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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道第五

  

  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也。是以明君守始以知万物之源,治纪以知善败之端。故虚静以待令,令名自命也,令事自定也。虚则知实之情,静则知动者正。有言者自为名,有事者自为形,形名参同,君乃无事焉,归之其情。故曰:“臣无见其所欲,君见其所欲,臣自将雕琢;臣无见其意, 君见其意,臣将自表异。”故曰:“去好去恶,臣乃见素;去愚去智,臣乃自备。”故有智而不以 虑,使万物知其处;有贤而不以行,观臣下之所因;有勇而不以怒,使群臣尽其武。是故去智而有明,去贤而有功,去勇而有强。群臣守职,百官有常,因能而使之,是谓习常。故曰:“寂乎其无 位而处,谬乎莫得其所。”明君无为于上,群臣竦惧乎下。明君之道,使智者尽其虑,而君因以断 事,故君不穷于智;贤者勑其材,君因而任之,故君不穷于能;有功则君有其贤,有过则臣任其罪, 故君不穷于名。是故不贤而为贤者师,不智而为上智者正。臣有其劳,君有其成功,此之谓贤主之经也。

  

  人主之道,静退以为宝。不自操事而知拙与巧,不自计虑而知福与咎。是以不言而善应,不约而善增。言已应,则执其契;事已增,则操其符。符契之所合,赏罚之所生也。故群臣陈其言,君以其言授其事。事以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诛。明君之道,臣不得陈言而不当。是故明君之行赏也,暧乎如时雨,百姓利其泽;其行罚也,畏乎如雷霆, 神圣不能解也。故明君无偷赏,无赦罚。赏偷,则功臣堕其业;赦罪,则奸臣易为非。

  是故诚有功,则虽疏贱必赏;诚有过,则虽近爱必诛。近爱必诛,则疏贱者不怠,而近爱者不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