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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第十章 见性不是因缘

第二卷 第十章 见性不是因缘

《大佛顶首楞严经》原文:

阿难言必此妙见性非自然。我今发明是因缘性。心犹未明咨询如来。是义云何合因缘性。佛言汝言因缘吾复问汝。汝今同见见性现前。此见为复因明有见因暗有见。因空有见因塞有见。阿难若因明有应不见暗。如因暗有应不见明。如是乃至因空因塞同于明暗。复次阿难此见又复缘明有见缘暗有见。缘空有见缘塞有见。阿难若缘空有应不见塞。若缘塞有应不见空。如是乃至缘明缘暗同于空塞当。知如是精觉妙明非因非缘。亦非自然非不自然。无非不非无是非是。离一切相即一切法。汝今云何于中措心。以诸世间戏论名相而得分别。如以手掌撮摩虚空。只益自劳。虚空云何随汝执捉。

阿难白佛言世尊。必妙觉性非因非缘。世尊云何常与比丘。宣说见性具四种缘。所谓因空因明因心因眼是义云何。佛言阿难我说世间诸因缘相非第一义。阿难吾复问汝。诸世间人说我能见。云何名见云何不见。阿难言世人因于日月灯光。见种种相名之为见。若复无此三种光明则不能见。阿难若无明时名不见者。应不见暗。若必见暗此但无明云何无见。阿难若在暗时不见明故名为不见。今在明时不见暗相还名不见。如是二相俱名不见。若复二相自相[夌*欠]夺。非汝见性于中暂无。如是则知二俱名见。云何不见。是故阿难汝今当知。见明之时见非是明。见暗之时见非是暗。见空之时见非是空。见塞之时见非是塞。四义成就汝复应知。见见之时见非是见。见犹离见见不能及。云何复说因缘自然及和合相。汝等声闻狭劣无识。不能通达清净实相。吾今诲汝当善思惟。无得疲怠妙菩提路。

阿难接着说:“虽然我已经把见性归纳到了因缘性,可是我心中还是有一些忐忑不安,不知道我这样的见性属于因缘性的见解,到底如何?”

佛对阿难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可是又不能置之不理,还是要耐心解释的呀!佛说:“阿难,现在你又认为见性是因缘性的了,那我来问你:你现在能够产生见到事物的认知,也就是有了见性了。那么,这个见性,是因为光明而产生的吗?是因为黑暗而产生的吗?是因为空无而产生的吗?是因为拥塞而产生的吗?阿难,如果这个见性,是因为光明而产生的,就不应当能够看得到黑暗;反过来,如果是因为黑暗才有的见性,也就自然不应当看得到光明了。如此类推,因为空无或者拥塞而产生的见性,自然也就不应当能够看得到对方。那么这个见性是因缘性的论点,还会是正确的吗?”

佛接下来又用另外的一种方法,对阿难进行了同样道理的阐述。佛说:“还有,如果你认为见性属于因缘法的话,这个见性是缘于光明这个本因产生的?还是缘于黑暗这个本因产生的?是缘于空无这个本因产生的?还是缘于拥塞这个本因产生的?阿难,如果见性是缘于空无产生的,就不应当看得到黑暗;反过来,如果见性是缘于拥塞产生的,那么也就不应当看得到空无了。缘于光明和缘于黑暗的道理,也是类似的。”

佛在说了这么一大段的阐述之后,最后总结说:“阿难,所以你就应当明白,这个本来的、玄妙的、明了的本心、见性,既不是因,也不是缘;既不是自然,也不是不自然;就连这个是与不是,其实也是不应当说的。这个本心,这个见性,超越了一切的具体的外相,超越了一切的具体的大小形状,只有超越了这个层次,才能谈得上究竟法,才能有资格谈一切法。阿难,你直到现在,怎么还使用你那个思想意识,用你所得到的那些种种名词概念,没有意义的好象梦中呓语一样的说法,来妄图对本心进行分别呢?阿难,像你这样的做法,就好像你用手去抓虚空一样,只能是把自己累得够呛,虚空有怎么能够让你用手随便去抓呢?!”

佛在这段结论中,再次强调了本心超越一切名词和言论的本质,只有真正的明白了这个超越言论和判断的本质,才有资格去谈论任何的名词。

从本经开始以来一直所谈的“见性”、“见精”等,也仅仅是为了描述这个本应该脱离了文字的本心,而假立的名相而已,并不存在一个实实在在的见性或者见精啊!

