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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十四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六十四

洪武十七年八月丙寅朔,上谓廷臣曰:“治天下者,不尽人之财,使人有余财,不尽人之力,使人有余力,斯二者人皆知之,至于不尽人之情,使人得以适其情,人或未知也。夫使人得以适其情者,不以吾之所欲而防人之所欲,盖求竭吾之所欲者,所求必得而所禁必行,如此则人有不堪,于是求有所不得,禁有所不止,则下之奉上者其情竭而上之待下者其情疏矣,上下之情乖而国欲治者,未之有也。”

开封府河决东月堤,自陈桥至陈留横流数十里。

丁卯,命国子祭酒宋讷释奠于先师孔子。

荆州护卫军王保成妻马氏一产三男,事闻,给赐钱米,俾求乳母养之。

命建府军卫军士庐舍三千六百六十间。

戊辰,祭大社、大稷。

己巳,兵部尚书俞纶言:“五府十卫军士亡故者,皆遣人于旧贯取丁补伍,间有户绝丁尽而冒取同姓名者,或取其同姓之亲者,致民被扰,不安田里。自今乞从有司核实发补,府卫不必遣人。”上从之,令见差者悉召还京。

庚午,命荣阳侯郑遇春、东川侯胡海督金吾等卫造海舟一百八十艘。

壬申,河决杞县,入巴河,命户部遣官督所司塞之。

平缅宣慰使思伦发遣刀令孟入献方物,并上故元所授宣慰司印。平缅在西南夷稍远,自云南、大理越金齿至其地,所谓百夷者是也。元时常属于缅甸,有城郭室屋,其人皆楼居,地产象、马,官民皆髡发如僧,出入则乘象。自前代时,未尝通中国,元始遣使招谕,遂入贡。洪武十五年,大兵既下云南,进取大理、金齿。平缅与金齿壤地相接,思伦发闻之惧,故遣使朝贡。

左佥都御史张文通、右佥都御史药理俱以罪降为广西属县丞,左佥都御史黄政为县吏。

癸酉,以通经儒士陈玄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林文为左春坊司经局试正字。

乙亥,孝慈皇后大祥,奉安神主祔庙。上以牲醴祭奉先殿,享太庙毕,百官行奉慰礼。

丙子,上谕户部曰:“比者,河决开封属邑,漂没民居,渰浸田亩,受害者必众,其有被水灾者,悉蠲其赋税。”

改平缅宣慰使司为平缅军民宣慰使司,仍以思伦发为宣慰使;改车里军民府为车里军民宣慰使司,以刀砍为宣慰使,以亦德为乌蒙军民府知府,并赐朝服、冠带及织金文绮、钞锭。

戊寅,普安军民府知府实恭遣把事阿居贡马,诏赐以绮帛。

己卯,遣官祀历代帝王。

以达县守御千户成信为成都卫指挥佥事,赐文绮二匹、帛四匹、钞二十五锭,以其从征云南有功也。

复以任昂为礼部尚书。

暹罗斛国遣其臣昭禄、李霭观等表贡方物,诏赐昭禄等衣、钞有差。

置广东清远守御千户所。

命浙江、江西、福建三布政使司岁造黑漆角弓二千张。

庚辰,祭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月将、城隍诸神,遣官祭旗纛。

壬午,诏翰林院撰皇伯寿春王墓文,仍命工部立石。

癸未,定考绩法。先是,监察御史李端言任官宜内外相参,以杜权党,上命吏部议行之。至是,吏部尚书余熂等议:“三年一考,九年通考,乃本朝考绩之常法。今在外官宜仍旧九年,京官以三年为满,惟钦天监、太医院、光禄司等官不入常选,其余受任三年曾经考核者各遵前例,四品以上黜陟取自上裁,五品以下考核称职无过,升二等,有公过而私罪轻者,升一等,有纪录罪至徒流一次,本等用,二次降一等,三次降二等,四次降三等,五次以上于未入流内用,平常无过升一等,有公过而私罪轻者本等用。凡犯纪录徒流罪者,俱于未入流内用。其通政使司、翰林院、尚宝司、谏院、五军十卫、参军府、考功监、给事中、承敕郎、中书舍人、仪礼司、磨勘司、判禄司、东宫官俱为近侍,监察御史乃耳目风纪之司,及王府官属俱不入常选。任满黜陟,取自上裁。如才德出众与谨守官职、夙夜奉公、特蒙升擢者,难以例拘。京官有缺,则于在外曾经考核称职者对迁为宜。”上曰:“命官固宜内外相参,然九年为满,无内外之分,对迁亦须慎择,难为常例,临时处置可也。”

丙戌,以州之民户不及三千者皆改为县,改者凡三十七州。

己丑,磨勘司核出河南等布政使司、扬州等府州县自洪武十二年至十六年未徵秋粮一万八千四百三十三石及夏税丝绵等物,奏请追理。诏免之。

壬辰,夕月。

赐建昌卫指挥使月鲁帖木儿家属布绢百匹。

重庆卫指挥佥事刘胜征云南被创而还,赐织金文绮四匹、帛八匹、钞六十锭。

城施州卫。

南昌府丰城县民曾伯敬上言二事。一曰:“内外文武大小之臣,清忠报国者,宜尊位重禄,以劝将来。设有小过,宜宽宥之,以存仁厚,以养廉耻。”一曰:“有司循弊,赋役不均,宜以赋税之家编为等第,凡有差役,定注其名,庶可革弊。”书奏,从之。

甲午,遣官祭历代忠臣蒋子文等五庙。

改平缅军民宣慰使司为麓川平缅宣慰使司。麓川与平缅连境,元时分置为两路,以统领其所部。至是,以思伦发遣使来贡,乃命兼统麓川之地,故改之。

太原卫言:“山水暴涨,冲决城濠堤岸,请以军民协力修治。其侵及民田者,乞除其租。”许之,仍命给钞,偿所侵民田。

乙未,以儒士汪仲鲁为左春坊左司直郎。诰曰:“朕嗣子求善人辅导,以成其德,岂易云哉?夫人固有能言而行不逮者,亦有能行而讷于言者,盖非言无以达意,非行何以取信,惟善言不迫,故听而不厌,善行不亏,故近而不狎。从出入,侍起居,能格非而不挠;承顾问,进讲说,在即物以为喻。小则以讽,大则以戒。若积篑土,期于成山;若导众流,期于会海。苟非备此,曷称厥职?兹特授尔仲鲁承务郎、左春坊左司直郎,尔其输忠效诚,陈善闭邪,无有所隐,斯为美矣。”仲鲁,徽之婺源人,以明经辟至京。上召诸儒讲论,仲鲁讲书之《西伯戡黎》篇,辞旨明畅,上甚嘉之,遂授是职。

滁阳王坟享堂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