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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公案(蓝鼎元)》
《蓝公案》又名《鹿洲公案》、《公案偶记》,作者是清代循吏蓝鼎元,共两卷二十四则。主要叙述了作者处理政务,审判案件,破除迷信的经历,有较高的史学价值。
《蓝公案(蓝鼎元)》章节目录
第一则 五营兵食
第二则 三宄盗尸
第三则 邪教惑民
第四则 幽魂对质
第五则 葫卢地
第六则 没字词
第七则 龙湫埔奇货
第八则 死丐得妻子
第九则 贼轻再醮人
第十则 闽广洋盗
第十一则 兄弟讼田
第十二则 卓洲溪
第十三则 改甲册
第十四则 云落店私刑
第十五则 三山王多口
第十六则 西谷船户
第十七则 忍心长舌
第十八则 仙村楼
第十九则 尺五棍
第二十则 林军师
第二十一则 山门城
第二十三则 古柩作孽
第二十二则 猪血有灵
第一则 五营兵食
第二则 三宄盗尸
第三则 邪教惑民
第四则 幽魂对质
第五则 葫卢地
第六则 没字词
第七则 龙湫埔奇货
第八则 死丐得妻子
第九则 贼轻再醮人
第十则 闽广洋盗
第十一则 兄弟讼田
第十二则 卓洲溪
第十三则 改甲册
第十四则 云落店私刑
第十五则 三山王多口
第十六则 西谷船户
第十七则 忍心长舌
第十八则 仙村楼
第十九则 尺五棍
第二十则 林军师
第二十一则 山门城
第二十三则 古柩作孽
第二十二则 猪血有灵
第二十四则 蜃楼可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