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区田法

  

  汤有旱灾,伊尹作为区田,教民粪种,负水浇稼。

  区田以粪气为美,非必须良田也。诸山陵近邑高危倾阪及丘城上,皆可为区田。

  区田不耕旁地,庶尽地力。

  凡区种,不先治地,便荒地为之。

  以亩为率,令一亩之地,长十八丈,广四丈八尺;当横分十八丈作十五町;町间分十四道,以通人行,道广一尺五寸;町皆广一丈五寸,长四丈八尺。尺直横凿町作沟,沟一尺,深亦一尺。积壤于沟间,相去亦一尺。尝悉以一尺地积壤,不相受,令弘作二尺地以积壤。

  种禾黍于沟间,夹沟为两行,去沟两边各二寸半,中央相去五寸,旁行相去亦五寸。一沟容四十四株。一百合万五千七百五十株。种禾黍,令上有一寸土,不可令过一寸,亦不可令减一寸。

  凡区种麦,令相去二寸一行。一行容五十二株。一百凡九万三千五百五十株。麦上土令厚二寸。

  凡区种大豆,令相去一尺二寸。一行容九株。一百凡六千四百八十株。

  区种荏,令相去三尺。

  

  区种,天旱常溉之,一百常收百斛。

  上农夫区,方深各六寸,间相去九寸。一亩三千七百区。一日作千区。区种粟二十粒,美粪一升,合土和之。亩用种二升。秋收区别三升粟,亩收百斛。丁男长女治十亩。十亩收千石。岁食三十六石,支二十六年。

  中农夫区,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二尺。一亩千二十七区。用种一升。收粟五十一石。一日作三百区。

  下农夫区,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三尺。一亩五百六十七区。用种半升。收二十八石。一日作二百区。

  区中草生,茇之。区间草以剗剗之,若以锄锄。苗长不能耘之者,以(句刂)镰比地刈其草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