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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九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三十九

洪武十四年九月壬午朔,上御奉天门,命颍川侯傅友德为征南将军,永昌侯蓝玉为左副将军,西平侯沐英为右副将军,统率将士往征云南。友德等既受命,上谕之曰:“云南僻在遐荒,行师之际,当知其山川形势,以规进取。朕尝览舆图,咨询于众,得其扼塞取之之计,当自永宁先遣骁将别率一军以向乌撒,大军继自辰沅以入普定,分据要害,乃进兵曲靖。曲靖,云南之喉襟,彼必并力于此,以拒我师,审察形势,出奇取胜,正在于此。既下曲靖,三将军以一人提劲兵趋乌撒,应永宁之师,大军直捣云南,彼此牵制,彼疲于奔命,破之必矣。云南既克,宜分兵径趋大理,先声己振,势将瓦解,其余部落可遣人招谕,不必苦烦兵也。”师行,上出饯于龙江。

遣使赍敕符谕播州宣慰使杨铿曰:“曩者,元纲不振,乱兵四起,四海之民不遑安处,朕既混一寰宇,四征弗庭,蛮夷酋长罔不称臣入贡,其或志在侦伺,未笃事大之诚,徒取祸败。尔铿世守播州,作朕藩屏,然轻听浮言,易生疑二,故积愆日深。今大军南征多用战骑,尔当以马三千率酋兵二万为先锋,以表尔诚。符至奉行,毋违朕命。”又以敕符劳金竺长官密定曰:“西南诸夷虽曰归附,然不过暂入贡而已,尔密定首献马五百匹,以助征讨,其诚可嘉。故特遣使往谕,候班师之日,重劳尔功。”

命魏国公徐达镇北平,军民悉听节制。

以聪明正直聂子实为北平布政使司右参议,右参议吕忠为左参议。

太原府阳曲县地震。

癸未,改翰林院、钦天监、太医院为正五品。翰林院:学士一人,侍讲学士二人,侍读学士二人,孔目一人,属官侍讲二人,侍读二人,五经博士五人,典籍二人,侍书二人,待诏六人,史官脩撰三人,编脩四人,检讨四人;钦天监:令一人,丞二人,主簿一人,属官五官正五人五官灵台郎八人五官保章正二人五官挈壶正二人五官监候三人五官司历二人五官司辰八人,漏刻博士六人;太医院:令一人,丞五人,吏目一人,属官御医四人。其钦天监、太医院官俱从品级,授以文职散官。

遣西域僧古麻辣室哩、山丹室哩等还国。先是,西域僧板的达同其徒古麻辣室哩等十二人自中印度来朝,命游五台山,凡六年,还京师,居钟山佛寺,既而板的达死。至是,古麻辣室哩等乞归西域。上敕礼部曰:“昔板的达来时,观其姿貌端洁,戒行精慎,朕甚嘉之。及居中国甚久,吾中国僧俗亦重其善行,板的达死而古麻辣室哩等笃奉师教,敬如存日,可谓不背其师者矣。今乞归本国,且欲以所历中国风土人物归语其国王,使王不出户庭,坐知中国之盛,特赐僧号曰孝净戒师。俾西还,凡经历诸国及诸酋长或问僧何来,所历者几,僧必具言,使彼知之。且僧来时,朕尝询其所历之地,闻其景物多异,朕亦喜焉,况彼闻吾中国之大者乎?尔礼部备录朕谕,俾僧持归,仍令所至诸国及诸酋长遇僧,至宜善送之。”

甲申,五色云见。

置北平山海卫指挥使司,遂于永平府置迁民镇、榆关、卢峰口三驿。

乙酉,敕谕宋国公冯胜、河南都指挥使徐司马曰:“天象屡见,不可不警。大梁军民杂处,宜用心抚安之。今秦王、晋王还京,宜选精锐将士严密宿卫,王到之时,宋国公出迎则都指挥城守都,指挥出迎则宋国公城守。指挥军士以三分之一出迎,余悉令守城,尔其夙夜加慎,毋忽。”

