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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己诏》的适用范围

编辑:古诗文网发布时间:2022-07-25

“罪己诏”,作为中国古代帝王对灾难和过错的反省、自检,有它的积极作用,一来表达了他们为了国家和人民,愿意把事情办好的愿望;二来笼络人心,造成一个团结一心的局面。这就是“罪己诏”的行为和功用。

君臣错位

这样的“诏”主要是发现问题后自责。晋武帝时曾明令全国选美,有蔽匿者以不敬论,采择未毕,权禁天下婚嫁。“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帝王要尽享天下美色,谁也奈何不得。唐武宗会昌三年(公元843年),敕监军奉令到扬州选美女。

监军要扬州节度使杜悰,也参与其事,杜悰以“不敢预闻”,拒绝了。为此,监军告了杜悰御状,并请皇上下令节度使选美。唐武宗由大臣的抵制省悟出此举不妥,曰:“敕藩方选倡女入宫,岂圣天子所为!杜悰不徇监军意,得大臣体,真宰相也。朕甚愧之!”

唐太宗时有一个叫党仁弘的大将,他在做广州都督时,贪污了大量钱财。这件事被告发后,主管司法的大理寺将其依法判处死刑;可是,因为唐太宗一直很重视党仁弘,认为他是一个非常难得的人才,舍不得杀;于是,便下了一道圣旨,取消大理寺的判决,改为撤销职务、流放边疆的处分。之后,唐太宗心里很不安,感到自己是出于个人感情,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很不应该。

接着就把大臣们召来,心情沉重地向大臣检讨说:“国家的法律,皇帝应该带头执行,而不能出于私念,不受法律制约,失信于民。我袒护党仁弘,实在是以私心乱国法啊。”

唐太宗也就写了一道“罪己诏”检讨说:“我在处理党仁弘这件事上,有三大过错:一是知人不明,错用了党仁弘;二是以私乱法,包庇了党仁弘;三是奖罚不明,处理得不公正。”

天灾造成灾难

像“禹、汤罪己”就是。再有,魏文帝的时候,因为发生日食而有人弹劾三公,魏文帝则在朝批时说:不能委过于丞相,而应该由我来承担这个责任。在元仁宗和顺治皇帝身上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发生了灾祸都应该我来承担,这是上天对我的谴告,我必须真心诚意让上天知道,我愿意把事情做好,愿意对人民负责,也愿意对你们负责。

成汤革命,灭夏建商。始建国,逢大旱,心急如焚的汤,诚惶诚恐地向天帝祈祷求雨,说:有罪的人我不敢擅自赦免,您的臣仆的善恶我也不敢隐瞒,这些您心里早就清清楚楚。

我本人若有罪,就不要牵连天下万方;天下万方若有罪,都让我一个人来承担。(《论语·尧》)《论语》同篇还记载了周武王的名言:“百姓有过,在予一人”。

汉文帝后元元年(公元前163年)曾下诏曰:“间者数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灾,朕甚忧之。愚而不明,未达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所过欤?…将百官奉养或费,无用之事或多欤?何其民食之寡乏也!”

汉宣帝本始四年(公元前70年),夏四月郡国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诏曰:“盖灾异者,天地之戒也。朕承洪业,奉宗庙,托于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乃者地震北海、琅邪,毁坏宗庙,朕甚惧焉。”

政权危难之时

唐天宝十五年(公元756年),唐玄宗在狼狈逃亡途中,曾几次和着眼泪“罪己”,因为情况紧急,也来不及摆谱颁诏称敕,是直接与百姓士兵面对面,当众认错,做自我批评。

先是,一位勇于讲真话的草民代表郭从谨对皇上说了一席大实话:皇上昏昧,不听忠言,视反贼若宝贝,近臣阿谀,用假话讨得皇上欢心,今日之祸,完全是朝廷自食苦果。假如不是糟到这种地步,草民哪能和您老人家当面讲实话呀!

唐玄宗也不得不承认:“此朕之不明,悔无所及!”处死杨国忠、杨贵妃后,随行军士声言要离开。唐玄宗以彩绫赏赐士兵,并亲自说服动员,公开承认自家老糊涂,用人失误,致有今日,“朕甚愧之”。

唐代在危难时刻发过“罪己诏”文本的,是唐德宗。此君即位不久,就先后有几个节度使反叛。建中四年(公元783年),长安失守,德宗仓皇逃亡,被叛军一路追杀至奉天城(今陕西乾县)。次年春,他痛定思痛,颁《罪己大赦诏》,曰:

立政兴化,必在推诚;忘己济人,不吝改过。朕嗣服丕构,君临万邦,失守宗祧,越在草莽。不念率德,诚莫追于既往;永言思咎,期有复于将来。明征其义,以示天下。小子惧德不嗣,罔敢怠荒。然以长于深宫之中,暗于经国之务,积习易溺,居安忘危。

不知稼穑之艰难,不恤征戍之劳苦。致泽靡下究,情不上通,事既壅隔,人怀疑阻。犹昧省己,遂用兴戎,征师四方,转饷千里。赋车籍马,远近骚然;行赍居送,众庶劳止。力役不息,田莱多荒。暴令峻于诛求,疲民空于杼轴,转死沟壑,离去乡里,邑里丘墟,人烟断绝。天谴于上而朕不寤,人怨于下而朕不知。

驯致乱阶,变起都邑,贼臣乘衅,肆逆滔天,曾莫愧畏,敢行凌逼。万品失序,九庙震惊,上累于祖宗,下负于蒸庶。痛心靦面,罪实在予,永言愧悼,若坠泉谷。赖天地降祐,人祇协谋,将相竭诚,爪牙宣力,群盗斯屏,皇维载张。将弘远图,必布新令。朕晨兴夕惕,惟省前非……