所以,佛在《金刚经》中,才会有:“佛说福德,即非福德,是名福德。”这样的著名句子。不明道理的人,也就只有把这个当成了一个公式,去演化出自己的各种鹦鹉学舌的言论,却并知道真正的意思。

阿难这个没有定见的家伙,在听到佛这样的解释后,就对佛说:“佛啊,我明白了,这个本来的明觉本心,还真的不是因、不是缘啊!可是佛啊,我怎么常常听到佛对那些比丘们说:‘见性是因为四种条件、四种缘,才能够表现出来的,哪四种呢?就是空、光明、分别能力、眼睛。’(就好像我们在第一卷的时候,曾经列举过光线、眼睛、神经、细胞团等等一样的)这又是怎么一回事情呢?请佛给我解释解释。”

佛听到阿难这么问自己,也不禁替阿难感到高兴,好小子!终于知道在自己所听闻的法语中找茬了!就对阿难说:“阿难,我的那些说法,根本就是权宜之计,并不是究竟意义上的论点,并不是究竟的见地,也即是说,这种说法,只是在当时现场的人员和状态的前提下适用,并不是彻底的第一义。”

看到这里,我们不禁要提高警惕心了!原来,佛在对着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场合下,会用不同的言论来表述佛法,有时候佛讲的是最彻底的真理,有时候佛则只是安慰一下大家,或者说是引诱一下大家的向道之心而已。因此,我们在看到不同时期的不同经文的时候,可能会发现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甚至有些时候,完全就和外道的说法,和世俗的说法,在字面上难以区分。这个时候,千万不要轻易放过,而是要睁大双眼,仔细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来分析和判断到底哪些法语只是临时应对?哪些法语才是究竟了义的见地?否则,就会在浩如烟海的佛的经典中,淹死的不能再死了!甚至还会造成对佛法的逆反、诽谤等心理和行为。

同样的道理,我们也不能够生搬硬套任何祖师大德的言论和行为,去进行毫无疑义的争辩,尤其是对于那些禅宗公案和密法仪轨,更是不要随便就当作第一义来执著。因为在很多的时候,那些公案和仪轨,也都仅仅是半路上的驿站而已,只是为了让大家有个地方歇歇脚,恢复一下体力和心力,以便能够朝向更究竟的目标努力的方便说法而已,如果太过,反而会造成好像佛在前面所说过的“内守幽闲,犹是法尘分别影事”,平白浪费了大好的时光。

佛在这样解释了之后,再次对阿难说:“阿难,你再来回答我的这个问题看看:所有的世人,都说我能够看见,到底什么是看见?什么是看不见呢?”

阿难回答说:“世间人,在日光、月光、灯光等各种光线存在下,看到了外界的种种事物的存在,这就是所谓的看见;如果没有了这三种光线的存在,就什么都不能看到了。”

佛就顺着阿难得这句话,再次予以解释。佛说:“阿难,当没有各种光线存在的时候,就叫做看不见的话,就应当连黑暗也看不见。可是我们每一个人,其实都是可以看到没有光线的黑暗的,那也就是说,这个时候,我们只能说是我看不到光明而已,或者说我只能看见黑暗而已,并不能说我什么都看不见。(这种关于见与不见的阐述,在第一卷的时候,佛其实都已经明明白白地讲过了。)”

佛又进一步地做了发挥:“阿难,如果仅仅是因为在黑暗中不能看到光明,就称作看不见,没有见的话,那么在充满了光明的时候,你看不见丁点儿黑暗的时候,也应该称作是看不见、没有见。既然这两种情况都能够叫做不见,都能够叫做看不见,明明是看见了东西,竟然还说是看不见,这岂不是自相矛盾了吗?因此应当说,这两种情况,全部都是看见,不能说是看不见。所以阿难,你应当明白:当你看见光明的时候,你的见性,并不能说就是那个光明;当你看见黑暗的时候,你的见性,也并不能说就是那个黑暗;当你看见空无的时候,你的见性,同样也不能说就是那个空无;当你看见拥塞的时候,你的见性,更不能说就是那个拥塞。这四种说法,是绝对成立的,况且在刚才,我们已经反复强调过了‘能见’不是‘所见’的道理。那么就让我们来总结一下:当你用能见的见性,看见了所见的事物的时候,能见并不是所见,此‘见’非彼‘见’,两种‘见’并不一样,两种见并不能和合。为什么还要在这个见性中,讲什么因缘呢?为什么还要讲什么自然呢?为什么还要讲什么和合呢?”

佛最后用一句哀叹,作为这席讨论的结语:“像你们这样只知道用耳朵去听法,却从来都沉陷在自己那狭隘的知识和经验之中的人,怎么能够明白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义的、究竟的、清净的实相真理呢!”

当然,作为慈悲的导师,佛最后还是对大家进行了鼓励:“我今天这么苦口婆心地对你们进行反复的解释,你们就要仔细地在心中进行思维,千万不要懈怠,这样你们才能够在菩提道路上前进啊!”

楞严法会进展到这里,我们应当在心里建立起来这样的一个认识:佛,作为一个无所不知的大成就者,作为一个真实语者,他并不是时时刻刻都在宣扬究竟第一义谛的。而是会随时根据具体的时间地点人物前因等等实际的情况,调整教化方式的。这其实也就是随缘度生的真实意思。

我们作为佛已经灭度后的人,只有通过流传下来的,经过翻译了的佛经,以及祖师大德等的开示,来进行学习和领悟,这里的歧义和岔路,是必然会遇到的,甚至还会因为自己见地的错误,导致后面将会详细谈到的各种魔境。

因此,既然我们已经研究《楞严经》到了现在,我们就应当得出一个肯定的结论:我们的真心,是超越了一切的名相和言论的,是不能用言语简单的直接描述出来的。凡是能够直接描述出来的,必然就已经落入了下乘,必然就已经不是第一义了。

把握住了这一点,不执著于任何一方,也就是真正的放下了。

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