置湖广宁州卫指挥使司。

己丑,复置起居注,秩从七品,以儒士单仲佑为之。

以殿廷仪礼司鸣赞蔡瑄为司正。

壬辰,诏建滁阳王庙于滁州。

丙申,置复州卫指挥使司。

丁酉,置中都留守司,统凤阳、长淮等八卫。留守一人,正二品,左、右副留守各一人,正三品,经历司经历一人,正六品,都事一人,正七品,断事司断事一人,正六品,副断事一人,正七品,吏目一人,未入流。以驸马都尉黄琛为留守。

戊戌,祭周天星辰。

己亥,天寿圣节,上御奉天殿受朝贺,宴百官于华盖殿。

改建蒋山太平兴国禅寺为灵谷寺。初,太平兴国禅寺在宝珠峰之阳,梁僧宝公塔在焉。至是,住持僧仲羲奏请迁之,遂诏改建于京城东独龙冈之左。既成,赐额曰“灵谷”,榜其外门曰“第一禅林”,又赐田一百五十余顷。

辛丑,敕刑部尚书胡祯等曰:“帝王抚临百姓,皆欲其从化,至于刑罚,不得已而用之。故唐虞之法,罪疑惟轻,四凶之罪止于流窜。今天下已安,法令已定,有司既不能宣明教化,使民无犯,及有小过或加以苛刻,朕甚闵焉。夫上有好生之德,则下有为善之心,改过者多,则轻生者少。自今惟十恶真犯者决之如律,其余杂犯死罪皆减死论。”

袭封衍圣公孔希学卒。希学字士行,先圣五十六代孙也。父克坚,元袭封衍圣公,至正十五年召为同知太常礼仪院事,乃以希学袭封,年始二十一。山东盗起,克坚时已罢政家居,惧污于乱,率其家北走燕都,希学从行至藁城,丞相贺太平闻之,奏以克坚为集贤直学士,希学为秘书监卿。召入燕都,久之乱益甚,父子皆不乐居位,谢病归。吴元年冬,大兵取中原,都督张兴祖兵至东平,诸郡皆降,希学乃与其从兄曲阜县尹希章谒见兴祖。洪武元年,大将军徐达至济宁,希学复谒见于军门,达遣人送希学赴阙。是年冬十一月,诏袭封如故,继从入觐,屡加赐予。每正旦,上受四方朝贺,特命希学班亚丞相。先圣庙庭自兵后,日就圯坏,希学力脩葺之,复祭田侵于豪民者五十余顷,礼器、礼服、乐舞、仪式以次备举。至是,以疾卒,年四十七。诏礼部遣官致祭,其文曰:“三纲五常之道,自上古列圣相承,率脩明以育生民,亘万世而不可无者,非先师孔子,孰能明之?今天下又安生民多福,惟先师此道明耳。夫世之大德者,天地不沦没,所以为帝者之师庙食千,万古不泯,子孙存焉。朕以尔孔希学先师之后,锡以名位,永彰斯教。讣音遽至,云及长往。呜呼!袭封荣贵,克保令终,可无憾矣。特遣使以牲醴致祭,尔其享之。”

以儒士张璲为福建左布政使,以王廉为陕西左布政使,安处善、徐子民、曹岱、梁伯兴、彭友信、韩宜可、李宜之俱为右布政使,处善湖广,子民山东,岱浙江,伯兴河南,友信北平,宜可山西,宜之江西。又以教谕王景为山西布政使司右参政,吕原度为山东布政使司右参议,张景翔为周府右长史。

甲辰,白气贯日。

乙巳夜,有大星起自八毂,西北行,光有尾,至四辅没;又有星赤色,自娄宿西北行至璧宿没。

丙午,上谓四辅官王本等曰:“天道福善祸淫,不言而见,君有德则降祥以应之,不德则降灾以警之,故天之于君,犹父之于子,子不善而父警之,安敢不惧?盖谨惧无违,犹虑有非尝之灾,若恣肆不戒,岂能免当然之祸?朕与卿等,皆当慎之。”

