说的话得到了证验。曹雪芹思想的深度是一般封建时代的小说家所难以企及的。脂批的思想,就有很大的距离。续书者就更不用说了,在他看来,女子失节,不如一死;既沦为烟花女,便无“余庆”可谈;招巧姐而使她成为靠“两亩薄田度日”的卑贱的家妇,刘氏也算不得“恩人”。所以续书让巧幸免于难,并且最后非让她嫁到“家资巨万”的大地主家不可,还让“刘姥姥见了王夫人等,便说起来将来怎么升官,怎么起家,怎么子孙昌盛”。这与曹雪芹的原意,真有天壤之别。

  当然,曹雪芹笔下的刘姥姥,身上也戴着封建阶级精神奴役的沉重枷锁;说王熙凤能“留余庆”,“积得阴功”,也完全是一种阶级偏见;《留余庆》宣扬“乘除加减,上有苍穹”的冥冥报应的迷信思想,更明显的属封建糟粕。这些无疑都应批判剔除。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使作者产生“劝人生,济困扶穷”思想的实际生活基础,把它与封建剥削阶级惯于进行的虚伪、廉价的慈善说教区别开来。

  12. 副册判词之香菱

  画:一株桂花,下面有一池沼,其中水涸泥干,莲枯藕败。

  判词:根并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

  【赏析】

  香菱是甄自隐的女儿,她一生遭遇是极不幸的。名为甄英莲,其实就是“真应怜”(脂评语)。按照曹雪芹本来的构思,她是被夏金桂迫害而死的。从第八十回的文字看,既然“酿成干血痨之症,日渐赢瘦作烧”,且医药无效,接着当写她“香魂返故乡”,亦即所谓“水涸泥干,莲枯藕败”。所以,戚序本第八十回回目就用“娇怯香菱病入膏肓”。可是,到了程乙本,不但回目另拟;而且续书中,还让香菱一直活下云,在第一百零三回中,写夏金桂在汤里下毒,要谋害香菱,结果反倒毒死了自己。以为只有这样写坏心肠的人的结局,才足以显示“天理昭彰,自害自身”。把曹雪芹对封建宗法制度摧残妇女的罪恶的揭露与控诉的意图,改变成一个包含着惩恶劝善教训的离奇故事,实在是弄巧成拙。

《红楼梦之金陵十二钗》判词及赏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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