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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五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五十五

洪武十六年六月癸酉朔,命各府选举儒士吏员练达时务、谙晓治体、善于词命者,或三四人,或一二人,赴京录用。

贵州宣慰使霭翠、宋诚贡马,赐以文绮、钞锭。

甲戌,刑部尚书开济等官议定五六日旬时三审五覆之法。上曰:“天下之事,不可徇名而失实,当因名而责实。近闻审覆之法,但应旬时之名,无曰今是昨非,但谓大同小异,审覆者未必尽其心,告诉者未必尽其情,朕深知其毙,尔宜戒之。”

己卯,吏部奏定考核之制:在京凡六部、太常司、光禄司、通政使司、国子监、太仆寺、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大理寺、审刑司、考功监、仪礼司属官、五军都督府、各卫及应天府首领官并所属上元、江宁二县官,俱从各衙门正官考核,应天府五品以下官、察院监察御史从都御史考核,给事中从掌科考核,各以功过称职与否,开具送部核考,东宫官、王府官、五军十卫、参军府、尚宝司、承敕郎、中书舍人、掌科、给事中、磨勘司、判禄司、大理寺、审刑司、考功监、仪礼司、行人司正官从本衙门以应考。官员功过,具奏送部考核。从之。

庚辰伏日,祭孝慈皇后陵。

壬午,安南陈炜遣其通奉大夫黎与义等上表,进阉竖二十五人,赐以文绮、钞锭。

夜,太阴犯建星。

丁亥,以故元云南省平章阎乃马歹为谏院左正言,参政庞源为右正言。阎乃马歹等尝以云南威楚州全城归附,故擢用之,赐文绮及夏衣四十事、钞六十锭、米百五十石。

戊子,上谕廷臣曰:“谗人之能害国,犹稂莠之能害苗,故善治田者必去稂莠,善治国者必去谗邪。稂莠始生似真,及其盛也则苗不能胜矣;谗邪始言似忠,及其久也则正人不能胜矣。谗邪胜正人,非国家羙事,人君知其然,当力去之,不然则根柢日深,为害不浅矣。”

改都察院为正三品,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正三品;左、右副都御史各一人,正四品;左、右佥都御史各二人,正五品;经历司经历一人,正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各道按察司为从三品,按察使一人,从三品,副使二人,从四品,佥事,从五品,多寡从其分道之数;经历司经历一人,从七品,知事一人,从八品。

以监察都御史詹徽试左佥都御史,试监察御史纪著试右佥都御史,通政使司右参议茹瑺为左参议,监察都御史杨克铭为右参议,李原名为礼部主事。

辛卯,海南卫巡捕海上,获阇婆等国人吴源等十四人,送至京师,诏释而遣之。

诏免应天府江浦县、凤阳府临淮、凤阳、定远三县、滁州全椒、来安二县、泗州天长、盱眙二县、和州含山县、杨州六合、江都、仪真三县餋马户今年田租,民田全免,官田减半徵之。复以滁州民贫,特免两岁夏、秋税粮。

丙申夜,太阴犯毕宿。

戊戌,上御谨身殿,东阁大学士吴沉等进讲《周书》“国则罔有立政用憸人”。上曰:“甚矣,国家不可有小人,有小人必败君子,故唐虞任禹、稷必去四凶,鲁用仲尼必去少正卯。”沉进曰:“书言去邪勿疑,所以深致其戒。”上曰:“国家不幸有小人,如人蓄毒药,不急去之,必为身患,小人巧于悦上,忍于贼下,人君若但喜其能顺适己意,任其所为而不问,以为怨将在彼,譬如犬马伤人,人不怨畜犬马者乎?”沉曰:“小人中怀奸邪而其所言甚似忠信,不可不察。”上曰:“然小人善于逢迎,彼知人主所乐为者,不顾非义,乃牵合傅会,曰‘是不可不为’,知人主不乐为者,不顾有益于天下国家,亦牵合傅会,曰‘是不必为’,此诚国之贼也。自古以知人为难,而知言亦不易也。”

己亥,遣使赍敕谕征南将军頴川侯傅友德、左副将军永昌侯蓝玉、右副将军西平侯沐英曰:“近询知死可伐之地有三十六路,在故元时皆设官治之,其地后为蛮人所专,已四十年,继又侵楚雄之西南远干、威远二府,梁王力不能制,终为蛮夷所有。以此观之,云南不可不备边事,机密自宜审度,若死可伐不必备大军,可回也,回时必经羿子九寨及戎县之地、五村、大垻、上下等乡、落卜地等处、黄平罗木洞蛮,霭翠所属,阿吕、雨宗、碎瓦、莫得、阿胡、阿遣等蛮尝助乌撒杀害官军者,如其帖服则歛兵而过,如尚观望怀疑,宜耀兵威,使其知惧。阃外事务,必在中节,卿等宜体朕意。”

庚子,山东都指挥使王德请封其妻王氏。上曰:“同姓为婚,昔既非礼,今岂得受封耶?兵部其移文谕之。”