四川水尽源、通塔平、散毛诸洞长官作乱,命江夏侯周德兴移兵讨之,仍命汝南侯梅思祖、都督佥事张诠为之副。时德兴帅师征五溪蛮,蛮人散走,及是命复讨诸洞,未几皆平之。

礼部尚书李淑正言:“州县儒学训导,多以贤良等科荐至京,致师范缺员,生徒费业。”上曰:“学校,人才所出,朕方以未得明师为忧,而有司又拔而举之,甚失教育人才之意,其即禁之。著为令。”

丁未,征南将军颍川侯傅友德兵至湖广,分遣都督胡海洋等帅兵五万由永宁趋乌撒。

革山西布政使司织染局。

以考功监令李澂为兵部尚书。

己酉,赐翰林院脩撰赵新致仕。敕曰:“士之所以能立身,以保其终始,有三品焉。上才之士志高量大,其所为无所不可;中才之士谨守成法,不失其中,仅能措诸事业;其次虽守法,而或失其中,然不至于为恶,此皆是以保其身者也。惟卿质直无伪,涉猎书史,始为国子助教,能举其职,及迁山西布政使,虽无所设施,而持身廉洁。朕以卿本儒者而才不及中人,不宜任以政务,授翰林脩撰。既而见卿年老多疾,特令致仕。卿其保厥终始,以副朕怀。”新,温州乐清人,通春秋,用荐任官,至是致仕还乡。

冬十月壬子朔,日有食之。

癸丑,命法司论囚,拟律奏闻,从翰林院、给事中及春坊正字司直郎会议平允,然后覆奏论决。

甲寅,享太庙。

免应天等五府秋粮,诏曰:“立法所以绳奸,施恩所以恤下。朕思创业之初,军需甲仗皆出于江左之民,其劳甚矣。其应天、太平、广德、镇江、宁国五郡今年秋粮,官田减半徵收,民田全免,期苏民力,同乐治平。”

丙辰,漳州府南靖县民为乱,南雄侯赵庸遣兵讨平之。

以秦府右长史蒋子杰为山西按察使。子杰,四明奉化人,洪武四年由乡贡进士,擢起居注。五年,除刑部主事兼秦相府录事。八年,迁审理正。十一年,升长史。十三年,改崖州知州,寻召还复职,至是授今官。

革王府伴读及工正所。

戊午,旌表杭州府仁和县民何富妻平氏贞节。平氏年二十三而富卒,誓不再适,孝餋舅姑,教其子至于有成。至是,年六十六,有司上其事,诏旌表之。

庚申,古田县民廖十等作乱,杀掠吏民,主簿苏琏率杉洋巡检司兵夫捕之,斩贼首二十余级,生擒贼一十八人。会福州卫指挥佥事储英率兵至,击之,获贼众四百余人,遂平之。

辛酉,给事中郑相同言:“国初之制,凡启事东宫,惟东宫官属称臣,朝臣则否,盖尊无二上之意。今一体称臣,于礼未安。”诏下群臣议。翰林院编脩吴沈等奏曰:“东宫,国之大本,所以继圣体而承天位者也。臣子尊敬之礼,何得有异?相同之言非是,请凡启事东宫者,称臣如故。”从之。

以浙江右布政使曹岱为左布政使。

壬戌,置水马驿二十六。水驿:湖广一,夷陵州曰屈溪。四川二十,成都府一,曰木马;眉州三,曰眉州,曰青神,曰平羗;嘉定州一,曰下坝;叙州府四,曰宣化,曰牛口,曰江安,曰李庄;泸州四,曰纳溪,曰黄舣,曰牛脑,曰汉东;重庆府七,曰石羊,曰蔺市,曰铜罐,曰漕溪,曰瀼途,曰周溪,曰仙女。马驿五,夔州府曰施州,曰龙溪,曰石臼坝,曰南木隘,曰高唐。

命凉州卫遣兵屯金塔寺山口及土鲁干口。

癸亥,太原府阳曲县地震。

遣监察御史林愿、孙荣等分按各道罪囚。时上欲革天下刑狱壅蔽之弊,故分遣御史,四出按治。凡罪重者,悉送京师,从大理寺详议。于是愿等往湖广等处,石恒等往直隶苏松诸府。敕谕之曰:“王者顺天时,以修政令,古之制也。今天气严肃,当修刑典,御史职在司法,伸理冤抑。今遣尔等往各处审决狱囚,其罪重者悉送京师,令大理寺详谳,无任情以屈法,枉道以厉民,期于律应人心,法当天理。钦哉!毋违朕命。”

甲子,四川威、松、茂州三卫以茶、姜、布、纸易马,送京师。

改凤阳左卫为河南左护卫指挥使司。

乙丑,故元平章董善政等五十七人自沙漠来归。

己巳,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

户部尚书徐辉言:“开封府祥符等八县及陈州被水,灾民六千七百八十九户,田没于水二千四百四十二顷九十七亩。”诏免其粮,凡二万六千一百三十四石、绵花一百八十四斤。

壬申晓,辰星见东方。

定考劾之法。在京六部五品以下及太常司、国子学属官听本衙门正官察其行能,验其勤怠,定为称职、平常、不称职。五军各卫首领官俱从监察御史考劾,各三年一考,九年通考黜陟。其四品以上及通政使司、光禄司、翰林院、尚宝司、考功监、给事中、承敕郎、中书舍人、殿廷仪礼司、磨勘司、判禄司、东宫官俱为近侍监察御史为耳目风纪之司,太医院、钦天监及王府官不在常选。任满黜陟,俱取自上裁。直隶有司首领官及属官从本司正官考劾,任满从监察御史覆考。各布政使司首领官及属官并从提刑按察司考劾。其茶马司、盐马司、盐运司、盐课提举司并军职首领官任满,俱从布政使司考劾,仍送提刑按察司覆考。其布政使司四品以上、按察司、盐运司五品以上任满官黜陟,取自上裁。内外入流并杂职官,九年任满,给由赴吏部考劾,依例黜陟,果有殊勋异能,超迈等伦者,取自上裁。所司事繁而称职无过者升二等,有私笞公过者升一等,有纪录徒流罪一次者本等用,二次者降一等,三次者降二等,四次者降三等,五次以上杂职内用。繁而平常无过者升一等,有私笞公过者本等用,有纪录徒流罪一次者降一等,二次者降二等,三次者降三等,四次以上杂职内用。简而称职与繁而平常同简而平常无过者本等用,有私笞公过者降一等,有纪录徒流一次者降二等,二次者杂职内用,三次以上黜之。其繁而不称职初考降二等,简而不称职初考降三等,若有纪录徒流罪者,俱于杂职内用。九年之内二考称职、一考平常从称职,二考称职、一考不称职或二考平常、一考称职或称职、平常、不称职各一考皆从平常。其繁简之例:在外府以田粮十五万石以上,州以七万石以上,县以三万石以上,或亲临王府、都司、布政使司、按察司并有军马守御、路当、驿道、边方、冲要、供给之处俱为事繁;府粮不及十五万石,州不及七万石,县不及三万石及僻静之处俱为事简;在京诸司俱从繁例。

甲戌,赐国子学官冬衣。

置汉中府金州月岭金场局、青绿局、洵阳县蜀河朱砂局、水银局、碧甸子局,大使、副使各一人。

江西按察司有书吏言其副使田嘉写表署名,不具朝服,为不敬。上曰:“拜表则具朝服写表,虽常服何害?小吏摭拾长官细故,此风不可长也。”命法司正其罪。

丙子夜,荧惑犯太微垣。

己卯,衢、处、温三府山寇吴达三、叶丁香等连结作乱,命延安侯唐胜宗、右军都督佥事张德縂兵讨之。

潮州府海阳县民作乱,南雄侯赵庸调兵讨平之,擒贼千余人并其家属二千七十人至京。上命诛其首恶,胁从者释之,各归其家属,俾之复业。

辛巳,置陕西递运所四,巩昌府漳县一,曰三岔;岷州卫三,曰酒店子,曰梅川,曰野狐桥。

是月,诏周王橚之国。

爪哇国王八达那巴那务遣其臣阿烈彛烈时等上表,贡方物及黑奴三百人,赐阿烈彛烈时等衣钞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