遣行人核宁波府海涂田。

辛丑,武定府女知府商胜叔阿额来朝,贡马,诏赐胜锦二匹,阿额锦一匹及袭衣、钞锭。

秋七月壬寅朔,享太庙。

乙巳,石柱溪洞蛮寇施州,黔江守御官军击破之。

丁未,诏天下都司:凡所属卫所城池及境内道里远近山川险易、关津、亭堠、舟车、漕运、仓库、邮传、土地所产,悉绘图以献。

旌表金华府永康县徐兴道妻叶氏贞节。

己酉,礼部奏定都察院文移体式。五军都督府有事于都察院,止令经历司互相文移,转呈本院,如行六部,则经历司与主事厅互牒,其在京秩三品者,则与本院平行,仍故牒;在京四品、在外按察司帖下在京五品以下衙门,其在京四品、在外按察司牒呈本院及在京五品以下衙门行移本院,俱称“具呈”,惟大理、审刑、磨勘司止与本院经历司行移,各道监察御史亦止由本院行移,与诸司无行。

夜,太阴犯右执法。

庚戌,上谓侍臣曰:“自古王者之兴,未有不由于勤俭,其有败亡,未有不由于奢侈。前代得失,可为明鉴,后世昏庸之主,纵欲败度,不知警戒,卒濒于危亡,此深可慨叹。大抵处心清净则无欲,无欲则无奢纵之患,欲心一生,则骄奢淫佚无所不至,不旋踵而败亡随之矣。朕每思念至此,未常不惕然于心,故必身先节俭以训于下。”侍臣皆顿首曰:“陛下戒慎如此,使后世守而不替,长久之福也。”

辛亥,罢洮州茶马司,以河州茶马司总之。

置镇南卫指挥使司。

遣监察御史往浙江等处录囚。陛辞,上谕之曰:“古人有言:‘议狱缓刑。’又曰:‘无敢折狱。’人命至重,必在详审,不敢轻也。夫刑当其罪,犹在可矜,若滥及无辜,岂可复悔?草木微物有仁心者,方长不折,况于人而可忽乎?尔往慎之。”

壬子,故元云南行省右丞五补台及廉访司佥事柴也先来朝,进马。

遣官分诣各郡国,祭历代帝王陵寝,娲皇氏陵在山西赵城县者,命自今一体致祭,凡三十六陵。

丙辰中元节,祭孝慈皇后于几筵殿。

丁巳,山西布政使何真乞致仕,从之,命真还广州。真至乡,寻招集旧所部兵校二万七百七十七人,并家属送京师。

戊午,诏更定冕服之制。先是,礼部言:“虞周以来,衮冕制度不一,国初所制,虽参酌古制,然尚未备,宜加考定,以成一代典章。”上命诸儒臣参考历代之制,务斟酌得宜。于是翰林诸儒臣议曰:“有虞氏玄衣黄裳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六者绘之于衣,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六者绣之于裳,黻同裳色。周人玄衣纁裳十二章,冕五采玉,十有二旒,前后邃延,朱黻龙章,素带朱里,终辟白玉,佩玄祖绶、赤舄。汉冕广七寸长尺二寸,前圆后方,朱缘里玄,上前垂四寸,后垂三寸,用白玉珠为十二旒,玄衣纁裳十二章,剌绣文。唐冕广尺二寸长二尺四寸,玉簮,垂白玉珠十二旒,朱组缨黈,纩深青衣,纁裳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龙、华虫、火、宗彝八章在衣,藻、粉米、黼、黻四章在裳,衣画裳绣,自山龙以下,每章一行为等,每行十二,衣褾领画以升龙,白纱中单,黻领青褾,襈裾韨绣龙、山、火三章,舄加金饰。宋天板广尺二寸长二尺二寸,前圆后方,玄表朱里,以金饰板侧,白玉旒,前后各十二旒,各十二珠,相去一寸,朱丝组为缨黈纩充耳,玉簮导,天河带青碧锦织成,长丈二尺广二寸,青衣纁裳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宗彝、火八章绘于衣,藻粉、米、黼、黻四章绣于裳,锦褾领,织为升龙、山龙而下,一章为一行,重以为等,行十二大带,素表朱里,蔽膝随裳色,绣升龙二,白罗中单,皂褾襈玉,革带白玉,双佩大绶六,采赤、黄、黑、白,缥绿,小绶三色如大绶,间施玉环三,朱袜赤舄,黄罗缘。元冕青表红里,金饰边,前后真珠旒各十二,两边饰以朱网,红组缨黈纩,天河带深青,衣销金,帝星一,日、月各一,升龙四,复身龙四,山三十八,火四十八,华虫四十八,宗彝、内虎、蜼各二十四,红罗绣裙一十四行,每行藻二、粉米一、黼二、黻二,红罗绣龙,蔽膝,玉环绶,玉革带,玉佩,红白大带,白中单,红袜,红罗舄。今拟冕前圆后方,玄表纁里,前后各十二旒,每旒五采玉十二珠,五采藻十有二,就就相去一寸,红丝组为缨黈纩充耳玉簮,衮玄衣黄,裳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六章织在衣,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六章绣在裳,白罗大带红里,蔽膝随裳色,绣龙、火山、龙文,玉革带,玉佩,大绶六,采赤、黄、黑、白,缥绿,小绶三色同大绶,间施三玉环,白罗中单,黼领青缘,襈黄,袜黄,舄金饰。”从之。

壬戌,敕:凡差遣力士、校尉,听于驿舍止宿,毌入有司侵扰,及怙势作威,凌辱官吏,违者罪之。

乌撒土酋普勒贡马,诏赐以绮、钞。

降右军都督佥事孙恪为平越卫指挥使。

丙寅,升武德卫指挥使梅义为辽东都指挥使。义,汝南侯思祖子也。

辛未,皇第十六孙孟焯生,楚王第四子也。

云南仁德府土酋阿孔等贡马及方物,人赐锦一匹、钞五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